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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形势与任务

2015-10-31宗锦耀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5年30期
关键词:加工业农产品加工

宗锦耀

总体看,我国农产品加工水平不高,与国外差距较大。我国农产品加工率只有55%,低于发达国家的80%,果品加工率只有10%,低于世界30%的水平,肉类加工率只有17%,低于发达国家的60%,2.1:1的加工和农业产值比值与发达国家3-4:1和8-9:1的理论值差距很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产品加工业在助推“三农”强美富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新常态,认清形势、顺应趋势、发挥优势,加快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可谓正逢其时,时不我待。

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形势特点

农产品加工业是对人工生产的农业物料进行工业加工的产业的总称,具有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中小微企业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等特点,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是保证国民营养安全健康的民生产业。自2002年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2003年《农业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依靠农村改革红利、消费结构升级、科技创新支撑和现代农业带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总量迅速扩大。2014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企业达45.5万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8.48万亿元,10年间年均增长19.4%,占我国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7%,加工与农业产值比值达到2.1:1,上交税收1.17万亿元。

(二)产业加速集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立足资源优势,逐步向优势主产区和城近郊区集聚。2014年,河南方便食品已超全国四成;山东、河南、四川、内蒙等10个畜禽大省的肉类加工总量占全国的80%;各地已形成了一批集中加工区和品牌。

(三)规模企业增多。2014年,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7.6万家,大中型企业比例达到16.15%,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有50家(其中超500亿元的5家)。在食品加工业中,大中型企业已占到50%以上;在肉类加工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占10%,但其资产总额却占60%以上,销售收入和利润占50%以上。

(四)结构优化升级。2014年,食用类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农产品加工业比重达53%。主要农产品加工初步形成齐全的国产化机械设备品种,如肉类加工设备国产化达90%以上,粮油加工设备逐步替代进口。山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地区正在推进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和培育名企、名品、名家,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五)融合趋势明显。一是接二连三融合。据抽样调查,3.08%的农民合作社吸收农民以资金、土地经营权、交售农产品入股发展加工流通。二是前延后伸融合。企业向农户注资建基地,向经销商注资连物流,将农户、企业和客商在园区空间聚集,实现集群化、网络化发展,打造了特色优势区域品牌。三是技术渗透融合。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向农业渗透,发展电子商务、食品短链、社区支持、加工体验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模糊产业边界,实现网络链接,缩短供求距离。据对100家规模企业问卷调查,80%的企业都已引入电子商务,销售收入均是成倍增长。

国外经验规律和我国实践证明,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血脉相连,又与工商业密不可分,特别是它带动了上下关联产业的发展,也形成了众多小微企业,建设了现代农业,惠及了广大农民,繁荣了农村经济。农民热情称其为增收的“稳定器”、新农民的“孵化器”、调结构的“转化器”和三次产业融合的“链接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大力度,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一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迫切需要。据统计,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中70%以上是农民,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以上直接来自农产品加工业工资性收入,加上关联产业间接收入比重更大。二是带动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有了加工企业,农民按照加工需求组织生产,企业给基地注入设施、资金和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提升了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带动装备制造、储藏、保鲜、运输、包装、营销等产业跟进,多环节多层次多领域增加收益。三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农村每年产生7亿多吨秸秆和5.8亿多吨加工副产物,其60%没有得到高值化利用,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迫切需要发展加工业,实现资源的“吃干榨尽”,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助推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可以引导资源优势转为产业优势,整合资源要素,提高利用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人口聚集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留住农村人气,减少“空白村”现象。四是促进工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桥梁纽带。可以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引领和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食物需求,承接城市和工业的辐射带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农民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

从国外和我国近几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践看,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促进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是建立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绿色化和农业现代化“五化同步”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产品加工业强国,制约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依然突出,农产品加工业同样经历局部市场饱和以及结构性产能消化期,承受着价格“天花板”和成本高企的“地板”双重挤压,新常态特征明显,困难和问题很多,单靠加工企业自身力量难以解决。一是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首次从2位数转为1位数的8.9%,去年全年为8.2%,增速比2013年回落5.6个百分点。今年1-3月,同比增长5.2%,回落了3.7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3%,回落1个百分点。二是用地难和融资难尤为突出。用地难方面,农用地、工用地两不靠,专用原料基地和初加工设施用地土地流转困难;加工企业用地由于单位面积产出税收少、投资强度弱,一般难以拿到用地指标;征地花费时间长、用地审批慢、办证难、时效性差。收购资金融资难(贵)方面,农产品加工企业前建基地、后连物流,一次性收购原料常年加工,流动资金压得多,特别是季节性收购资金贷款难,“有买原料的钱就没生产的钱”。据抽样调查,目前加工企业只有20%能够满足贷款需求,50%的只能满足一半,30%的很难满足。抵押物只有房地产和机械装备,仓单、出口订单、农产品、林权证、流转土地经营权等不能抵押,即便是试点地区,也是按预期收益的2折至5折放贷。各种费用占到融资额的15%-18%,利率大多上浮30%-40%,实际利率在10%以上。三是企业各类负担加重。企业普遍反映运营成本上升较快。平均税负约占销售收入的8%-10%,而利润仅为销售收入的3%-5%。加工企业增值税“高征抵扣”,进项税为13%,销项税为17%,4个点不能抵扣。出口退税率偏低,罐头、果汁、桑丝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5%,水产品加工产品为13%,玉米淀粉、酒精为5%。初加工享受不到农用电优惠,现用电价为0.88-1元/度。2014年与2005年相比,各类原料价格上涨了66%-108%,能源、动力价格上涨了74%,劳动力成本8年涨了近二倍左右,企业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0.71%,而大部分农产品加工制品价格上涨仅为80%。四是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加工专用品种严重缺乏。如专用玉米,我国只有100多个品种,而美国有3000多个,我国小麦、苹果、柑橘等都缺乏相应的加工品种。产地初加工水平低。据有关方面测算,全国农产品每年产后损失3000亿元,相当于1.5亿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主食加工滞后。目前城镇居民约70%、农村居民约40%的谷物类主食依赖于市场采购,但大量主食产品依赖作坊和摊贩生产和供应。综合利用不足。农产品副产物和加工副产物的60%以上没有得到循环利用、高值利用和梯次利用。企业平均耗电量、耗水量分别是发达国家的2倍和3倍以上。布局比较分散。农产品加工企业85%是规模以下企业,95%是点状分布,产业分工不够,资源不能共享。创新能力不足。模仿多、创新少,引进多、自创少,单打独斗多、联合创新少,技术装备比发达国家落后20-25年,核心设备主要靠进口,多数企业缺乏品牌宣传推介资金。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化服务机构不足,覆盖面小,服务功能同质化、针对性不够强,难于与企业有效沟通对接。

总体看,我国农产品加工水平不高,与国外差距较大。我国农产品加工率只有55%,低于发达国家的80%,果品加工率只有10%,低于世界30%的水平,肉类加工率只有17%,低于发达国家的60%,2.1:1的加工和农业产值比值与发达国家3-4:1和8-9:1的理论值差距很大。

因此,面对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必须从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着手,实现重大提升。通过不懈的努力,在数量目标上,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8万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进一步提高,对农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得到加强;在重点领域上,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主食加工、新业态新模式、龙头企业、品牌建设、加工园区和主产区加工业等能力水平提升上实现新成效;在关键环节上,关键核心技术与装备水平和挖掘高端设备进口替代价值潜力方面实现新突破;在能力建设上,构建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实现新进展,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农业部门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念,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为“一条主线”,以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为“两个目标”,努力推进规模扩张向转型升级、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产业集群“三个转变”,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质量安全、资源环境和集约发展“四个更加”,构建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公共服务、组织管理等“五个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力量。

第一,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来看,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支撑,也事关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事关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繁荣稳定。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潜力巨大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协调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在当前新常态新阶段下,我们正从国家层面制定印发一个政策性文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出部署,尤其是针对制约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必将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五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积极落实和创设扶持政策。优化政策扶持方式,落实和创设政策并举,提高政策支持效率。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农产品初加工补助资金规模,明确有关涉农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扩大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试点行业范围和初加工所得税优惠范围。二是降低融资门槛。要研究将企业收购资金列入专项政策性贷款的方式方法。扩大抵押物范围,将农产品仓单、出口订单、土地经营权、山林权和经济作物等作为抵押品。推进“财园信贷通”模式,财政向银行存入贷款风险保证金,银行以8—10倍额度为园区企业贷款。三是统筹解决用地问题。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企业向加工园区聚集,初加工用地和价格按农用地办理,企业用地出让价格按当地工业项目最低价执行。四是减轻企业负担。初加工用电按照农用电办理,初加工产品列入“绿色通道”。企业用电执行大工业优惠电价。同时要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规定,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第四,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线,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三个转变。

第五,加快构建农产品加工业支持体系。加快构建五大支撑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合力。制定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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