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有了法规保障
2015-10-31鲁明
中国工作犬业 2015年9期
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有了法规保障
(驻京记者 鲁明)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2012年国家颁布实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今年,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表示,条例实施三年来,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有了法规政策保障;残疾人乘坐飞机、火车出行更加便捷;高考为残疾人提供了合理便利的条件;一些网站和电信公司实现了信息无障碍等。
今年3月,本报独家报道了《“铁老大”屡屡拒载导盲犬,违反<消保法><残保法>——上海盲人拟推国内首起公益诉讼》,同时新民网记者拍摄了导盲犬“江权”和主人黄鸣出行的视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国铁路总公司随后宣布,经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研究,中国铁路总公司新修订的残障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规定自5月1日起实施。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为残疾人预留专票、在列车上设置专座、允许导盲犬乘坐火车、推进列车无障碍改造等政策措施,完善了法规标准,优化了无障碍出行制度体系。
据介绍,按照条例要求,目前全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快了无障碍基础设施和车辆装备建设,北京、上海等地均配备了低地板公交车和无障碍出租车。针对盲道建设不足及被侵占问题,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除日常管理之外,将和中国残联商量,将对政策法规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法规标准的情况,将予以纠正、改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来源:新民晚报
(崔逸飞摘)
(编辑: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