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音乐鉴赏课程教学的思考
2015-10-28朱莉云
朱莉云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121)
高职高专音乐鉴赏课程教学的思考
朱莉云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12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对于精神领域的建设与发展也越来越加以关注,尤其是对于能够陶冶人们情操的音乐鉴赏更为重视。音乐鉴赏对提高国民的整体综合素质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大学音乐鉴赏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队大学音乐鉴赏教学进行若干思考。
高职高专;音乐鉴赏;教学
一、音乐鉴赏
所谓的音乐鉴赏,是门听的学问和艺术,我们既要在听的过程中让感观得到满足,同时也要使我们的精神世界得到升华,让感性与理性形成完美的结介才是我们听的根本所在。
二、音乐鉴赏教学的必要性
音乐鉴赏是个有修养的综合性的教学课程,与此同时也是个理论联系实践的科目,故此,学生在音乐鉴赏过程中,分析和鉴赏音乐作品的时候要根据相应的音乐理论知识去评价和欣赏。在音乐鉴赏教学中,要求学生们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提升自身的想象力及发挥其思维创造能力,形成自己能够独立欣赏作品并能对其做出评估的能力,而老师在音乐鉴赏教学过程中只起着引导的作用。对一部好的音乐作品,如果学生想要对其做出正确的判断,就必须要从音乐本身出发,了解音乐的社会价值与艺术价值,从音乐内容、形式、题材等各方而判断音乐的好坏。因而,要想培养学生们这一方面的能力,只有通过音乐鉴赏这一种方式,并将研究音乐内容、形式、题材、风格等做为培养学生综介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使学生们通过音乐的鉴赏提升对美的感知,从而掌握相关知识、技能,深化对音乐的鉴赏能力和正确的音乐评估能力。
三、音乐鉴赏教学的方式
(一)教学前对学生们的音乐鉴赏综合水平进行调研
在上大学音乐鉴赏教学课程之前,要调查和了解每个学生的音乐鉴赏水平、音乐理解能力以及其艺术修养,了解一个班级的学生,看谁有识记谱子并且演唱的能力,有谁会使用并演奏乐器,有谁爱好音乐并对音乐的学习很有兴趣,又有谁是乐盲,对音乐毫无了解和兴趣等等,而后老师可以根据调查的结果对学生学习音乐鉴赏做一个综介的分析,并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教学前制订出合理的计划
制定教学计划的时候,教学要遵守循序渐进、由简单到深入的原则,利用音乐作品的内涵、高低、中外、类别、古今、曲风和难易程度等因素,在教学中以由中到外、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原则开展教学规划。这样能够让学生在学习时听懂并理解,对音乐的鉴赏增加浓厚的兴趣。音乐鉴赏教学要用循序渐进的方法来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另外,还可以利用中外音乐作品、音响效果、多媒体音乐视频等材料来辅助课堂,并比较不同形式的音乐作品。从不同形式的对比中,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方面去比较和欣赏作品,从而来陶冶他们的情操,开阔他们的视野,逐步提高他们的音乐素养。在课堂上,老师还应该选取不同的作品,让学生们结介舞蹈、表演、唱歌和朗诵等艺术实践形式,通过自己的想象和联想来表现作品,从而让学生可以亲自感受音乐作品的魅力。这样不仅让学生从各个方而和各个角度了解了音乐、感受音乐,满足了他们的鉴赏需求,不知不觉还提升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运用多样灵活的教学模式
在音乐鉴赏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倡导学生主体的新型教学模式。新型教学模式要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交流为主,根据学生性格差异和特点选择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进行因材施教。让学生亲身参与到音乐课堂中去实践,这样更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四)情境教学法
音乐鉴赏课程中较为常用且常见的教学方法是情境教学法,它也是学生最喜欢的、教学效果最好的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学过程中充分采取辅助工具教学,以此设计出生动、具体的情境模式。教师应当巧妙地将英语鉴赏课程中的情感、行为、语言融为一体,让学生积极参与到音乐体验过程中,这样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去想象,不断提高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欣赏水平,让学生们养成感受音乐、聆听音乐的习惯,从而在实践中积累音乐鉴赏的经验。
(五)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中审美的基础就是理论,要提高音乐审美必须熟练地学习和掌握音乐理论和知识。所以,对于非音乐专业学生,加大对其音乐鉴赏基础知识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学生们只要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就可以真正地理解音乐并去感受它,也就可以真正地走入到音乐世界中去。因此,在音乐鉴赏教学过程中要适当地增加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学生们能够通过音乐的欣赏和演奏,深化对音乐理论的理解,从而更近一步提高自身的审美能力。
通过上述论述得知,开展大学课堂的音乐鉴赏教学对学生们的审美观念、道德修养提升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学生们通过音乐鉴赏能力的提升,从各个方而全方位地提升自身的综介素质,为今后踏入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初海伦.谈综合性高校音乐鉴赏类课程的教学田[J].中国成人教育, 2007(17).
G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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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5)11-02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