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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月

2015-10-24李维明

小星星·阅读100分(高年级) 2015年10期
关键词:小人书小妹妹书店

李维明

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我和读二年级的大妹妹维娜坐在饭桌旁(那时我们没有书桌),各据一方做作业。小妹妹维佳闲着无事,则围着桌子转悠个不停,想等我们作业做完了带她出去玩。

做了几道算术题,我就起身去喝水,后来又“顺便”玩起了外婆的眼镜,我惊奇地发现这眼镜的镜片居然有放大功能。于是,便理所当然地对眼镜很仔细地“研究”了一番。

就在意犹未尽放下眼镜准备去做作业时,我发现眼镜腿被弄断了。当时把我吓得要命,家境不是很宽裕,家里在开支上一直是很节省的,天知道重新买一副眼镜要花多少钱呀?!脑子转了一会儿,我让自己冷静了下来,并很快处理好“现场”,然后悄然回到了写作业的地方,两个妹妹均未发现我有任何反常的地方。

外婆回来了,她很快就发现眼镜腿断了。慈祥的外婆没有厉声责问,只是要求犯错误的人主动承认错误,并再三表示不会追究了(不告诉我母亲,母亲的脾气是比较急躁的)。大妹妹维娜说她一刻也未离开过座位,所以不可能是她干的;我也说自己未移动过地方,没有碰过眼镜。小妹妹很爽快地说:“是与哥哥、姐姐没有关系。”

不过,这种“排他法”却把小妹妹维佳排成了嫌疑犯。因为她在这里转个不停,而且无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外婆问:“别人都没有动眼镜,那么一定是你弄坏的了?”小妹妹愣了一下,接着就“哇”地大哭起来,说:“也不是我弄坏的!我真的碰也没有碰过眼镜。”

外婆的眼光在我和大妹妹脸上扫视了一遍,说:“弄坏眼镜并不要紧,我希望是谁弄坏的,就自己勇敢站出来承认。”

我低了头,不敢正视外婆的眼光(但能感受到那压力),听着小妹妹的哭声,心里愧疚得不行。好在外婆没有再问下去了,也没有因此责怪确实被冤枉了的小妹妹。

这事过后好多年,我一直陷于自责之中,心头总是压着一块很重的石头。我在老师、同学和邻居眼里,是一个“忠厚老实”的好学生,但打那以后,听到别人这样夸奖我时,我的心里总是感到不是滋味。

好多年后,我终于向蒙“冤”多年的小妹妹道歉,她说:“我早忘记了,还提那事干吗?再说,你那时也还是个孩子。”

我很认真地对她说:“请你一定要听完我的道歉,这样我才能把心头搁置了多年的一块石头搬走。”

关于坦荡做人,许多家长都和自己的孩子说过。但这个道理,却是我小小年纪时自己悟出来的。不过,我也为之付出了相当沉重的代价。

二、小书店

小时候,我家斜对门有家小书店。小书店是专门出租小人书的。我们那里不说小人书或连环画,而叫作小书,算是缩略读法吧,想起来,倒也形象。

小书店老板是个六十岁上下的老头。圆脑袋,头顶谢得很厉害,中间光光如也,周围一圈则茂盛茁壮。他总是坐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喝酒,小桌上只放一碟花生米或雪里蕻什么的。印象中他脸是通红的,眼睛眯着带了酒意,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眼观八方的洞察力。

我每星期要去小书店一次。有个一两分钱,就可以进去过一次瘾。我和小伙伴们会施展一些小“阴谋”看书。几个人约好了一起去,各租一本书,看完了后再偷偷交换。这样花一两分钱,可以看到三四本甚至更多本书,这在当时觉得是件既刺激而又十分快乐的事。不过给老板逮到是要受罚的。他备了根木条,专拣讨便宜者的手心打。我“有幸”被打过,但似乎并不痛。

我的父亲在外地工作。每次回来探亲,他要发给我和两个妹妹一角或两角钱。我们用这笔“巨款”去把小书租回家来过瘾。那些日子,我们就如过节一样开心。这种待遇也惹得周围一帮小朋友羡慕不已。

我儿童时代在那个小书店里看了不少小书,《三国演义》《水浒传》《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以及《烈火金刚》等等,说起来还真不少。看完《水浒传》,我和一帮小伙伴便练起了石担子与摔跤。为打抱不平,我和别人还打过几次架——难怪有“少不看水浒”的说法呢。看了《林中小猎人》,我对原始森林的狩猎和救主的义犬不胜向往。说来可笑,这也是我后来积极插队农村的一个动因呢。

“文革”时破“四旧”,小书店自然难以幸免。戴着红袖章的红卫兵们去小书店“抄家”。他们把这些所谓“封资修”的小书全部搬到了屋外,又一把火烧了个干净。书店老板一气之下中风病倒了。

后来,我下放离开了那座城市。一别就是四十多年。前些时候,我与一位少年时的朋友通电话,特地问起了小书店的情况。朋友说小书店老板二十多年前就已去世,那房子也早被一幢大楼代替了。

小书店虽然消失了,但却永远存在于我的记忆中。有画面,有声音,亲切温馨,却又带着一种说不清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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