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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供热价格的政策研究与思考

2015-10-22梁金敏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5年8期

梁金敏

[摘要]采暖期供热惠泽万户千家,关系百姓冷暖。采暖供热价格与热源用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供热质量与供热价格已然成为当下人们感受美丽天津建设“晴雨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热质量与供热价格也已经成为衡量一个热电联产企业生存态势、成长空间与管理水平、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标识。因此,天津市供热价格政策的考量只有借鉴、援用、嫁接先进的供、用热管理理念与市场经济理论,实现与现代供热管网技术、测量设施以及网络等新兴媒体的接轨、融合、共生,才能科学、公平、合理、真实地反映热源的商品价值,才能营造和谐、稳定的天津市文化氛围;才能彰显建设美丽天津的生机;才能凸现实现中国梦的活力。本文仅就天津市现行的居民供热价格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与缜密的思考。

[关键词]供热质量;供热价格;企业政策研究

一、形势与背景

(一)天津市层面

天津市政府明确表示:对于供热工作要畅通诉求渠道,坚持首问责任制,接访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投诉问题;同时,结合美丽天津建设,大力推进供热节能减排工作。

当下,天津市居民供热价格仍为每平方米25元。从2013年供热期开始,天津市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由每平方米36元调整为40元,上调4元。其主要原因是为了缓解燃气供热在全市集中供热中所占比重快速增加而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

由此可见,天津市政府对采暖期供热工作是极为重视的。

(二)党中央层面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公报中明确指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来解读采暖期供热问题,我认为:天津市供热价格政策不仅仅体现的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政治问题。显而易见,采暖期供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天津国计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二、问题与成因

毛泽东同志曾告诫我们:“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因此,笔者认为:要认真审慎地剖析天津市供热价格政策与热源用户的用热质量、热量;与热电联产企业用热成本等不相适应的问题、成因并尽快加以改进。城市供热价格(以下简称热价)是指城市热力企业(单位)通过一定的供热设施将热量供给用户的价格。由于供热商品的特殊性,致使热价不能通过市场进行自由竞争来形成,而只能由天津市政府通过模拟市场机制对热价的形成实施管理。笔者以为,由此可导致以下问题的产生:一是热源用户对供热质量不满意。天津市在实施热价管理进程中,现存问题的焦点是:热源用户尤其是有的居民用户对供热温度不满意。天津市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以及《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明确规定:在供热期内,用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C的标准。但是,每每到了供热期,所辖供热区域的用户在供热维修现场“暖气冰凉”、“暖气不热”、“乍暖还凉”的抱怨声总是不绝于耳。究其原因:供热设施及其管网老化、检修维护不到位、临时检修、紧急抢修以及热源用户不当取水等原因所致。

二是居民热费结算方式存有缺憾。天津市目前采用的是与居民用户以两种方式结算热费。

1、按面积计费。沿用传统的以供热面积计算热费。24小时全天候供热,势必造成能源无谓的浪费。

2、按表计计费。供热表计显示的数据不精准。人所周知:热量表一般是安放在管道上或是散热器上,但采暖供热的终端既不是管道,也并非散热器,更不是地热管,而是热源用户的房间。水温在终端已转变为气温。由于热传递方式的多样性所致,热量表所显示的数据与用热终端的实际用热量是不相符的。

三是缺乏供、用热用户交流平台。供热单位、市政府供热管理部门与热源用户交流互动不畅。

四是供热部门信息掌控能力滞后。有的供热管理人员对信息的应对、掌控能力与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难以有效地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来适时地解决问题、引导舆论。

五是热电联产企业供热成本倒挂。本文仅以地处天津市东丽区的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以下并称“军粮城公司”)为例,阐述当下天津市供热价格政策与热电联产企业供热成本倒挂问题有待商榷之处。

军粮城公司是华电集团公司控股企业,现装机容量为150万千瓦,是天津市第二大主力发电企业。军粮城公司自上世纪六十年代投产以来,在天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稳步发展并不断壮大,为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目前,公司年发电量约85亿千瓦时,年供热量约200万吉焦。

由于出厂热价偏低,军粮城公司供热业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从2008年至2013年上半年供热季结束,累计供热亏损已达到1.134亿元。

三、对策与建议

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笔者将以思变求新的方式缜密探究天津市供热价格政策在体现合理性、充分性、适宜性、科学性的途径、方式与方法上的突破与超越。

一是科学实施两部制热价。2007年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城市供热价格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

“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天津市在制定两部制热价时,基本热价定为50%。两部制热价采用的是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的价格模式。热价由供热成本、利润和税收三部分构成。由成本和利润构成的热价称为基础热价亦或称为不含税热价;由成本、利润加税收构成的热价称为含税热价,亦或称销售热价暨向热源用户收费的热价。供热按流量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致使供热企业的收入取决于热源用户耗热量的多少。它是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为目的,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的一种热计量方式。采用此种计量模式,用户的热量使用量从热量表中读取,按其所使用的热量来缴纳供暖费用。具体包含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两种。其中固定费用也称容量热费,其费用与用户合同使用容量成正比,与用多少热量无关;变动费用也称热量热费,与用户使用热量成正比关系,与合同使用容量多少没有关系,主要包括燃料费、购置水费、材料费等。

两部制热价由供热的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税金、利润构成,基本热价在固定成本的基础上形成,计量热价在变动成本的基础上形成,在制定两部制热价时首先应测算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加相应的税金、利润再除以总容量(或总用热量)为基本热价,变动成本加相应的税金、利润再除以总用热量为计量热价。

科学求实地采用两部制热价有利于用户公平合理地担负供热费用,充分体现“多用热、多付费”的新型市场经济核算模式。

二是通时达变数据采集模式。传统的收费方式是所辖区域用户由供热管理人员入户进行抄表。既浪费了人力资源又存在着统计的数据难免有人为因素误差。为了能够及时、快速、准确的对热量表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建议采用计算机网络对热量表进行统筹管理。所选用的热量表必须具备一定的数据传输功能,能够及时准确地将热源用户的热量表数据上传到供热管理部门的调度中心,实施远程集中抄表以及实现实时数据查询。为实现供热价格的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正确引导网络媒体舆情。正确地引导网络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天津市两部制供热价格政策舆情。一是要换位思考、实现角色互换。有意识地培养供热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获取信息且与热源用户进行在线互动的能力。既能够从现实的角度考量问题,又能够以普通热源用户的身份进行对话交流。二是有效整合互动信息,用以指导工作实践。整合信息资源,听取用户意愿,聚集用户智慧,把握用户脉搏,通过缜密的理性思考与求实的科学决策,从而增强制定供热价格政策的预见性、前瞻性、时效性与针对性。

四是构建供热管理信息化格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即时性、交互性、延展性以及融合性等特征,实现供、用热价格工作业务流程化、操作便捷化、交流实时化、查询检索化与信息共享化。

1、设立天津市供、用热网站。网上办理用户热源关闭、启用关系。设立“用户热源关闭、启用关系自助办理”模块。利用IC卡用热户登录系统审批平台后,借鉴网上公文审批原理,用热户在网上提出用热关停、启用关系转接申请,经过网上供热部门主管人员在办理单上签署意见后将该申请转交所辖热源所在地供热管理部门,完成审批后,系统自动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该用户已完成关停或启用关系接转工作并前往所辖热源所在地供热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手续,免除了用热户办理关停或启用关系多处往返签批的环节。发挥信息互通、民情互动,工作互融,美丽天津建设互促的网络体系作用。

2、推行网上收缴热费。在供、用热户网链接的外网上嵌入网银系统,建立热费网上缴纳平台,用热户登录“网上热费缴纳”系统,可以进行在线支付。

3、完善“网上热价公开”专栏。主要对供热温度、供热价格等内容进行及时公开。

4、完善供热服务窗口。一是设立“网上直播间”,开通“供热质量与价格恳谈交流室”,实现热源用户与天津市政府、供热单位在线“互动式”交流与留言。

5、设立“供热诉求”专栏。用热户行使对供热单位、天津市政府的供热质量与价格民主监督权。为用热户表达意愿诉求搭建平台。为热源用户提供时效化、便捷化、人本化服务。

6、建立供、用热户微信论坛。充分体现天津市政府、供热单位与用热用户的良性互动。使及天津市政府及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7、完善供热价格信息公开、上载、核查、审批、发布、管理以及网络舆情分析等制度。营造和谐、稳定的天津市民队伍,为早日实现中国梦、为高速驶入美丽天津建设“快车道”奠定坚实的信息畅通渠道。

五是解决供热成本倒挂问题。要切实解决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成本倒挂问题。《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十九、二十五条分别指出:“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成本是指价格主管部门经过成本监审核定的供热定价成本。热电联产企业应当将成本在电、热之间进行合理分摊”、“符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条件的热力企业(单位)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热价的书面建议”、“热价不足以补偿正常的供热成本但又不能及时调整热价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热力企业(单位)实行临时性补贴”。

基于此,为缓解军粮城公司生产经营困境,保障其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运转,维护天津市安全稳定供热局面,经笔者深入该公司进行认真审慎的缜密调研,又经对天津市现行供热价格政策进行潜心研究与深入思考,我认为:天津市政府应统筹考量多种综合因素,尽快出台政策,将军粮城公司供热价格提高到40元/吉焦以上。以使该公司更好地持续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为天津市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热力保障,为加速美丽天津建设,为提速中国梦实现,奉献出电力人的“光”和“热”!

六是强化供热质量民主监督。天津市政府应切实强化对供热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以期实现供热价格的合理性、充分性、适宜性、科学性。故此建议:由天津市政府拟定颁布《天津市供用热质量考评标准》,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在供热期内,客观求实地对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真正维护热源用户权益。制定《天津市热源用户定期回访制度》,由天津市政府、天津市供热管理部门会同供热单位人员定期回访热源用户对供热质量的满意度,适时开展《热源用户年度供热质量满意度测评》,且与相关费用挂钩一并实施考核。

综上所述,只有超前精准研判供热形势,更新完善供热配套设施,客观求实核定供热成本,科学合理测算供热价格,才能使供热企业与热源用户实现“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