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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控规编制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研究

2015-10-21方学良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0期

方学良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脚步越走越快,在城市规划方面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新形势下,应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问题已经不能够通过传统的解决方案来操作,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规划,本文就是对新旧两种模式下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有效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为城市控规编制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的研究提供借鉴经验。

【关键词】城市控规编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研究

引言:控规编制总的来讲就是对于旧规则进行合理的改进,并且确立更加符合新背景下的新规则。要想在城市规划中有所建树,最重要的实施方法就是控规编制,把多余的基础设施尽可能的进行转换,转换到真正有需求的方向上。由于相关的城镇规模不同,控规编制的方法也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性,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人们的不断需求与日俱增,进行合理的改进与完善。

一.现阶段城市控规编制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开发过程中存在矛盾的问题

城市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主要受益者是社区的百姓,但是就身边的规划现象可以看出,在公共设施配置上最重要的问题体现在资金不足上,政府想要建造更多的基础设施,但是却碍于囊中羞涩,不能够及时的播出款项,无法更好的贯彻落实到每一处社区,造成了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在建设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设施配备还与相关的规划、行政、制造商、运营商等多个部门关系密切,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各职能部门不能很好的达成协同一致的发展战略,形成了不让位于利益的矛盾态势[1]。

(二)城市发展方向不合理的问题

现如今,我国大部分城市都把发展经济看成是首要目标,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公共设施的服务质量。政府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在了房地产行业的项目上,原因在于利润高、收益大,却忽视了绿色经济为城市带来的不竭利益。政府往往过于注重城市的经济形象,却忽略了尾气燃烧带给城市环境的困惑以及拥挤的马路对人们出行造成的影响。除此之外,对于农村而言,土地开发呈现出无序状态,造成了部分地区土地资源匮乏的现状[2]。

(三)部分政府空谈城市规划的问题

随着经济制度的影响,被开发的地区往往没有体现出开发价值,而是为了凸显政府政绩,盲目的规划城市。在这种开发之下,就会出现由于不完善开发体系而导致的各种问题。除了这种现象之外,政府往往不能拿出有效地依据来证明开发场所为何设立在该处,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调控也缺少相应的文件,没有针对调控提出相关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到出现问题之后便用应急手段解决,大大降低了解决问题的效果,最终导致规划出现整体混乱的局面[3]。

二.传统城市控规编制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

相对于现在而言,传统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方面要窄的多,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具体依靠等级制度来实现对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比如要分为市区级、居住级以及周边级三个等级进行约束,市区级的服务设施配套相对比较完善,能够满足范围内的群众需求;居住级的服务设施与前者相比略有不足,不过基本上能符合当地居民的生活要求;周边级的服务设施不如前两者,部分设施的维护情况不够理想,无法满足居民生活要求[4]。

(二)公共服务设施存在问题

传统的公共服务设施各级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不能够做到一视同仁,严重的影响了部分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国家的城市规划原则有出入。传统的公共服务依照等级进行分开处理,往往会在保持大局的前提条件下,忽略对于个人的服务,不能够广泛的应用到全民中去。除此之外,这种方式没有考虑到各个层次居民的需求,在分级之前没有系统的对当地情况进行了解,就草率的决定的分级目标,忽略了群众的实际感受。

三.针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

(一)转换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决策的眼光

对于之前的相关战略决策,要通过转换眼光的方式加强对于设施建设的扩大与细化,这种转变不仅可以保障之前相关服务的完善体系,还能在此基础上延伸各体系的分支,让体系能够更加深入到群众中去,让公共服务更具有弹性,可以把过量的、不需要的基础设施转移到有需求人群的身上,以达到供求平衡的目的。要达到上述目的,就要加强对各个区域的调研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百姓的声音,以百姓视角作為公共设施建设的出发点,真正做到为百姓谋福利。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角度出发,是新时期下城市控规编制中的重要出发点。

(二)对公共利益要引起高度重视

现阶段的公共服务环境容易受到经济的影响,据此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容易受到经济影响的公共服务,其中包括医疗、教育、保健等等;另一方面是在经济的影响之下能够加快建设公共服务的项目,包括商业、制造业等等。为了提高公益类公共服务的条件和数量,保证其能够平稳的贯彻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应大力加强对于公益市场的构建工作,在经济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尽最大的可能发展公益服务设施。对于政府已经建立完善的传统类型设施,可以在传统的道路上平稳的走下去,尽量减少公益型基础设施中的不稳定因素。对于依靠经济为基础的盈利性公共服务设施,除了一些百姓必须的农业类服务设施之外,要在不影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缩减,保证为公益型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留有一席之地。

结论:通过对控规编制过程的了解能够得出,要想真正实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高效发展,就应该本着处处为百姓着想的原则拿出相应的控规举措,把控规计划落到实处,真真正正让老百姓尝到控规编制之后的甜头,才能达到政府高执行力的形象深入人心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晓芳.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配套设施规划研究[D].重庆大学,2006.

[2]杨潇. 控规层面公共配套设施布局规划导向与方法[D].重庆大学,2007.

[3]费彦. 广州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供应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3.

[4]于灏.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的探索[D].清华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