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土建施工风险管理
2015-10-21孙艳新
孙艳新
摘要:随着经济的稳健、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大城市交通堵塞问题日益严重,大城市的交通堵塞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 基于大运量、高效率、低污染等优势,城市轨道交通被公认为是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的首要选择,也是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迈向国际先进大都市行列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风险管理
前 言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巨大的市政工程,根据建设特点可以划分为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部分,其中土建工程具有以下特点:1)地理位置特殊;2)质量和安全要求高;3)涉及工程专业多;4)工程量巨大;5)地下和露天作业多;6)工程与周边环境关系密切;7)生产的流动性;8)生产的单件性;9)生产周期长等。这些特点决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多、损失重。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是高风险项目,在建设之初对工程进行彻底的安全风险分析,对重点风险采取预防措施,施工中加强措施落实和动态风险管理特别重要。
一、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的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巨大的市政工程,其土建工程施工与一般的工业生产过程相比,也有许多不同之处,这些不同之处主要是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构筑物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具有许多特点,其中对施工过程具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有:产品的体形庞大、复杂多变、整体难分、不能移动。这些特点又使得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产品的生产(即施工过程)具有与一般工业生产不同的特点,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生产的流动性、生产的单件性、生产周期长、地下和露天作业多、地理位置特殊、质量与安全方面的要求高以及与地质环境关系密切等。
1.生产的流动性
生产的流动性是由于土建产品固着于地上不能移动和整体难分所造成的。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施工单位(包括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等)随着建筑物或构筑物坐落位置的变化而整个地转移生产地点;二足在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机具等要随着施工部位的改变而沿着施工对象上下左右流动,不断地转移操作场所。
2.生产周期长
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周期长这个特点的形成是与产品体形庞大、复杂多样、各不相同并且整体难分的特点分不开的。一条线的土建工程施工期限一般可长达数年。建工程不仅生产时间长,而且由于其所需要的人员和工种众多,所用物资和设备种类繁杂,为了进行准备也需要税费许多时间。为了克服这种缺点,争取生产对时间,人们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充分地利用了轨道交通工程产品体形庞大这个特点所提供的广阔作业面,在同一施工对象的上下、左右、前后不同空间位置实行立体交叉作业和平行施工,同时进行同工种或不同工种的多种工作,同时完成不同部位的建筑构造部分,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这种组织施工的方法在一般工业生产中是很少有的。
二、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的施工中的安全风险
由于上述的特点,或者说是不利之处,使得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与其他生产工业相比,成为一个高风险的产业。此外,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构筑物结构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还处于最软弱的状态,荷载承受能力最低,任何不利的作用和预料之外的荷载都将给构筑物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同程度的损坏或破坏,或者引起该构筑物周围其他财产的损失、人员伤亡等。如前所述,风险的产生和存在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些原因可统称为风险源,而风险源又可以分为自然的原因和人为的原因。自然能原因有地震及地震引起的海啸,滑坡、山崩、泥石流、洪水等水文地质灾窖,台风、龙卷风和飓风、暴风雪、严寒、醚热等气象灾害。人为的原因有设计的错误,施工管理上的问题和错误,施工操作的错误等。
三、我国工程保险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技术复杂程度逐步提高,土建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也相应增加。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深入和涉外工程的广泛开展,国际惯例逐渐融入到我国的工程建设中,工程保险逐渐被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所重视,其作用也日益明显。2003年7月份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和中国人保等4家保险公司为上海轨道交通四号线透水事故理赔56亿元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西方发达国家工程保险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已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工程保险业务只是转移了风险,并没有从源头上削弱风险。
四、基于工程保险的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模式
1.基本思想
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的特点,基于工程保险的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模式的基本思想是充分利用土建工程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险公司为主体进行工程旖工安全风险管理,工程保险业务中,施工企业在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则利用科学先进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法和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向施工企业提供优质的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服务。
2.管理流程及实施
首先,施工企业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请求、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等工程资料,然后,保险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企业提交的资料和工程现场考察结论对投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得到项目的总风险度和所有施工项目中安全风险较大的薄弱环节(即典型风险),根据项目总风险度,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投保和厘定保费。在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认可的条件下进行签单承保,同时保险公司组织专家对所有的典型风险进行逐个分析,找出防范控制措施,向施工企业递交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报告,根据报告保险公司可以把对施工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写进保险合同。
3.实施建议
3.1 按照国际惯例,建议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和人身事故险作为强制性保险纳入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
3.2 规范强制性保险的投保主體,因为保险标底与施工过程直接相关,为便于风险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建议由施工企业直接投保,而非建设单位投保,保费应纳入工程预算当中;
3.3 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建议把拥有向施工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服务的能力作为保险公司开展工程保险业务的基本要求,把有保险公司担保为其承保作为施工企业可以进行工程投标的基本条件,以促进保险公司和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3.4 建立工程保险业务中的保费返还制度,规定一定比例的保费在施工安全管理较好的情况下应返还给施工企业,以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林主编:《建筑工程施工风险与保险》,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2]梁青槐,贾俊峰.基于工程保险的土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模式研究.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