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背景下网络文化失范问题及其规制研究
2015-10-21王玲蔡德清
王玲 蔡德清
摘 要:文化和失范问题是学术研究的两个传统论域,而把"文化"和"失范"连在一起,并将其置放入社会转型这一宏观背景之下加以考察,探讨社会转型时期的文化失范问题,则是一个新的理论课题。本文分析了社会转型背景下网络文化失范的表现形式,阐述其规制问题,并引入思考。
关键词:社会转型;网络文化;失范问题;规制思考
所谓“社会转型”,是指社会结构整体从一种结构状态向另一种结构状态的过渡,而不仅仅是某单项发展指标的表现,它包涵了社会系统全面地、结构性地调整与转化。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文化形态、价值观念等都会发生深刻的变化。
一、社会转型背景下网络文化失范的表现形式
1.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引发了网络文化意识的紊乱
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农业社会逐步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转变,处于双重转型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地深化,社会各个阶层也逐渐分化、重组,社会法制化、制度化、理性化进程也慢慢走向深入;同时,各种外来思想、文化形态都进入中国,这些思潮既相互交融又相互冲突,对国家的主流文化和意识形态有一定的冲击力。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在文化形态与价值观的选择方面也更加随性,而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理念日趋淡漠,以崇尚拜金、享乐、实用、自由等不良的思想意识在增长。这些不良的意识形态映射到网络世界中,就表现为网络文化意识的缺失,即道德认知的缺乏、无政府主义和法制纪律的虚无主义等。
2.转型时期的“规范缺席”助长了网络文化失范行为的生成
社会规范的改变不一定能跟上社會转型步伐,这是由转型社会所同时具有的结构双重性和变迁异步性的特征所决定的。一方面,社会的转型必然面临着传统与现代并存、新质与旧质交替的过程,所以此种社会结构具有双重性的特征;而另一方面,作为组成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却不一定同步转型,这就是转型社会变迁异步性的特征表现。而作为组成社会结构的一种要素的社会规范,是社会结构制度化的表现形式,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总是比社会结构实体要素的转化要慢,这是由制度相对稳定性的特性决定的。社会转型时期的规范重构,使个体意识缺乏社会规范的限制及道德上的约束,如反映在网络空间上面,则网络空间将成为网络文化失范的“重灾区”。
3.转型时期所带来的心理问题诱发了网络双重人格的形成
何谓“网络双重人格”,即个体在网络中和现实中分别具有彼此独立、相对完整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两者在情感、态度、知觉和行为等方面的表现不大相同,有可能是处在剧烈的对立面,简单地说,即一个人在网络中的表现行为与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行为反差很大。社会转型时期为什么会诱发网络双重人格的形成呢?因为社会转型造成了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利益博弈,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分利集团化的出现使得各类社会问题凸显。诸如个人收入差距加大、失业率的上升、腐败情况的增加、环境污染等情况,都在无时不刻地在影响着每一个人,特别是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形成的人,面对规范效力的缺失、利益激烈冲突的社会现实,升学和就业的压力,以及跟一尘不变的教育模式等的消极影响,会表现出无所适从,陷入困惑、苦闷与迷茫。自身没有正视这些问题,而是选择了在虚拟、自由、开放的网络空间逃避,并以冷漠、厌倦的心态在虚拟网络中造一个“网络自我”,这个“网络自我”是自身凭空想象出来,并赋予了他自己所期望的各种人格特质,是现实中的“我”在网络中虚拟化的人格表现。一旦虚拟化的人格经过自我强化并定型后,就会与真实的“我”在心理上形成两种不同的人格特质。
二、网络文化失范问题规制的思考
1.强化主流价值观对网络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
与现实世界中的文化传播不同,网络文化自身的种种特性,使虚拟世界里的价值观冲突暗流汹涌,主流价值观面临着多重网络文化安全风险,生存基础不断受到侵蚀与瓦解。只有建立起文化安全意识,坚持主流价值观所蕴含的文化精神,并以此引导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才能让主流价值观在冲突中居于主导地位,为规制网络文化的失范问题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主流价值观是以主流文化为载体,这就需要在网络文化建设中,在主流文化的主导之下进行文化整合,用主流价值观指导多元文化协调发展。既要从适应世界文化发展的角度去看待主流文化,汲取各种思想文化之长,同时结合国家与社会的具体情况,建立与主流价值观相符的价值评价体系。通过扩大主流价值观的适用性和覆盖面,逐步达到有效规制网络文化失范行为的发生。
2.培养高度的网络文化自觉
网络文化的失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网络文化主体不能正确辨识网络文化的负面影响,做出了错误的文化选择。不论是主流文化还是主流价值观,都需要将其纳入网络文化主体的自觉信念体系当中,才能真正在松散的网络文化氛围里形成有效的文化凝聚力和精神规制力,起到消解网络文化失范现象的作用。做出正确的文化选择,是网络文化自觉的内在诉求之一,也是规制网络文化失范问题的前提条件。网络文化主体需要明白,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解放,是要在坚持国家、民族文化的基础上选择先进文化,而不是跟随个人意志随性选择。在当前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培养高度的网络文化自觉,更需要网络文化主体进行更为深刻的文化反思,对网络文化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3.建立并完善网络文化规制体系
道德规范的作用在于引导网络文化主体自律,它早已存在但并不完善。任何一种规范都必须和实践活动相适应,文化主体的实践活动由现实走入了虚拟,传统的道德规范也应该在传承和发扬的基础上随之发展完善,建立与新型文化范式相符的新型道德规[7]。于此同时,应完善以法律规范为主的他律体系,对网络文化主体的各种行为实施强制性的规范,本着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同时管理、一致管理的原则,形成全空间的规制体系,用完善的制度和规范逐步建立起制度与文化的良好互动关系,减少网络文化失范问题的出现概率。
参考文献:
[1]王少岙、王机锋.网络文明缺失研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12期
[2]杨晓凡.社会转型期的网络文化失范探讨[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4期
[3]黄建、杨友.网络文化背景下的异化现象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06期
[4]李小平.网络伦理:问题、原因及对策[J].河南论丛内刊,201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