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林病虫害防治方法及治理措施
2015-10-21邢建全
邢建全
【摘 要】森林病虫害是森林资源的不定时炸弹,基于对整个森林生态的保护以及林业资源的发展,病虫害的防治是林业建设中的重要一项。为了让病虫害问题不至于成为林业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也为了保障森林健康成长,因此应积极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避免对林业经济产生更大的危害。
【关键词】营林;病虫害;防治方法;治理措施
0.引言
由于几年连续出现干旱的天气,给森林病虫害的爆发创造了条件,病虫害的发生直接威胁到林木的正常生长和农户的直接经济利益。针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严峻形势,各单位都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有效的预防森林病虫害对林木的侵害。
1.营林生产中产生病虫害的危害
森林病害是指森林植物在其生长发育过程中或其产品和繁殖材料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遭受其他生物的侵染或不适宜的环境条件影响,生理程序的正常功能受到干扰和破坏,从而导致植物生理上、组织上和形态上产生一系列不正常的状态,生长发育不良,甚至整株死亡,最终引起人类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现象。
2.病虫害的发病类型
侵染型病害,是由真菌、细菌、质原体、病毒、寄生性种子植物、藻类、线虫和螨虫等侵染的病害,此种病具有传染性。非侵染性病害,是由不适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水分、温度、光照、营养物质、空气污染等因素所引起的病害,这种病不具有传染性。衰退病,是指按照特定顺序出现的一系列生物和非生物因素综合作用造成林木生长势或生长潜能显著下降,最终导致林木死亡的一种病。森林病害的发生必须要有植物和引起植物发病的因素,没有这两个条件森林病害就无从发生。病害的发生可能是由一个因素或某些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直接引起病害发生的原因称病原,间接因素称诱因。病原按其性质分为生物性病原和非生物性病原。
3.营林生产中对病虫害的防治原则
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進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应采取措施对病虫害进行防治。病虫害防治应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病害防治的原则是在制定森林病害防治计划和方案时,必须考虑三方面的因素,即生物性因素、生态因素、经济因素。森林病害防治的策略:一是杜绝和铲除;二是免疫和抗病;三是保护;四是治疗。国家鼓励和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4.病虫害发生的原因分析
我国植物种类非常多,产生病虫害的种类就显示出多样性,加之受环境条件的复杂性限制,给防治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森林害虫或病害具有主动传播或依靠自然动力传播和强大的繁殖能力,绝大多数个体被消灭,但剩余个体通过繁殖,数代之后又能迅速传播。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有林面积不断扩大,特别是人工纯林面积的增长,快速回升。国内外林业生产活动交往为害虫的生存提供了有利条件,被害面积有可能随之扩大。日益频繁,随着苗木、木材、接穗等材料的潜带,新的害虫种类可能不断增多。害虫的遗传特性抗逆能力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即使是一些抗虫(病)的品种也并非一劳永逸,由于长期适应的结果,遗传特性逐渐变异或减退,还需要不断培育新的抗虫品种。可见有效地防治害虫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
5.病虫害预防工作存在问题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防治难度大。随着营林面积的增加,特别是单一树种纯林的增加,病虫危害加剧。成灾病虫种类增多,危害损失严重。过去就危害比较重的松毛虫、杨扇舟蛾、天牛(类)等至今未得到较好的控制,有的在局部地区年年发生,甚至造成严重损失。危险性病虫害潜在威胁增大。顽固难治,暴发现象常有发生。如监测跟不上,病虫害发生初期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到发现时已是危害严重的局面,造成防治相当被动。
6.采取措施加强对营林生产中病虫害的预防
将营林防治做为病虫害防治的基础环节,营林防治就是要从生产全局、生态总体入手,首先在树种选择、适地适树、造林方式、抚育管理等方面通过选育抗虫品种,营造混交林,科学地抚育管理,从根本上提高林木自身的保护性能,为预防病虫发生打下基础。但营林防治与其他防治不能分割,既不能单纯依靠营林防治,又不能脱离营林防治,单一地依靠其他防治。大面积纯林是病虫发生蔓延的温床。封山育林,保护灌木蜜源植物,把单纯林逐步改建为混交林,单层林变复层林,疏林变密林,逐年形成树种多样、林种多样、林分类型多样的森林体系。以护为主,护、繁结合,建立保护区,完善生物群落,提高林木的保护性能是预防工作的基础。达到有虫不成灾。
在特殊的气候条件下虫口密度增大,则在局部范围内、暂时地辅以其他防治措施。加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害虫的预测是运用科学的方法侦察害虫发生发展的动态,并把侦察的材料结合当时当地气候条件、林木生长发育状况,正确推断害虫发生发展的趋势。预测预报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测报的组织应当是以省、县、市林业局或乡镇为测报单位,场圃、重点村设测报点,形成群众性的测报网开展测报活动,群测群防。注重化学防治与生防治的协调,化防与生防相结合,避免或减少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其互相协调,互为补充是当前综合治理系统中重要一环。综合治理并不排斥化学防治,它是重要的一项急救措施但不是惟一的防治措施。一般成林逐渐建立了稳定的种群结构,利用生物潜能辅以其他措施,在特殊情况下以化防为急救措施。
一般幼林、纯林也应开展多途径的生物防治,如寄生性、捕食性昆虫、微生物、益鸟的招引利用等,在必要的化防中应做到合理用药,选择对天敌无害、对害虫有效的药剂、时间和施药方法。在对森林病害的防治过程中先后使用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起初,人们为了防治森林病害普遍采用化学防治的方法,刚开始使用化学药品的品种少,使用的剂量少,但取得的效果极好,森林病害发生的间隔期较长,防治的费用低。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森林病害对化学药剂产生了抗药性,森林病虫害发生的间隔期逐渐缩短,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剂量加大,且效果降低,即成本加大,呈逐次上涨的趋势。利用微生物之间的拮抗作用对病原物进行杀灭或抑制,即采取生物技术来实现对森林病害的防治。化学防治具有防治效果好、收效快、使用方法简单、受季节性影响较小、适合大面积使用等优点。
缺点是如果使用不当,能够引起人、畜中毒,污染环境,杀伤天敌,造成植物药害,长期使用还可使某些病虫害产生抗性等。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是提高营林质量的关键。尤其提倡生物防治,生物预防有很大的优点。不仅能直接消灭大量的害虫,而且可以改变生物群落的组成成分,具有对人、畜、植物安全,不杀伤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不存在残留和污染问题,不会引起害虫的再次猖獗和产生抗性,对一些害虫具有长期控制等优点,即在林区(下转第19页)(上接第9页)内使用了生物制品可以在很长的时间内达到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效果。
7.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营林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防治。在维持森林生态平衡的同时,采取多种有利措施,使森林的正常生产经营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科]
【参考文献】
[1]杨春瑜.浅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
[2]王迎.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与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