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10-21冉啸雨
冉啸雨
【摘要】:在当今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我国建筑行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提出来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对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新的要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整体形象和经济效益,甚至还关乎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主要包括以下的问题:
一、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制度的完善是各行各业都必须具备的制度保障和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但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对滞后,更新也不够及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更加滞后,因此我国目前关于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尚未形成体系,加之对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也缺乏相对应的法律规章制度,使现行的法律制度远远跟不上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
2、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监管体系不到位
当前建筑行业的监管部门存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管理方式落后,对党中央相关质量监管制度认识也不够到位,在执行过程中更是执行不力、措施不到位,对在建工程也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管,执法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乏力,对质量安全的监管失控屡见不鲜,缺乏有效的监管,甚至导致监管体系的失控,致使大量安全隐患的存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建筑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不规范
质量安全行为的不规范是造成建筑行业安全隐患存在的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建设单位的无理要求,非专业的外观要求和布局给建筑质量安全造成一定隐患,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对缺乏资质的招标企业审核不严格,唯利益至上,为了节约成本低价中标,导致缺乏施工技术保障和资金保障,对后续的建筑质量势必造成安全隐患。二是监理单位的行为不规范。监理单位随意聘请监理人,对其资格不做严格的审查和要求,对其进一步提高也不做一定的要求,促使在其工作的过程中缺乏监管,导致监理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规则不够熟悉,安全监管力度不力,发现问题也不能及时整改。三是设计单位的行为不规范。我国现有的设计单位难免会出现质量良莠不齐,这些设计人员的素质也有高有低,对设计出来的建筑方案自然也参差不齐,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他们随意改动设计方案,从而为隐患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四是施工单位的行为不规范。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缺乏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即便有也难以落实到具体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形同虚设,这些行为也造成隐患不断。五是从业人员的行为不规范。在建筑行业,不可置否的是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相对其它行业确实略低,文化素养缺乏、违规操作、面对实际问题缺乏应对能力,缺乏对不能预见的质量安全隐患防微杜渐的能力,进而造成进一步的安全责任事故。
4、建筑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流于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在我国大多数的企业和施工单位均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严格的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但在很多地方都只是挂在墙上的条款,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得不到领导或者管理人员的支持导致安全责任意识弱化,流于形式,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此外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对出现事故的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太低,让违法的人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导致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
二、对策:
1、建立健全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完善是一个综合庞大的工程。在宏观上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面对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确保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安全工作做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中观层面上各级党和政府也应制定相关的各项保障制度来确保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树立行业的规章制度。微观层面上要求行业标准的完善。建筑行业是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因此行业内部也要制定相应的专业标准。
2、完善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监管体系
在建筑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政府应准确定位自己的职责,转变政府的职能,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在完善的体系中各级监管部门各尽其责。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各主体行为,加强对内部的监管力度,至上而下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
3、多维角度消除建筑质量安全的不规范行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安全意识。质量安全意识的树立是杜绝安全隐患的前提,无论是政府、施工单位、建立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人员都应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必要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使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加大投入。施工单位应专款专用,确保安全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必需的安全设备、器材以及相关的安全设施。三是加强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针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的现实,应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加速专业安全人才队伍的建设。四是安全责任追责制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关乎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发生责任事故应实行追责制度,严格地按照规定进行事故上报、分析、调查、处理,加大处罚力度,追究相关从业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强化安全管理意识,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饶才金.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8(4)
[2]王育明.浅谈建筑施工的安全与质量管理.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
[3]孙建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上海城市发展.2006(5)
[4]杜鉴.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个运用.云南大学学报.2009(1)
[5]王军亚.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分析.中国房地产.2012(10)
[6]李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2013(10)
[7]袁德.浅析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对策.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