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综合鉴定危险房屋中的常见因素

2015-10-21董付昌张官青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9期
关键词:问题探讨

董付昌 张官青

摘要:本文针对危险房屋鉴定中,构件的分类,构件危险性的取值,对危房鉴定的综合评判影响。自然灾害和环境对房屋安全的问题,以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的一些评判系数取值进行探讨。

关键词:房屋安全 综合评定 问题探讨

一、 前言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修订),自实施以来,以操作简单,适用性强,在既有房屋的安全性中得到广泛应用,使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有效使用既有房屋,了解房屋的安全程度和及时解除房屋安全隐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房屋的结构形式发生了多样性的变化,特别是一些新型结构形式的使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的一些评判方法和评判系数取值就逐渐显露出值得商榷之处。

二、 危险房屋鉴定的综合评定方法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构件性鉴定,其评定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性构件(Fd),根据规范所给出的危险点标志,评定构件等级。

第二层次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

第三层次房屋危险性鉴定,其评定等级为A、B、C、D(无危险点、有危险点、局部危房、整体危房)四级。

三、 问题的讨论与商榷

1、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根据标准1.0.2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但由于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广大农村和偏远乡镇存在大量的“三无”(无设计图纸、无施工单位、无监理单位)自建房屋,这些房屋从一开始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安全房屋,如果均采用此标准予以鉴定,那么,此类房屋多为D级危房(整体危房),但广大农民和部分城镇居民依旧在居住此类房屋,这样将会形成危房面积量的扩大化,为此,笔者认为应将适用范围调整为城市及城镇房屋。

2、构件危险性的讨论

标准4.1.2中分别列出了基础、墙体、柱、梁、檩条、搁栅、板、屋架、桁架等构件的划分。但就每个构件的种类就明显不够,基础部分,只列出了独立柱基、条形基础和板式基础三种,在现实工程中除了上述三种形式外还有桩基(单桩、多桩)、箱型基础等;墙体、梁、柱的种类也有多种,破坏形式不一样,计算要求和取值也不一样。为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加以区分,给出相应的评判取值。

3、地基基础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1)由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一个全国性的行业标准,所列的地基基础就应该具备全面性,如冻土地基、湿陷性土地基对等基础的影响,应给予判定。

(2)对房屋基础危险点的判定中,基础老化、病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表述都缺少量化的指标。同时,基础材料也分很多种,如灰土基础、砖基础、石材基础、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各种基础的构造要求和计算模型也不同。

4、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1)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规定,受弯构件中,屋盖、楼盖及楼梯构件(吊车梁另有规定)中l0<7m时,挠度最低值为l0/200;7m≤l0≤9m时,挠度最低值为l0/250;l0≥9m时,挠度最低值为l0/300。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统一规定为l0/150(当l0≥9m时,就与设计规范规定相差了一倍),与设计规范相差太大,且不区分跨度和构件类别,构件挠度是衡量混凝土构件是否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此,调整挠度的控制要求就很有必要。

(2)对裂缝宽度《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根据不同的构件和环境有明确的要求,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没有区分构件的类别和环境要求,且梁、板的最大裂缝宽度放宽到1.0mm 。设计规范中规定,钢筋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为0.2-0.4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为0.1-0.2mm。就混凝土构件裂缝而言还应区分受弯裂缝、受剪裂缝、受拉裂缝,裂缝还有多条裂缝和单条裂缝之区别,同时裂缝的长度也是鉴定混凝土构件变形的重要依据。

四、 房屋危险性的综合评定探讨

安全生产一直是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中的核心问题。目前,很多的施工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问题。一些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还大量存在,很多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化解薄弱,从而给施工工序的安全进行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例如,很多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些电线出现了破损的情况也没有得到安全员的注意,从而酿成了施工人员触电伤亡的情况。另外,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这一块,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管理,使得影响了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很多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对施工员的安全没有提出相应的要求,导致整个施工团队的安全意识都不强,这样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起到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很多工程机械的安全使用以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都缺乏相应的管理,不利于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

1、关于地震对房屋安全的影响评定

由于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原因,我国的房屋抗震设防经历了74、89、2001(2008年修订)和2010年多个版本的抗震设防要求,由其是六度区的抗震设防是在89抗震规范以后才要求设防,而89抗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未严格执行,特别是在一些偏远乡镇房屋建筑中。2008年汶川和2010年玉树地震中反应出的房屋破坏就尤为明显。那么,针对未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和施工质量不到位的房屋安全问题如何介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未作出明确的评定要求。

2、关于权重系数的评定

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将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划分为0.3、0.6和0.1的权重系数。众所周知,地基基础的重要性并不亚于上部结构,“万丈高楼重地起,一力承担靠地基”,而且地基基础的加固和修缮难度远高于上部结构,这样一来地基基础的权重系数就明显偏低。为此,调整和提高地基基础的权重系数就很有必要。

3、关于环境对房屋安全的评定

整个土建行业的竞争也愈演愈烈,为了更好地推动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管理进程,针对在施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施工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从施工管理的安全、质量和成本控制等問题入手,逐一进行改进和完善,从而使得整个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推动我国的土建行业的前进。随着人类生活、生产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明显,环境对房屋安全的影响也显现出来,如滑坡、泥石流、危岩、危坎等对房屋安全的影响较为普遍。5.12汶川地震中相当一部分房屋不是因地震垮塌,在地震灾区、岷江流域和彭州龙门山区内,相当一部分房屋的破坏和人员伤亡都是由滑坡、泥石流造成的。也许房屋自身没有安全隐患,但它处在了一个危险的环境中,同样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如重庆市武隆县铁矿乡的山体滑坡就是如此。

五、结束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房屋安全也应提高。如何更加科学地鉴定房屋安全,是一重要的课题,这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猜你喜欢

问题探讨
浅谈卫生思想政治工作者自身修养问题
合理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 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机械设计问题探讨
Y/d11联接组别变压器高压侧AC相接反问题探讨
现代城市园林景观设计探讨
强化农村经济管理 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传统中国画色彩的当代审美问题探讨
课题研究的困惑与思考
弱势群体的媒介话语权问题探讨
互联网金融之P2P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