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市化进程中历史建筑保护必要性分析
2015-10-21张洪吴维
张洪 吴维
摘要:位于现有的时代环境中,赣州该怎样在借鉴其它城市保护历史建筑的可行性经验时,还承受住各种城市化进程中给历史建筑所带来的压力,形成一个属于赣州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再生模式,此乃本文的主要目的。
关键词:城市化 历史建筑 保护 分析
1 城市化进程对历史建筑保护的影响
1.1 城市建设对历史建筑的冲击
中国城市在历经30余年的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之后,其形像已与往日有着很大的差别,从前的胡同小道已被洋楼小院替换。不论是城区的居民的生活环境还是基础设备均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然而,那些本该受到人们重视的体现城市历史建筑,却在建设城市化的过程中逐渐坍塌在机器的魔爪之下,慢慢淡出我们的视线之外。难道发展城市就一定要牺牲历史建筑物,为此,人们感到困惑,两者之间就一定不可兼容吗?实际上无论哪个城市,随时都会出现大范围的“建设性毁坏”,而该发展形式又让那些理想化、被动或静态的保护城市历史建筑物的行为显得很不堪一击。
如果政府领导者们不将历史建筑保与发展城市目标与城市的产业结构相结合,未能合理的分配好城市中那些保护历史建筑工程与回报高的房地产项目的比例,那么保护城市历史建筑仍难以完成。就赣州市历史建筑受房地产开发的破坏为证。当地政府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之中,受商人与资金的利益驱使,更容易依赖房地产业或有关的附属产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这样,如果政府与企业在利益上达成一致,那么将会有很多带有丰富历史文化的历史建筑物的欣赏价值将会被房地产项目给影响了,更有可能被替换掉。比如,赣州旧城内的建春门与古城墙四周,因为之前未曾进行妥善管理,致使大量的参差不齐的高楼将其圈禁起来,如此变破坏了该建筑原有的建筑场所。
不仅如此,保护赣州市旧城区的历史建筑也受到了旧房改造的制约。改造旧房危房的本意只是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然而,现实的改造实施过程中,只是对危房进行统一的“拆旧建新”,却不去考虑他们所拆旧的房屋中是否是那些带有特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物,然后就是城市中出现更多的高楼大厦,却没有什么独特的历史观赏性与城市特色。这与知名学者单雾翔提到的“在推土机之下,一条条传统的历史街道、一片片历史街区正在消亡,危房改造工程使历史文化街区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的说法不谋而合。
除了以上因素外,赣州市保护历史建筑的做法还受到该城区的城市市政建设与城区规划或工业布局的制约。市场经济条件下必定会推动经济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社会是不是更应该在承受发展经济的重压下,去增加对城市中的历史建筑物的保护,所以探索赣州旧城区的历史建筑物的保护策略极具历史意义。
1.2 城市规划发展忽视保护历史建筑
城市规划是一个需要在生活中不断实践而进步的学科,而中国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则是过多的重视西方价值观、工程技术及物质功能。城市规划最初的本意是用来设计城市的空间物质形态的组合,所以在产生城市规划之后就以功能为指导的特性。在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我国城市规划拟编的基础性的法律条例的时候,将有将保护与历史有关的历史建筑物录入平衡城市整体功能或布局城市空间组合等内容中,也对保护历史建筑物的必要性做了深入的分析。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管赣州市还是其他城市,在做城市规划时都过多的看重眼前的经济效益,却未深入的思考文化、历史或人文所具有的价值。
现在进行城市规划开始走单一的工程化路线,规划师们都开始以构建城市中完美的核心工程视为自己的主要工作,例如,他们比较关注与对房地产建设和道路建设。赣州市也发生过为连接一条中断的道路而拆除一座修建于明朝时期的建筑的事件。城市公路可延伸至各个方向,而城市规划者好像只对汽车是否可以在道路中畅行作为规划城市的出发点与目标,而忽视了人,这一城市的主宰者。
如果规划城市时只注重单一的工程化,则会面临很大的危险,它进一步说明了城市规划者们为深入了解和分析城市原有的文化和历史,未能理解祖辈留下的历史文化,只是城市慢慢丧失其原有的特性。
1.3 城市旅游开发对历史建筑的威胁
开发旅游业正在对地方经济的发展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不少地区政府也竭尽其力去开发所在地区的旅游资源。除了因为发展旅游可以推动当地的绿色经济的发展、为人们提供工作岗位外,还可以避免该地区停留在简单的经济模式上,提供更多的商机。在某些没有良好的发展工业的区位条件的地区或没有很好自我净化生态的能力的区域,他们发展经济的不二选择就是开展旅游业。就在我国旅游业前景一片光明的条件下,我们还需要慎重的对待在开展旅游业的同时对已有的旅游资源所产生危害,特别在开发某些不具有很强的环境承受力的历史建筑,此问题就具有很强的实际性。
上述的不好的影响缘于两点:1,开发旅游的人未采用合适的开发方法;2,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对历史建筑予以爱护
(1)开发旅游的人在开发当地的历史建筑的观光价值时,未制定对其的保护措施,制定的开发历史建筑的规划也只是暂时性的,未考虑到旅游区内的历史建筑同新建筑之间完美布局,致使破坏了历史建筑的观光性,而在赣州不少历史观光区都出现了上述状况。假如未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科学的规划或是在开发时为把握好尺度,都会影响到地方自身的自然风景和人文环境的赏玩性,即现在常讲的“开发污染”。以地区自有的人文或自然景观为前提,再增加少许的时代建筑,来迎合观光者的审美需要,此乃旅游开发建设的本质。然而,现在有不少的旅游建设项目,多是为了迎合非客观的观光者的旅游需要,未认识到或是没有考虑到时代建筑对历史建筑的观赏价值的威胁,也就从开发阶段就对本地区的历史建筑带来了危害。另外,游客在游玩途中产生的非液體的污染物也破坏了历史建筑的价值。走访了不少赣州地区的旅游景区,发现普遍存在固体污染的现象,观光者丢弃的事物包装袋分布在景区各处,着同本应干净的景点环境相冲突。目前中国所有旅游景点发展经济的实物垃圾污染是景区最应关注的。
(2)中国现在这一时期发展旅游经济也受不少素质偏低或觉悟较低的游客的制约,他们在游玩的时违反景区内的旅游制度,认识不到历史建筑的价值与独特性,常常发生有游客在古物上留下标记的或是骑在古物上合影留念的不雅事件,而此类游客的不恰当的举止,会给历史建筑带来的破坏力是不可估量的。另外,在景区有众多的游客所排出二氧化碳和水分也会毁坏部分历史建筑物,特别是对刻画在某些历史建筑上的塑雕或壁画之类的文物古迹的破坏,其力度是不可小觑的。
2 城市化进程中历史建筑保护的诉求
2.1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
中国有着悠远的历史,它有很多历史文化古城遗址,历史建筑遗迹的数目在世界排名靠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增强对出土的古城历史遗迹的看护,前后多次颁布和增添了近一百一十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遗址,他们依次为一九八二年宣布的二十四座,一九八六年的三十八座,一九九四年的三十七座和后来先后增添的十座。而赣州市在一九九四年就已出现在我国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榜单之上,是江西除景德镇、南昌以外的又一座获得上述荣誉的城市。政府公布历史文化名城的本意也是希望引起百姓和国家对传统建筑的爱护,为此,我国还出台了一套涉及中央级层别的有关引导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法规,例如一九八二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依旧八九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乃至之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这些均对有关机构的维护工作给予了具体的要求与指导思想,凡是国家级别的相关的保护历史文化遗址的条律法规。整体的指导意见上,比如给出了有关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分而治之”的思想,还有以客观的看法来处理城市中的历史建筑与时代建筑的不协调性。非宏观上的指导思想,它详细的列出了有关历史古迹四周的建筑物适宜的高度区间、环境协调和预防出现“建设性破坏”不良事件。基本上已有不少国家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存在相同的看法:维护历史建筑四周原来存在事物空间分布、严禁建造过高的建筑物在历史建筑附近。我国文物法还要求:处理出现在传统建筑附近的影响美观的问题,处理那些可能危害环境的生活或工业的污染物,排除可能影响到传统建筑安全的潜在威胁。
另外,避免“破坏性建设”是说先前的自由选址、随便建设、不合理规划等可能毁坏传统的历史建筑原来面貌的风貌遭受损害现象予以干预和改善。 两千零八年出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文指出,政府要相应的履行维护在保历史文化古迹上的义务,比如第三3条所说 “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城的工作需要执行合理规划、严格维护的指导思想,维持并传承它原有的历史布局及精神风貌,保护传统建筑的完整性与历史参考价值,延续并发展我国特有的优良的文化传统,妥善协调好发展社会经济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联系”,还有第5条法规提到保护传统建筑的负责监督单位的工作要求:我国国务院建设负责机构和国务院文物看管机构主要工作时保护我国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城并督导其管理工作。各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好保护及督导管理其辖区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城的工作”。
整理以上说法得知,每个城市不可只将已拿到历史文化名城头衔视为一种荣耀,还要认识到传递一份殊荣还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
2.2 改善城市文化面貌的内部诉求
目前,国内外的城市都比较注重打造和宣传特有的城市面貌,将其作为外交大使。如今还没有确切的说法来解释城市形象的含义,它大概是指城市内外的人群对城市日后的发展前景、对外面貌与内部环境的一个笼统的认识与总体了解。囊括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民众素质、市容市貌及其科教文卫、社会、经济环境,既涵盖了城市本该具有的文化软件与物质硬件等方向的事务,而历史建筑则是打造城市形象时所必须考虑的载体。想要营造完美的城市形象,首要任务就是,结合城市现有的条件来对城市进行科学的定位。设计城市形象也就是要城市决策者与形象规划者参照以前编订的城市形象策略的需要来草拟城市口号与精神、划分出建设城市形象的不同时期所要完成的任務。设计城市形象不仅有整体的形象策略,也有各时期详细的实行方案战略。依靠有关设计城市面貌的工作,来制定设计城市形象的指导宗旨、方式和步骤,这有利于逐步改变城市形象。上世纪后期,赣州市就从事了相关的设计城市形象的分析工作,历经初期的生态园林城市、东边的沿海后花园城市然后又是现在的国家园林城市,均说明赣州跟随时代的改变而改变。但,不管是以前还是眼下,赣州在设计城市形象时均未大手笔的刻画它富含的历史文化,南昌市充分利用其自有的2000余年的历史文化资源,来开发历史建筑、寻找历史文化根源。因此,保护赣州的传统建筑就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2.3 部分城市成功保护带来的压力
国内颁布了大量的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城市自身就具备了历史建筑资源上的各种特性,也就使得在保护和开发他们时挥霍的不一样成绩。比如在保护洛阳、西安、南京、北京这类古都时,几乎不存在相似的类型与成就,与此同时,在保护这类城市时的投资也是像赣州这种城市无法匹及的。不过,也还存在部分历史建筑资源没有赣州丰富的城市,他们找到了一个独特的保护开发城市历史建筑的渠道和方法,像开发保护改建山西的平遥古城的方式,它维持原有的明清遗迹,这在中国是少见的维持最好的汉民族建筑的传统城市遗址建筑,成功开发其城市也创造了中国保护开发历史建筑的一个佳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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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科学研究项目(YS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