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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市场检疫工作的现状与改进建议

2015-10-21陈锦其彭达平

基层建设 2015年34期
关键词:检疫生猪基层

陈锦其 彭达平

东莞市虎门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52900

摘要:在肉品市场,生猪肉交易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猪肉市场买卖广泛流通的当前,肉品安全成为普遍关注的焦点。为了有效预控问题猪肉流向市场,生猪屠宰检疫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关键词:基层;生猪;检疫

基层生猪的检疫不但牵涉到畜牧生产单位的经济效益及其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人们能否吃到健康肉、放心肉。虽然我国已陆续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颁布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同时,各地政府也在加大推进群众百姓吃到放心肉工程的力度,然而,随着我国猪肉价格涨多降少状态的持续存在,部分不法分子通过各种违规违法手段在生猪方面暗箱操作以获取利益,给生猪检疫工作带来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基层生猪检疫工作现状

自《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地方生猪检疫就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办法明确规定:经运输、出售的动物产品,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都要提前3天申报检疫。就生猪检疫项目而言,具体包括了猪瘟、口蹄疫、蓝耳病、猪丹毒、猪肺疫等等。相关条例的制定,赋予了动物检疫更神圣的使命,有效了规范了生猪市场的安全。但是,还是存在着诸多的“顽疾”,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基层生猪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生猪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生猪在所有畜牧业中所占比重最大,由此生猪的食用安全与检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对于畜牧业产业链上的各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为此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但是目前在生猪市场,检疫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三、在基层生猪检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百姓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改善,人们开始对猪肉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已经在全国推行,而且各地方政府机构开始大力推进健康肉工程,这些措施的实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猪肉产品的质量,但是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高额利润,铤而走险,把生猪的“真实面目”掩盖起来。目前,在我国基层生猪检疫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检疫设备比较落后。

现今,我国大部分定点生猪屠宰场的检疫设施,都比检疫技术落后。虽然部分生猪屠宰场已经配备了比较先进的检疫设备,但是这些设备比较贵重,考虑到利益损失,使用的次数屈指可数,检疫执法者通常都是结合自己的经验,通过目测的方式,利用小刀和钩子等工具来对基层生猪进行检疫,基层生猪检疫设备过于落后,严重制约了检疫工作的展开。

2、配套的法规制度可行性较低。

我国虽然针对生猪检疫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可行性却较低,比如,我国的《动物防疫法》是根据基层生猪检疫逃检现象来制定的,虽然《动物防疫法》对该现象有明确的规定,即利用加倍收费的手段对逃检现象进行整治,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这种整治措施却不能得到理想的效果,再加上我国对生猪市场的检查力度较低,私自屠宰、病死猪肉上市等违法行为数见不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检疫存在监管盲区

当前我国的生猪检疫工作,还没有渗透到酒店、学校和工厂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说这些地区的生猪检疫工作还处在空白状态,但是这些组织机构需要生猪肉的数量比较大,根本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就对其进行检疫,导致白肉直接进入猪肉加工环节。再者,基层并不具备执法权力,具有执法权力的卫生监督机构也不可能每天对其进行监管,进而使这些组织机构在监管方面存在空白。

4、检疫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

当前,我国一些生猪检疫工作人员,根本没有参加过专业性、系统性的培训,这些检疫人员也没有充分认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对检疫工作的展开带来不利影响,检疫结果缺乏科学性。

四、针对当前建议现状提出的几点建议

1、提高检疫人员素质水平

对于新入行的检疫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对于老一辈的检疫人员,也要进行二次的业务指导,以确保检疫人员掌握的检疫技术和方法是最先进和实用的。对全体检疫人员要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水平,业务能力素质和使命感,要深刻的意识到所从事工作的责任重大,检疫工作与日常生活和每个普通市民息息相关。同时,应该引进新型的硬件设备,建立相关的新技术检疫系统,培养一批能够熟练使用新技术的检疫人员,组织一个完善的检疫体系,以此保证检疫水平。要对从事检疫工作的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于自身负责的检疫工作和相关的后续处理负责到底。在国内,各个基层屠宰场应该加强相互之间的学习与交流,相互借鉴彼此的经验,在有条件的基础上,也可以组织屠宰厂员工、领导,赴国外学习先进的技术和各自的从业态度、经验,扬长补短。

2、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的生猪检疫法律法规虽然都有出台,但是在具体的落实上仍有所欠缺,市场监管的体系仍然不完善,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畜牧、工商、公安、质检、卫生部门要加强联动协调作业,相互配合,加强对于生猪的屠宰管理,检疫管理,让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生猪肉没有流入市场的可能性,而对于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屠宰厂等要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姑息。食品安全的管理与政府的执政水平在普通市民的眼中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才能让百姓安全,同时塑造一个良好的执政为民的政府形象。目前在很多人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猪肉配送中,由于需求量较大还没有相应的配套的检疫规章的形成,以至于还未接受检验的猪肉被直接进行食品加工,而基层的检验不配套,让相关的执法问题难上加难,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注意到自身的漏洞和空白之处,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以弥补欠缺。

3、落实基层屠宰场的把关工作

基层屠宰场的准入门栏低,因此而产生的问题也更多。所以在对基层屠宰场的相关资质和证件的审核、屠宰场卫生状况的检查上要更加严格,防止屠宰场因中饱私囊而导致的检疫标准下降的问题发生。屠宰场的管理和生猪检疫的管理是一体的相辅相成的,坚决防止有不符合资质的屠宰场向外流出生猪肉,危害市民的安全。对于生猪的产地和来源也要由基层屠宰场进行严格的把关,确保从产地进入屠宰场的生猪经过了相关的检疫,这样才能使生猪的安全得到全面地保障,检疫制度得到切实的落实。

4、加強对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

最后要加强对于防疫工作的宣传,基层生猪检疫向来为政府所重视,因为事关民生所以除了从屠宰场这一方面要提高检疫能力之外,还要向全社会各个阶层科普关于生猪检疫的标准和知识,普通民众掌握基本的判别猪肉是否通过检疫的能力,组织百姓对于生猪屠宰场进行社会监督,实时警醒屠宰场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为执法工作创造了好的条件,此外在进行生猪检验工作的推广与发展中还可以举办各类讲座与宣传活动来增加市民们对此的了解。

结语:综上所述,屠宰场生猪检疫是对猪肉的质量安全检查的最后一道关卡,检疫工作的良好完成直接保证了民众是否能够吃到“放心肉”,检疫工作的重要可见一斑。本文浅析了当前生猪检疫工作中关于人员,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除此以外在具体的检疫细则、违反处罚、技术改进等方面还可以进行更多的讨论,在此不做多的赘述。食品安全是国家民生的重中之重,因此要规范法律,规范检疫制度,加强管理,提高人员技术水平,提高职业道德,保证生猪肉食的安全,与此同时提高自身效率,在促进行业发展与进步的同时,让消费者能够吃上让自己满意放心的猪肉。

参考文献:

[1]高睿,于尔松,高天宇.浅谈生猪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4(6):78.

[2]郑立旺,黎业,张仲相,等.浅谈我市生猪屠宰检疫的管理和体会[J].广西畜牧兽医,2003(4)183-184.

[3]刚松堂,刘学军,王文超.生猪屠宰检疫中增检脊柱背侧一刀的建议[J].中国兽医杂志,200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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