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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

2015-10-21周学良

2015年36期
关键词:社会生活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周学良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巨大力量在于践行,在于融入社会生活。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必須正确处理一元与多样的关系,广阔空间与底线的关系,并且在践行中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

价值观不是仅仅抽象地存在于人的精神世界,习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①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才能促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用的最大发挥。只有为群众所认可,才能获得其合法性基础。

根据塞缪尔·P·亨廷顿的《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一个政权的执政合法性基础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即意识形态的认同与控制和这个政权当政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国的主导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主流价值观,当前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多元化是必然趋势,就亟需明确提出一种核心价值观来做主导和统领,统一混乱的认识,有一种主流文化,国家才有希望和发展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其融入社会生活的过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大限度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的过程,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过程。

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把握好一元与多样的关系

思想意识的多样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又必须是一元的。承认思想意识的多样性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地位的一元性不是互不相关的两件事,而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对多样性的思想意识在方向上加以引领,正是核心价值观指导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引领不是强制和压服。人们对某种东西相信不相信,认可不认可,喜欢不喜欢,都只能通过自己的思考和体验,别人不能代庖。要人们接受正确的东西,只能靠摆事实,讲道理,靠说服、示范和感染,而不能靠强制和压服。“对待精神世界的问题,用简单的办法去处理,不但不会收效,而且非常有害。”②但是作为指导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不能边缘化,不能被架空,必须通过有成效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尽可能多的群众的心灵中去,不能把这与强制和压服混为一谈。有人把“灌输”当做强制和压服的同义词来加以排斥,这是曲解。灌输是把未知的东西传授给人们的必要手段之一,韩愈说的“传道、授业、解惑”都离不开灌输,独立思考也要以接受灌输得到的知识为基础才不会流于胡思乱想。这是人们掌握任何知识的必经之途和共同规律。核心价值观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从社会生活现实中总结出来的精湛科学知识,不经过灌输是不能很好地被群众掌握的。列宁对此有精彩的论述。他说:“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族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③(P317)至于那种不联系实际、不看对象、不讲道理、不接“地气”的硬灌当然必须坚决反对,但那是灌输方法的错误问题,不能因此否定灌输本身的必要性。要看到群众的分析鉴别能力是有差别的,如果我们没有正确有效的引导,群众就有极大的可能被“撺掇”而不自知,把反映西方垄断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当作“普世价值”来信奉,作为评判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还自以为自己是在“独立判断”。这需要高度警惕。

二、对社会成员的思想要求既要有宽松的空间,也要有“底线”

我们的文化产品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这样才能色彩缤纷,生机盎然。但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区别是不能抹杀和颠倒的;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原则是不能放弃的,这是“底线”。现在有人鼓吹“反叛主流”,“消解崇高”,把崇高的东西一概说成假大空,把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说成人的真实本性。有的人动辄“恶搞”,颠倒是非、善恶、美丑,篡改历史,歪曲现实,把本应作为楷模的优秀人物拿来“解构”、“颠覆”、糟蹋、丑化;把珍贵优秀作品改编成恶俗的文化垃圾,或者从中“解读”出粗鄙不堪的“深意”。这种污泥浊水毒化了人们的心灵,玷污了我们的精神家园,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起码要求,超越了“底线”。如果熟视无睹,任其泛滥,就谈不上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指导作用了。在社会生活的文化领域里讲宽容是必要的,但讲宽容不是无原则的放纵,不等于不能批评,不许批评倒是对真善美的不宽容,也是对批评本身的不宽容了。必须要通过准确细致的批判,让人们认识到这些东西的假恶丑,对它们掩鼻而过,而决不能听任它们误导群众,蛊惑青年。

三、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要有战略眼光,有统驭全局和长远的规划,大方向不能含糊,这就是大处着眼。但战略的实现必须通过一件一件具体的措施,否则就有落空的危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精密地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④在生活中涌现的许多无私奉献、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人物,对她们这种大善的言行作为典范加以大力宣传完全必要;对一些造成极大危害的恶行加以揭露和谴责也同样必要。但对“小事”也万万不可忽视。社会生活中有些事看起来似乎很“小”,但这些小事积累起来就是大事。比如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爱护环境,弄虚作假,说谎骗人,占小便宜,说脏话粗话等等,如果相习成风,就体现出整个社会文明素质的欠缺。有的人并非没有文化知识或科学知识,但很不注意“做人”的道理,道德修养很差,实际信奉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处世哲学”。大学生中也有连起码的礼貌语言和交往规范都不懂的。学校和家庭也往往只看重年轻人的知识和技能,对这些“小事”不以为意。这是一个危险的漏洞,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有过经验教训。要看到善行虽“小”,却可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积细流而成江海;恶行虽“小”,却可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必须切切实实把德育放在首位,从日常生活的“小事”抓起,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营造出一种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社会氛围,汇聚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自觉在社会生活中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强大气场,树立健康向上的一代人风。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注解:

①习近平.《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人民日报》,2014年2月26日。

②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③列宁.列宁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④出自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2014年2月24日下午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参考文献:

[1]孙维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点睛之笔[N].光明日报,2012-11-12.

[2]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51-258.

[3][美]塞缪尔·亨廷顿著,欧阳景根译.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2

[4]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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