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改革产生畏难情绪的根源在哪
2015-10-19罗宗毅
罗宗毅
今天的改革,同以前相比,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改革事业与领导干部的作为具有极大的关联性。“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深入推进改革需要领导干部增强使命意识,敢于担当。
从改革的客体看,当下改革有三个特点:一是“深”;二是“难”;三是“险”。随着改革的推进,呈现出“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软到硬”的特点。经过35年不断改革,那种利益增量式的普惠性改革,大都已经完成,剩下的是难啃的“硬骨头”,甚至是牵动全局的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
从改革的主体看,改革成效的“大小”与领导干部作用发挥的程度密切关联。推进改革,人民群众是主体,领导干部是“关键的少数”。领导干部身处关键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职责,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决定改革成败。习近平同志强调: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关键,便扭住了“牛鼻子”,就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从改革的目标走向上看,深化改革的“破与立”与政府权力的“加与减”有关。今天的改革是要解决政府“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解决权力运转中集权过度的官僚主义问题,就是说,要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职责,尤其是不该有、不能有的那部分权力,还给企业、还给市场、还给社会。政府要主动削权,要从体制内“破茧”,动自己的“奶酪”,只有政府权力做“减法”,市场活力才能做“乘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场“领导替代”的改革,是一场“权力入笼”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的改革,是一场“自找麻烦”的改革。在这场改革当中,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不仅是改革的主体,还变成了改革对象的一部分,除了要担负以往那种改革的引领者、推动者角色外,还要成为改革中的自我革命者。
从改革的困难与风险看,深化改革的“难与险”与领导干部推进改革的“得与失”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从本质上讲是社会转型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这是改革的“常态”。而新一轮深化改革,则是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改革触动了利益藩篱,不再人人击掌叫好;改革触及制度痛感,必然遭受责难非议。难免有的同志要权衡利弊,考虑一下自己的进退荣辱,担心“湿手沾面粉”,陷进去了甩也甩不掉;担心走麦城遭遇滑铁卢,不但要“挂印封金”还会砸了“一世英名”。
当下社会,关于改革的说法很多,为何改、改什么、怎样改?各种思潮并起,各种力量竞相发声,各种“药方”不断开出,考验着领导干部的“定力”。成功了,自然有鲜花和掌声,一旦出现失误,就有可能遭受非议甚至被问责处理,试错风险极大。
改革之难,还在于推进改革的约束性条件多了,刚性化了,要求高了。长期以来,我国常常是以政策而非法律来推动改革的进程。很多重大的改革往往是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政策推动型改革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它能够以政策的灵活性、见效快、针对性强等特点及时回应改革事业的各项要求。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各项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将来的改革措施出台,将启动“合法性审查”。很多领导干部可能会产生“看一看,等一等,放一放,缓一缓”的观望态度、畏难情绪。
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不断解决好前进路上面临的问题,是当代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纵深推进改革的“内燃机”。增强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的责任担当意识,需要解决好成就动机和价值追求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本位、部门本位、个人本位三者之间的关系,需要领导干部把在改革进程中的“得与失”放到改革事业与个人利益之间“大与小”中来进行比较权衡;把领导干部在改革进程中行政权力的“加与减”放到改革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带来的“乘与除”的效应中来进行比较权衡。树立正确的利益得失观和正确改革观,争做改革的促进派。
(作者系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培训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