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内幕交易
2015-10-16老庄
老庄
下半年,我国股市持续下行震荡数月,又一次给我们警示。早在2000年,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志攀指出,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典型的发展中新兴市场,存在着先天缺陷和后天不足,表现为在市场上有大量的证券违规违法行为,其中大约80%的案件和违法交易金额,与内幕交易有关。
原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认为,金融市场存在着两个普遍性真理:金融市场是信息的市场;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渴望得到法律的公平对待和同等保护。内幕交易行为显然背离这两个真理,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信用,最终危及了金融市场的根基。
十几年过去了,两位有识之士的观点并未过时。要促进我国股市的成熟完善,就应该打击内幕交易,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作为资本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也为内幕交易所困扰,并在打击内幕交易中积累了颇为可观的经验。1963 年11 月,纽交所上市公司德克萨斯海湾硫磺公司在加拿大勘探到储量巨大的硫磺矿,该公司多名高管在消息尚未公告之前偷偷买入本公司股票。次年4 月16 日,加拿大官方公布了勘探结果,当天该公司股价上升到每股36美元,3年后公司股价达到每股160 美元,这一价格大体上相当于该公司多名高管买入价格的10倍。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察觉到了这个事实,认定该公司“内部人”利用广大投资者所不知道的重要事实牟取利益。作为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该公司相关人员均被判定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案件背后的法理就是“信息平等理论”,即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在获取与投资相关的信息方面应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应禁止掌握内部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在股市上牟利的行为。
2011年在美国轰动一时的“帆船基金案”,是内幕交易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也体现了美国监管机构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和力度。帆船基金由拉贾拉特南1992 年创建,后来发展成为美国规模最大的科技行业对冲基金。1998 年3 月,英特尔公司发现,在任职员洛米·卡恩向拉贾拉特南传真了若干份被标记为“英特尔机密”的文件,文件内容涉及英特尔芯片订单及其价格,由此可以推算出英特尔的季度收入。监管机构根据相关证据指控卡恩,她选择认罪并表示愿意协助政府调查拉贾拉特南案。
201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与联邦检察官协同办案,甚至引进了特殊调查手段,包括电话窃听、暗藏录音装置和秘密线民提供信息等。2011 年10 月,拉贾拉特南被法院认定通过非法获得的内幕信息操作11 只股票的交易,获刑11 年。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监管机构为打击内幕交易,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甚至动用了刑事侦查手段。由此可以看到,打击内幕交易不仅仅是证监会的工作,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乃至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就查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常态性的协作机制,相互配合,动用各种侦查手段,以有效打击内幕交易。
2010年美国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将举报内幕交易的奖励额度,由该案民事罚金的10%提高到10%-30%。2014年,一位举报者获得了3000万美元奖金,并且政府为举报者提供反报复措施和隐私保护。所以,应该有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内幕交易中的“内部人”,以利益为激励,最终让内幕交易在其内部的利益分裂中分崩离析。(支点杂志2015年10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