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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扬弃、批判澄明与总结吸收:论马克思政府理论的形成

2015-10-16

闽台关系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资产阶级恩格斯马克思

姚 东

(同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092)

政府作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政治组织,其独特地位和重要意义一直以来为思想家所重视。马克思也一直将政府融入其宏大的理论视野当中,虽然马克思没有留下专门和系统的关于政府理论的著述,但是在其著作当中包含了大量关于政府的论述。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涉及了大量的关于政府起源、政府形式、政府职能、政府与人民关系等的论述。就算在其揭示剩余价值产生规律的《资本论》当中,也有“政府”身影的存在,比如政府如何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繁荣,政府与市场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等等。

马克思政府理论散布在马克思的恢宏巨著之中,我们可以在对马克思一系列经典著作的研读中,梳理出马克思政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轨迹,从而更好地对其进行把握。马克思政府理论是无产阶级的政府观,是批判资产阶级政府理论的思想武器,它来源于思想继承中的扬弃,发展于现实批判和思想批驳中的澄明,丰富于实践总结和材料吸收中的前瞻。虽然马克思关于政府的思想和观点,更多地限于原则性论述,但其中所蕴含的深邃思想,对于今天推进政府建设,仍然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一、马克思政府理论源于西方历史上的政府思想

马克思政府理论是对历史上的政府理论,特别是对西方历史上至马克思生活的时代为止的政府理论的继承、扬弃,并在新的时代丰富和发展了的政府理论。

(一)对古希腊城邦政体和正义观的借鉴

古希腊城邦的民主和法治思想深刻影响了马克思政府理论。在对古希腊政治城邦的思考中,“马克思将希腊社会生活的伦理典范和价值观念融入进了他对现代工业社会的理解和评估当中。”[1]在古希腊,公民的切身利益和各种权利是与城邦密切结合的。如何造就和过好城邦生活,便成为公民最关心的问题。考察研究城邦的学问便形成了古希腊最早的政府思想。“在希腊人看来,城邦乃是一种天然的生活形式”。[2]

古希腊的思想家都普遍认为,城邦的稳定和良好的秩序依赖于巧妙的政体安排,基于此,古希腊思想家都对政体也就是政府组织形式进行了深入的考察。民主制是当时最主要的政府形式。政府形式的民主制,不仅意味着对城邦公共事务的安排和管理是民主的,更意味着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共同决定过程也是民主的。亚里士多德对此认为:“一切事项悉由全体公民审议是平民主义的特征”[3]215-216。在古希腊,全体公民有对一切政事发表意见的权利,没有谁可以单独对城邦重大事项作出裁决。古希腊思想家关于政体的思想建立在对当时希腊城邦制度的实证观察的基础之上,比如亚里士多德在研究了古希腊158个城邦后,写成了《雅典政制》这部著作。这种经验式的研究方法对马克思后来研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东方社会政治现状起到了重要启发。

古希腊思想家认为城邦要想形成一个纽带,必须要有一个核心价值,这个核心价值就是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一旦城邦实现了稳定而有秩序的公共生活,那么城邦正义就得到了实现。他指出:“真正无愧为以‘城邦’者,必须以促进善德为目的。不然的话,一个政治团体就无异于一个军事同盟。”[3]138古希腊人还认识到法律对于政府的作用,认为法律对于政府有益处,“如果法律是政府的主人并且政府是它的奴仆,那么形势就充满了希望,人们能够享受众神赐给城市的一切好处。”[4]亚里士多德给予了法律以崇高的地位,并称其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古希腊的民主和政体理论、城邦正义原则、政府法治思想深深地影响和启发了马克思,它为马克思总结设计作为理想社会过渡形式的政府模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照和样板。但是,古希腊政治思想中所勾画的城邦政府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它还有很多瑕疵。马克思对此鲜明指出:“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得不到解放。”[5]因此,与希腊城邦高于个体的政治观不同,“马克思追求不是在一个新城邦中再现失落的古代希腊世界,而是要在克服和发扬古代以及现代的局限和成就之间建立一个新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必须将古代的价值理想植入现代的社会结构中”[6]。古希腊思想家过分强调了环境的重要性,而忽视了经济因素的影响,并且他们心中的那种民主也只是局限在奴隶主等少部分人那里,因此,这种政府形式并不是最理想的,但是古希腊的民主观和法治观却对马克思政府理论产生了深刻影响。

(二)对自由主义关于政府与人民关系思想的积极扬弃

英国学者伯尔基认为:“马克思主义确实发源于自由主义,它采纳并改变了自由主义的价值和总体看法,而且,如果没有自由主义这一广阔背景,马克思主义将是不可思议也不会存在。”[7]在探讨政府起源问题上,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便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阐述的主要依据,他们普遍认为政府是人们和统治者之间订立契约的结果。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在他的名著《政府论》中,提出了政府起源于保障人民天赋的、不可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洛克认为:“公民政府是对自然状态的种种不便的适当纠正”[8]。人们订立契约建成立政府,其职能就是在于保护人们的自然权利。卢梭以“自然状态”为出发点,全面地论证了政府的起源,他认为在自然条件的阻碍下,人类凭借个人的能力已无法生存,因此,必须结合在一起才能克服生存的阻力,这样才产生了政府,换句话说,主权者的创制成为了政府产生的原因。卢梭认为政府是介于主权者和臣民之间,其主要功能是维护秩序并执行法律。

古典自由主义政府理论认为人类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摆脱自然状态下的各种不便,从而更好地实现自然权利,因此,政府成立之后其一切权力都来源于人民且属于人民。马克思从政府和政府权力的本质属性出发,深刻认识到政府是统治阶级用于政治统治的工具。假如作为受托人的政府违反作为委托人的人民的意志时,委托人便可以将委托撤销,并收回所有的权力。与古典自由主义相同的是,马克思、恩格斯也认为政府是从社会中而来,社会决定了政府,从而完整地论证了政府权力来源于人们且属于人民。所以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政府由社会决定的理论,实际上从自由主义那里吸收到很多东西。

但是,也要看到,马克思在继承吸收人民主权观念积极因素的同时,也指出了其历史局限性。马克思恩格斯对此认为:“现在我们知道,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十八世纪的伟大思想家们,也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所给予他们的限制”[9]524。而要克服他们的局限,也只有在实现无产阶级革命后,通过改造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建立无产阶级的政府,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共和制所掩盖的阶级统治的状况。

(三)对黑格尔古典哲学精神的批判继承

“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10]在黑格尔那里,政府观是与其国家观紧密相连的,政府也是在其宏大的国家视野下来考察的。按照黑格尔法哲学的构思,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是伦理观念和实体发展的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在克服前一阶段缺陷的基础上得到升华而成的。在这个基础上,黑格尔论证了政府是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国家伦理实体外化而形成的。在他那里,政府是作为社会共体的现实生命和灵魂呈现出来的。

在此基础上,黑格尔承认政府具有普遍的合理性,他认为之所以需要建构政府,就在于政府能够化个体为整体,化局部为全体,从而使普遍性和公共性得以构建。马克思也发现了政府身上所具有的普遍性,但与黑格尔不同的是,他认为政府的普遍性是虚假的,政府是建立在其代表的阶级性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政府并不是脱离现实的精神实体。

另外,公共权力对于政府实现职能极其重要。黑格尔认为,政府必须依靠公共权力而存在,可是,公共权力“只在现实的服从中才是现实的权力”[11]12。公共权力体现了政府的存在,而政府也是在服务当中才能使人遵从,如果他想把这种权力变成压制人的工具,那么公民将不再服从。黑格尔在这点上认为公共权力是服务于普遍福利的,这种服务是造就政府存在的依据。黑格尔对服务的真谛有这样的理解:“服务的英雄主义(Heroismus des Dienstes),它是这样一种德行,它为普遍而牺牲个别存在,从而使普遍得到特定存在,它是这样一种人格,它放弃对它自己的占有和享受,它的行为和它的现实性都是为了现存权力(Vorhandene Macht)利益”。[11]52

针对黑格尔所阐述的政府服务精神,马克思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提出了全新的政府服务观。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的主人,公共权力源于社会的公共需要。马克思对于政府的认识,并不是像黑格尔那样仅仅停留在思想的领域,而是深入到了社会现实。

马克思主要是通过对现实斗争的参与和对政治经济学的深入研究,来论证政府的本质。马克思认为黑格尔颠倒了国家、政府与市民社会、家庭的关系,认为“决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12]232黑格尔不能准确说明国家和政府的本质。虽然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思想起源于黑格尔,但是也对黑格尔市民社会观进行了重大修正,在深入认识政府上又前进了一大步。

(四)对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完善与超越

从某种意义可以说,马克思政府理论是对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政府批判精神的继承和完善,当然,马克思并没有全盘接受空想社会主义者在政府问题上的观点,而是在吸收合理因素的同时进行了超越。

在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政府是最终要被消灭的。圣西门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消灭国家和政府。圣西门认为:“政治学就是关于生产的科学,也就是以建立最有利于各种生产的事物秩序为目的的科学”[13],他认为在实业制度中,政治将会消失在经济之中,虽然在实业制度中也有公共权力机关,但其职能已经不是政治统治的,而是社会和经济管理的,从而将政府消亡思想表现得明白无误。恩格斯对此曾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如果说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这样的认识在这里仅仅以萌芽状态表现出来,那么对人的政治统治应当变成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这种思想,即最近纷纷议论的‘废除国家’的思想,已经明白地表现出来了。”[14]马克思的政府消亡理论,在内容上尽管与其有着本质区别,但是不容否定的是,在某些主张上还是具有一致性的。

政府消亡后社会依靠什么来实现管理,对此,空想社会主义者也作了相应地解答。欧文在其著作中描述了一种叫“劳动公社”的社会管理组织,在劳动公社内,财产是公有的,每位成员都参加劳动,他们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这里,社会管理不是强制性的,在没有政府存在的情况下,人人都在享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最大幸福。劳动公社“像一个独立共和国或国家一样实行自决,由自己的成员依照神圣法则进行管理”。[15]欧文认为劳动公社“是一种直接民主,真正体现了管理人员为公众服务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16]在这种社会公共自治组织中,居民将自我管理和决定公共事务有机结合,呈现了一种高级的管理形式。

在关于未来社会的描述中,空想社会主义者将政府变成了一个纯粹的社会生产管理机构,这一思想明显为马克思在探索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方面提供了借鉴。但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没有明确认识,因此,便不可能去创造新的符合历史发展要求的政府形式。此外,空想社会主义者只看到了资产阶级政府的狭隘,并没有看到其符合历史发展的进步性。而马克思则从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出发,在利用资产阶级政府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力图建立更高层级的无产阶级的民主政府,从而超越了空想社会主义。

(五)从摩尔根人类社会起源学说那里获取了政府起源的大量材料

对政府起源问题的科学回答是科学认识政府的本质,明晰政府从何而来,准确把握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前提。1877年,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发表了《古代社会》一书,该书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全面地提出社会进化理论,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国家和政府的起源。该书将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这实际上也体现了人类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历史过程。人类社会也必将从原始的无阶级社会发展到到有阶级的社会,进而也会随着阶级社会的灭亡进入一个崭新的更高层次的社会,摩尔根的这些观点与马克思倡导的唯物史观高度吻合。

摩尔根的研究是基于历史和现实的研究,他将印第安人和世界其他地区的部落与希腊、罗马等古代民族进行了对比,在比较和分析中深刻揭示了部落和氏族的本质,明确阐释了氏族制度发展的结果必然产生它本身的对立物——国家和政府。在《古代社会》中,摩尔根提出了对于政府起源的假设,马克思在1881年5月至1882年2月间认真研读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摘录吸收了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合理思想,认为从该著作中可以找到政府起源的物质动因和演变过程,并为该书写了大量批语并做了摘抄,打算采取唯物史观的方法对该问题进行更深入地研究,十分遗憾的是马克思在1883年逝世,使得这一愿望未能实现。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坚持不懈地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随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著作的完成,恩格斯在摩尔根对氏族社会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政府起源问题作了系统而科学的阐述,从而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府起源和发展演化的科学判断。恩格斯在该书中的很多主张与摩尔根的政府起源的许多观点高度一致,这也使摩尔根的学说和研究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合理的阐释。

摩尔根建立的这个系统合理地论述了政府的起源,为科学认识政府提供了重要的素材。在1884年,恩格斯就指出了摩尔根与历史唯物主义相通之处,他强调:“他给原始历史建立的系统,在基本的要点上,今天仍然有效。甚至可以说,越是有人力图隐瞒摩尔根是这一伟大进步的奠基者,他所建立的这个系统就越将获得大家的公认。”[12]30

二、马克思政府理论是建立在对现实政府和无政府主义思想批判的基础之上

批判性是一种反思性的理论力量,马克思政府理论正是在对现实政府进行批判和对无政府主义思想进行批驳中澄明了政府背后的物质原因。

(一)对各类现实政府的批判揭示了蕴含在政府背后的深层物质因素

马克思对现存的各类政府进行了认真考察,他认为作为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政府机构,“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9]110为什么政府会成为凌驾于人民之上的主人呢?马克思对不同政府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他首先是对资本主义政府的阶级压迫性、剥削性进行了深刻的揭露,批判了资产阶级旧政府的政权性质是阶级剥削的工具,并且将其比喻为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

具体地说,在资产阶级社会,政府既有公共管理职能,同时也有阶级压迫职能。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政府的政府管理机构实际上是受其阶级本质决定和制约的。马克思深刻分析了资产阶级的阶级本质,他认为资产阶级政府的实质是为实现资本增殖服务的,是资产阶级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因此,这个政府对劳动群众表现出了深刻的压迫性。据此,马克思分析了资产阶级政府所表现出的阶级压迫性。他说:资产阶级的政府一直都是“维护现存社会秩序从而也就是维护占有者阶级对生产者阶级的压迫和剥削的权力。”[9]219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政府的实质是就是为了维护财产私有制的社会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财富日益为少数资本家所掌握,政府只是他们操纵的工具。马克思政府理论正是在这种深层次批判中不断走向成熟的。

此外,马克思还尖锐批判了专制主义的欧洲封建政府和东方政府形式。在马克思早期思想当中,对封建制度进行过强烈抨击,马克思认为封建制度是对人本质的剥夺。他指出,“在实行单纯的封建制度的国家即实行等级制度的国家里,人类简直是按抽屉来分类的,那里伟大圣者(即神圣的人类)的高贵的、彼此自由联系的肢体被割裂、隔绝和强行拆散,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我们也发现动物崇拜,即原始形式的动物宗教,因为人总是把构成其真正本质的东西当作最高的本质。”[17]248。因此,马克思强烈呼吁在物质条件制约下,“不应该同整个国家理性和国家伦理联系起来来解决每一个涉及物质的课题”。[17]290

东方社会政府也有其自身特点。马克思在研究了印度、中国等东方国家的材料后,对这些国家专制主义政府的本质进行了揭示。马克思认为东方国家政府究其本质是专制主义的,而这种“东方专制政府模式”是由其所有制特点造成的,更为确切地说,是它的农村公社制的土地制度决定了它的政治形式只能是以王权为中心的专制主义,马克思在1853年的《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就此指出:“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祥和无害,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18]682在东方亚细亚的生产形式下,这种所有制实际上就是一种王权至上的政府形式,作为政府最高首脑的王则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王权至高无上是东方政府模式的主要特征,这种政府实际上是建构在家长制基础之上的。他如此的评述中国:“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每一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18]608在某种程度上,父权和家长制正是导致王权至高无上的原因。

马克思提出,在东方国家,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了一个颇具特色的东方政府。东方社会集权和专制政府也是通过剥削农民的而得以存在的。马克思对于东方政府的观点和看法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通过深刻分析所有制状况来阐发他对东方政府和政权的系统看法的。

(二)在对无政府主义者“不要政府”观点的批判中阐述了无产阶级必须建立自己的政府

马克思政府理论是在批判和战胜无政府主义的过程中逐渐发展的,在与无政府主义的斗争中马克思强调了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和政府的重要意义。在批判无政府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坚持以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为原则,运用争取的斗争策略,彻底驳斥了无政府主义者在政府观上的谬论,并且在斗争中,用马克思政府理论丰富了自己的学说。

无政府主义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就是蒲鲁东和巴枯宁。作为无政府主义奠基人的蒲鲁东从小生产者的立场出发,主张反对一切形式的政府和权威。他认为政府是有害的,因为任何政府都是具有一定权力和权威的,而这种权力和权威就意味着对人们的统治,就意味着对人们自由的危害。蒲鲁东充分肯定了无政府状态才是一个“自由的社会”,而处于无政府状态的社会才是发展的、最彻底的、最完善的社会。他认为,“无政府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不是以政治权威,而是基于自由的契约,且仅仅是契约而已。[19]在蒲鲁东构思的理想社会中,只有那种健全和高尚的理智才具有立法的权力,任何人都没有代表其他人的权利。在无政府状态中,自由是摆脱了一切政权和权威束缚的,是个人精神的绝对彰显。所以,蒲鲁东认为:“理想的共和国是一种绝对的无政府状态。”[20]从蒲鲁东的观点中可以看出,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基本特征,就是反对政府的存在,进而反对强权,主张个人绝对自由。这一无政府主义思想对工人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危害。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实践斗争中,彻底批判了蒲鲁东的反动观点,指出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是彻头彻尾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法典”[21]。蒲鲁东主张废除政府,建立一种“工人群众自下而上的自由组织”——马克思对此批道:“胡说八道!”[9]403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又把蒲鲁东主义归入与无产阶级敌对的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之列。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必须要建立自己的政府,这是因为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资产阶级和其他敌对分子依然存在,国际上可能依然存有敌对势力,为了同反对工人阶级的敌对势力作斗争,必须要有自己的政府和政权,这是不可缺少的。

巴枯宁是无政府主义的另外一位代表人物,他不仅在思想上继续坚持反对政府,同时在工人运动实践中批判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府思想。在1848年8月和12月,巴枯宁在给友人的信中曾断言,无政府状态、破坏国家的时刻很快就会来临,并表明他不害怕无政府状态,而衷心希望无政府状态。针对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建立政府和政权的思想,巴枯宁指使其党徒在瑞士桑维耳耶的汝拉各支部代表大会上,说马克思的观点是“权威主义”“独裁者”,攻击无产阶级建立政府的必要性。无政府主义的错误理论和反动实践使无产阶级的斗争视线转移到了不正确的方向,从而大大削弱了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力量,其产生的结果是无产阶级未能认清斗争的任务,继续遭受资产阶级政权的统治。为了肃清巴枯宁主义在国际工人运动中的消极影响,马克思和恩格斯先后撰写了《政治上的漠不关心》《论权威》《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等著作,批驳了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思想。这些具有高度战斗性和科学性的著作,最有力、最彻底地打击了巴枯宁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无政府主义的“无产阶级不需要采取专政”的错误观点,反复强调了无产阶级建立专政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无产阶级必须树立自己的权威,通过政治斗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从而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自己的政府,才能实现经济的解放,也才能达到消灭阶级的目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只要其他阶级特别是资本家阶级还存在,只要无产阶级还在同他们进行斗争(因为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无产阶级的敌人还没有消失,旧的社会组织还没有消失),无产阶级就必须采用暴力措施,也就是政府的措施”[12]540。无政府主义者没有意识到经济条件的决定性,他们单纯地认为工人阶级可以自下而上建立一个所谓的自由组织,并把这种臆想强加给现实社会。

三、马克思政府理论是对工人阶级的政治实践的总结和吸收

(一)从1848年欧洲革命中认识到建立无产阶级自己的政府是一个长期且艰辛的历史过程

对建立无产阶级政府和专政的必要性的认识来自于失败的革命经验。1848年发生的欧洲革命意义深远,它虽然不是社会主义革命,没有能建立自己的无产阶级政府和政权,却使得无产阶级认识到掌握自己政权的重要性。马克思尤其是对1848年2月法国革命的爆发原因进行了探究,同时也总结了1848年欧洲革命的经验。马克思认为法国革命的产生主要是金融贵族的统治引起了人民的不满,而1847年农业的普遍歉收和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加速了这次革命的到来。最终在1848年2月,法国资产阶级共和派联合人民群众,推翻了奥尔良王朝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的临时政府。在这样一个政府当中,资产积极无疑居于主导地位,而无产阶级则只是从属地位。

这一事实说明,二月革命后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不过是欺骗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的礼拜堂”[18]87。在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资产阶级政府。尽管无产阶级在二月革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他们还没有意识到单独建立工人阶级政府的必要性,只是要求在资产阶级政府中实现自己的某些权利。而资产阶级共和派执掌大权后,立即认识到无产阶级对政权所构成的威胁,从而策划了反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阴谋。在政府中,资产阶级不仅极力排除无产阶级的代表,而且准备采取武力镇压无产阶级。

于是,无产阶级发动的六月起义在这个时候爆发了。六月起义标志着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大对立阶级正式开始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战斗。但由于这次起义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另外,无产阶级也没有取得革命的领导权,结果很快遭到了失败。这次起义的失败,也让无产阶级认识到在资产阶级政府存在的条件下,自己的处境是不可能得到改善的。无产阶级只能在推翻资产阶级政府,建立自己政府的条件下实现自身的解放。革命的失败也让马克思在谋划未来蓝图时,将建立无产阶级政府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任务。

在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马克思、恩格斯对革命形势曾做过判断,他们认为高涨的革命形势将会到来,最后的胜利必然是属于无产阶级的。因此,在1848年他们就认为无产阶级的当前任务就是推翻资产阶级的政府,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在随后的多种场合中,马克思、恩格斯对此都深信不疑,但是1895年恩格斯则写道:“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有和我们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不对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12]540也就是说,恩格斯在晚年逐渐意识到,1848年欧洲革命所追求的建立无产阶级政府的构想,是不可能在阶级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未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得以发生的。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的教训启示我们,阶级消亡的历史可能比较漫长。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夺取政权、建立自己的政府也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

(二)马克思从巴黎公社的经验得到了无产阶级政府的主要原则和基本形式

马克思政府理论是为无产阶级斗争服务的,而无产阶级斗争实践特别是巴黎公社的实践为马克思政府理论的丰富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的“议行合一”的政府形式,为政府消亡作了充分的准备。公社的组成人员是由各区普选出来的,很好地将立法和行政的职能合二为一,这样,公共权力就由真正的人民代表来掌握了。公社的“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不仅城市的管理,而且连先前由国家行使的全部创议权也都转归公社”。[9]154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马克思比较系统地论述了无产阶级政府的若干基本原则。马克思认为,公社真正体现了民主制度的原则,其政权基础也是由最广泛的大众所组成的,公社这种政府形式是最具民主性的,从而指出“他们的共和国的真正‘社会’性质仅仅在于工人管理巴黎公社这一点!”[9]207它改变了以往政府统治上的少数人对多数人统治的现象,将权力掌握在最广大民众之中。更进一步,马克思指出:“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充满生气的力量。”[9]195

此外,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问题即廉价政府问题,并将廉价政府作为区别无产阶级政府和资产阶级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志。马克思对此指出:“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因为它取消了两个最大的开支项目,即常备军和国家官吏”[9]157。因此,公社真正奠定了民主共和的基础,是真正的社会共和国。

马克思指出廉价政府的建立并不是无产阶级的终极目标,公社的要义就在于劳动者实现了自己的解放。在无产阶级革命后,伴随着工人阶级政府的建立,政府职能中的社会管理职能将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政治统治的压迫性职能降到最低,政府也真正成为社会的“勤务员”而发挥作用。马克思认为政府不应该凌驾于社会之上,其本身应是社会的勤务员。马克思正是以公社建立的政府原则来批判资产阶级政府的,并且这种思考中也为未来政府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这正体现了“政府消亡”的真正蕴涵所在。

四、余 论

马克思在继承扬弃、批判澄明与总结吸收的基础上,建立了无产阶级的政府理论。首先,马克思对政府的本质进行了揭示。马克思在深刻把握经济关系的基础上,阐述了政府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因素决定的。马克思认为政府本质是从属于国家本质的,而国家则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马克思对阶级统治的分析一直以来都是建立在对经济关系的分析上的,这也构成了马克思研究政府本质的核心内容。其次,马克思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政府的起源、本质、职能以及消亡等政府理论的基本概念作了研究。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推动了政府的产生,政府在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具有阶级性、公共性、权威性和组织性等特点,政府职能包括了社会管理和阶级统治的双重职能,政府最终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走向消亡,通过这些观点构成了马克思政府理论的基本理论框架。再次,无产阶级建立自己的政府对于其实现历史使命具有重要意义。无产阶级必须要在打碎资产阶级政府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政府,这对于无产阶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马克思通过对旧有政府形式和工人阶级创立的巴黎公社的比较,提出了无产阶级必须打碎旧有政府体系,建立自己的政府形式。工人阶级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府绝不像资产阶级、封建君主制的剥削阶级政府那样,是为极少数人效力的政府,而是为广大劳动群众服务的“社会共和国”,而这种新型政府,也就是最高类型的政府形式——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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