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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邮差(节选)

2015-10-15大卫•布林

科幻世界 2015年7期
关键词:戈登邮差强盗

大卫•布林

中文版序言

书与影

后启示录风格书籍与电影通常会描绘一个文明崩溃后的世界,这本《末日邮差》相当于此类作品的集大成者。在这个故事里,你将发现人们习以为常的生活其实是多么弥足珍贵;一旦失去,人们又将陷入何等的绝望之中。

《末日邮差》并不是一个很典型的末世故事。如今的电影和小说里多的是单枪匹马对抗极权社会和各种阴暗未来的英雄。在那些故事中,主角随时会遭到邻里的背叛,更不用说信任其他组织和团体了。为什么那些作者和导演要这么写?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只有这样,他们的英雄才会始终处于危机之中,从而把读者和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冒险过程上,而忽视了世界观本身。这些描写的确引人入胜,但如果末世之后文明的根基尚存,那些英雄的冒险之旅恐怕就不会这样激动人心了。

我无法认同那样的故事。我们生活在人类最伟大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一切,都是靠你我这样数以亿计的普通人维系的。就算文明真的遭受重创,这些人也一定能将它重新建立起来!只要人们心中还有信念,就一定会是这样。

《末日邮差》就是这样的故事。主角所做的一切,便是唤起幸存者的信念,让他们回忆起曾经的光辉岁月。那时,人们愿意相互倾听,共同进步;那时,人们能够齐心协力,或者在相互竞争中解决难题;那时,人们怀有梦想,而且不断努力,使之化为现实。

本书的主角,那个邮差,便是世界上的最后一个理想主义者。他不愿放弃我们曾经的梦想,四处传播希望的种子。他相信人们不但能重现昨日的辉煌,甚至可以走得更远。他衣衫褴褛,心怀恐惧,但仍旧怀抱着希望之光。

许多人受到了这本书的影响。发售不到一个月,就有十余家影视工作室想买下《末日邮差》的电影版权!

那么,我喜不喜欢凯文·科斯特纳以我这本书为原著拍的电影呢?嗯,总的来说,电影的可取之处多于失望之处。虽然有诸多缺陷,但它依然是部好电影——前提是你真的沉浸到影片中去。科斯特纳的邮差和我书中的那个人一样,都是为人正直的老派理想主义者,在艰难的旅途中逐渐成长为被人们寄予厚望的英雄。片中许多场景告诉我们,一旦文明崩溃,你会多么渴望回到那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曾经”。说实在的,它里头有许多新奇和绝妙的点子,要是我写书时能想到,那该多棒啊!

《末日邮差》的读者可能不满意电影将重点放在了全书的前三分之一。但我认为这个决定非常正确。“超级计算机”和“变异人”在小说中能得到很好的展现,但对电影而言,它们过于复杂了。总而言之,电影想抓住的是这个故事的精髓,即让人们团结起来,用文明战胜虚无。

《末日邮差》中文版的读者,希望你们原谅本书把关注焦点放在了美国。我的其他一些书,比如《星潮汹涌》《地球》还有《存在》,里面的角色来自世界各地,甚至地球之外;还包括了许多非人物种!但话说回来,如果蒙受了本书所描写的那种灾难,对人们来说,“世界”只能是他们生活的山谷,或者稍大些的地区。受环境所限,他们所能远眺的,只能是地平线,而不是更遥远的远方。

我诚挚地希望,中国读者同样可以从这个故事中感受到人性的光辉。如果那种可怕的时代真的降临,我们必须多想想:“我为什么在这里……我正在干什么……如何才能重建文明,或者驱除黑暗。”

“我今天在这里所做的,也许能鼓舞起别人的勇气。他们可能会站到我的身边,说:让我们一起重建……”

“……而那之后,我们齐心协力,其成就终将超越过去。”

大卫·布林

2014年11月20日

我简直无法相信。他们拿走了我的日记!那位道貌岸然的普蒂安可能想在下雪期间好好地研究一番,在美洲豹和秃鹰将我的骨头一扫而空的时候,偷偷地嘲笑我的冒险之旅和我的天真。

当然,所有食物都没了:牛肉干、一袋米(在爱达荷州的一个小乡村中,他唱了几首歌又讲了几个故事才换来的)、一点儿冰糖(他在一台遭到抢劫的自动贩卖机的最深处找到的)。

戈登从尘土中拨出他那支面目全非的牙刷时想,没有冰糖也无妨。

他们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三年的寒冬”快结束的时候——他所在的那个排剩下的战士还在为一个政府努力地守护明尼苏达州韦恩市的大豆仓库,而他们已经有几个月没有与这个政府联系了——他的五名战友在肆虐的口腔病灶感染中身亡。这样的死并不光彩,没有人知道到底是细菌武器,还是饥寒交迫和糟糕的卫生保健条件造成的。戈登只知道,他现在满脑子想的就是自己的牙齿一颗颗烂掉的情形,这是他打心眼儿害怕的一件事。

他将那支小牙刷拨弄到一边的时候想,这群狗娘养的。他最后踢了一下这堆垃圾。这里没剩下什么能让他心情平复的东西。

你是在拖延时间。快,马上行动起来。

戈登开始缓慢移动,但很快进入了状态,尽可能快速、悄无声息地沿着向下的足迹移动,穿越极其干燥的森林以争取时间。

那个身材魁梧、无法无天的老大已经郑重声明过,要是他们再次相遇,将吃了他。前段时间,吃人现象相当普遍,这些山里人可能非常喜欢吃人肉。不过,他会向他们证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也是不容小视的。

他们留下的痕迹在半英里内清晰可见:其中两条痕迹是鹿皮的软边儿鞋留下的,第三条痕迹是战前伐柏拉姆牌登山橡胶靴鞋底留下的。他们在拖拖拉拉地行进,想赶上他们的话,根本不是问题。

然而,这并不是他的计划。戈登试图回想今天早上爬上山的那条路。

那条路向东南方向回旋,通向下面荒芜的山谷,接着是沿着山的东面向北蜿蜒,整条路是下行的。

但如果我避开主道,走捷径,穿越较高的斜坡,会怎么样呢?那我或许可以在天黑之前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在他们幸灾乐祸、毫无防备的时候。

如果有捷径的话……

强盗们走的这条路逐渐朝山下的东北方向——也就是长长的山脉背阴处——蜿蜒,通到俄勒冈州和爱达荷州东部的沙漠区。昨天或者在今天早上,戈登肯定穿过了强盗们的关卡,接着他们一路跟踪他,直到他露营。这些强盗的窝点肯定在这条路附近的某个地方。

尽管戈登走路一瘸一拐的,但他还能悄无声息地快速行进,这是较之靴子、野营软皮平底鞋唯一的好处。过了一会儿,他听到下方传来了一些微弱的声音。

是强盗。那些人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听着让他痛苦。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在嘲笑他。残酷无情已经成为当今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戈登不认可这点的话,他至少也要承认,在如今这个野蛮的世界里,自己还是二十世纪的一个怪胎。

但这些声音让他想起了其他的笑声,那些共患难的人所讲的冷笑话。

德鲁·西姆斯是一位医学预科生,脸上长着雀斑,咧嘴笑的时候很自然,擅长下国际象棋和打扑克。霍恩主义者攻占韦恩市并烧毁仓库的时候,抓住了他。

泰尼·凯勒曾两次救过我的命,战争中患上的腮腺炎令他痛苦不堪,他临死的时候只想让我给他读故事听。

还有他们这组人的领导范中尉,他有一半越南人的血统。戈登从来不知道这位中尉将自己的部分军饷分给了他的手下,后来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最终他只要求裹着美国国旗下葬。

戈登一个人生活太久了。他想念有这样的人陪伴,这份思念之情几乎与幻想有女人陪伴差不多。

他看着左边的灌木丛,来到了一个出口,这里似乎有一条倾斜的小路——或许是一条捷径——通往山的北面。他离开原来的小路,开辟自己道路的时候,干燥的灌木丛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戈登觉得自己记起来了一个完美的伏击地点:一块又高又大的马蹄形石头下方,有条U字形的道路。狙击手可以在比露出地面的岩石高一点的地方找个位置,让所有在这条U字形道路上行走的人都处在狙击范围之内。

我能先到那里就好了……

他可能出其不意地瞄准他们,迫使他们和他谈判。这就是一无所有的人的优势。任何明智的强盗都会选择活命,再去抢劫其他人。他必须相信,可以用他们这群强盗中一两个人的命换取靴子、夹克和一些食物。

戈登希望自己不用杀人。

求求你,成熟起来吧!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面对最邪恶的敌人,他可能会像以往一样迟疑不定。就这一次,残忍一点吧!

他沿着山坡抄小路,渐渐听不到路上的声音了。好几次,他必须绕过凹凸不平的山沟和难以穿过的可恶荆棘丛。戈登一心一意寻找着通往怪石嶙峋的伏击点的最快路径。

我走得够远了吗?

他继续不安地行进。根据模糊的记忆,他脑海里的U形道路应该沿着山的东面向北蜿蜒走很长一段路才能到。

沿着附近也许是猎户留下的狭窄小径,他在松树林中匆忙穿行,时不时停下来查看指南针。他面临困境。要想抓住对手,他必须待在比他们高的地方。然而,如果他待的地方过高,他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错过目标。

夜幕马上要降临了。

他慢跑到一块小空地上,一群野生的火鸡纷纷散开。当然,野生动物回归可能与人口减少有些关系,但还有一个原因:他来到了一个水源较充足的乡村,水源要比爱达荷州的旱地充足一些。如果他在这里生活的时间足够长,有时间练习,那么他的弓箭可能会很有用。

他开始沿着下坡路走,隐隐觉得有些担心。按说再往下走一会儿就能看到主道,但若是那条路转了几个弯,那就不妙了。他很可能已经朝北走得太远了。

终于,戈登意识到狩猎小道一路向西延伸。看来紧接着又要爬坡了,再然后应该会到达一条笼罩在暮色雾气中的山间峡谷。

他停下来喘了一会儿气,以确定自己的位置。或许这条路也能穿过寒冷、半干旱的喀斯喀特岭,最终通往威拉米特河谷和太平洋。他没有地图,但他知道,沿着那个方向最多走两周就可以到一个有水喝的地方,可以找到住处、捕鱼的小溪以及打猎的地方,可能还有……

可能还有一些人正试图让这个世界再次恢复正常。阳光穿过无际的云朵照下来,看上去像一圈光环,就像他遥远记忆中城市上空夜晚的光晕,也仿佛是引导着他从中西部一路追寻至此的期望。这个梦想——他知道毫无希望——始终萦绕着他。

戈登摇了摇头。可以肯定的是,喀斯喀特岭上会有积雪、美洲豹和饥荒。他无法改变计划。如果他想活命的话,就不能改变计划。

他努力沿着山坡向下开道,但是那条狭窄的捕猎小道不断迫使他向北和向西行进。他肯定错过了那条U形道路,被茂密干燥的矮树丛引入了歧途。

戈登沮丧不已,差点忽视了外界的声响。但是随后他突然停了下来,支起耳朵倾听。

难道这些声音?

前方的森林中有一座很陡的山谷。他快速向那座山谷走去,直到看到那座山以及其他一些相连的山。这些山被浓密的云雾所笼罩,只能看出轮廓。西侧的高处呈琥珀色,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呈深紫色。

声音好像来自下方、东部。没错,确实有声音。戈登搜寻了一番,在山的一侧发现了一条蜿蜒的小径。而远处,一些彩色的东西正缓慢向上移动,穿过森林。

那群强盗!但是为什么他们要再次上山呢?他们不可能,除非……

除非戈登向北远远地偏离了他一天前选择的道路。他肯定彻底错过了伏击地点,走到了一条支路的上方。这群强盗正爬向一个岔口,戈登昨天没有注意到这个岔口,岔口有两条路,强盗和戈登正好选择了两条不同的路。

这肯定是通往他们基地的路。

戈登抬头看了一眼那座山。没错,要是在山的西面,在鲜有人行走的道路附近的路肩上,有一个小山洞就非常合适。这样的山洞既可以防守,也很难被人发现。

戈登会心地笑了一下,也开始向西行进。伏击已经不可能了,但是如果他抓紧时间的话,可以直捣黄龙,占领强盗们的老巢,或许可以有几分钟偷取他所需的食物、衣服以及其他一些可以随身携带的东西。

可如果老巢那里有人该怎么办呢?

这个嘛,他或许可以把他们的女人当作人质,借此努力与他们讨价还价达成协议。

真不错,这样做好多了。就像拿着个定时炸弹的人打败了携带烈性炸药慢慢跑来的人。

但坦白地说,他很讨厌做这些选择。

他开始奔跑,在狭窄的狩猎小径上迅速前进,遇到横生的树枝就低头而过,遭遇干枯的树桩则绕道而行。戈登感到自己的精力无限。现在他坚定了信念,往常的所有自我怀疑都无法阻碍他了。他斗志昂扬,大步前进,不假思索地挤开小灌木丛。纵身一跃跳过拦在前方的一段腐烂不堪的树干……

这一跳降落的时候,有东西刺穿了那双薄薄的软皮平底鞋,他感到左腿一阵剧痛向上蔓延,身体倒在了干涸河床的溪石上,而且脸最先着地。

戈登捂着伤口翻了个身。透过湿润、对焦模糊的双眼,他发现自己被一条环状的生锈粗钢丝绳绊倒了,这条钢丝绳无疑是战前某次伐木工作的遗物,颇有些时日。

尽管腿在疼痛中抽搐,他的脑子却异常清醒。

上次打破伤风疫苗还是在十八年前,真棒。

但他这次不会受到感染,这条钢丝并没有割伤他,只是把他绊倒在地。不过这也够糟的。他抱着自己的大腿,紧咬下唇,想要缓解抽筋的剧痛。

疼痛渐渐缓解,于是他拖着身子慢慢地走向那棵被砍倒的树,小心翼翼地支起身子坐到树桩上。他紧咬牙关,倒吸着冷气,而一阵阵的疼痛亦慢慢消退。

但与此同时,他能够听到下方不远处的强盗们走过的声音。唯一的优势也失去了。

直捣黄龙,抄他们老巢的伟大计划落空了。他倾听着他们向上前行逐渐消失的声音。

最后,戈登把弓当作手杖,努力让自己站了起来。他把重量慢慢地压在左腿上,尽管左腿还有点颤抖,但好歹能支撑住自己。

要是在十年前,这样摔倒后我会马上起身逃走,根本犯不上折腾。面对现实吧!戈登,你已经大不如前,年老体衰了。这年头,三十四岁相当于耄耋老人。

现在不会有伏击了。他甚至无法追击那些强盗,更别说一路奔到山里的伏击点了。在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追踪强盗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抽筋慢慢好了,于是他走了几步。很快,不用太依靠临时的手杖,他也可以行走了。

好多了,但是他能到哪里去呢?或许趁天还没有完全变黑,他应该去找个山洞和一堆松针,反正是去找一些能够让他先度过这个夜晚的东西。

寒意越来越浓,戈登看着夜幕降临到荒芜的谷底,附近大山的每面山坡都暗了下来,融化在一起。夕阳的红色光芒穿过积雪山峰中的细缝,照在他左侧。

他面朝着北方,还没有什么力气赶路。在这条狭窄小道的另一侧有一片起伏的绿色森林,此时他突然看到有一道亮光掠过,在这片绿色的映衬下格外显眼。戈登设法不让那只一触地就痛的脚用力,就这样向前走了几步。他的眉头紧锁。

森林大火烧掉了喀斯喀特岭大片干燥的森林,但这座山的茂密森林并没有遭殃。没错,路那边有东西像镜子一样能够反射阳光。从山势来看,他觉得这种反射现象只有处于这个位置才可能在傍晚的暮光中看到。

所以说他猜错了。那些强盗的老巢并没有设在西面道路上方的山洞中,而要近得多。运气真好。

这么说你是在给我提示?现在?他怒斥上苍。还要给我提供救命稻草,难道我现在遇到的麻烦还不够多吗?

希望会令人沉迷。希望已经促使他向西走了半辈子那么久。过了一会儿,戈登发现自己还是不想放弃,他头脑中已经在制订新计划的大概内容了。

他可以试试抢劫满是武装人员的小屋吗?可以出其不意地破门而入,一只手拿着手枪叫他们待在原地别动,同时用另一手将那些人绑在一起!

为什么不这样做呢?他们可能喝得烂醉如泥。但在绝望之中,我试一试又何妨。他能抓到人质吗?这个嘛,对他们来说,一只奶山羊也要比他的靴子宝贵得多!要是抓到一个女人应该可以换取更多的东西。

这是个馊主意。能否成功要取决于强盗头子能不能理性行事。那个狗娘养的能意识到人在绝望之中可以做出些什么,能让他带着他需要的东西离开吗?

戈登知道,自尊心使人愚蠢。至少大多数情况下如此。万一到时候被他们追赶,我就完蛋了。现在,我跑得都没只獾快呢。

他看了看道路上的反光,觉得自己实在没有什么选择。

他一开始就走得很慢,现在腿还在痛,差不多每走一百英尺,他就必须停下来仔细察看交错杂乱的痕迹,找出敌人留下的足迹。他还发现自己在考虑阴暗处可否作为潜在的伏击点,但他最终放弃了这么做。这些人不是霍恩主义者,实际上是群草包。戈登心想,如果他们有岗哨的话,也应该位于老巢附近。

日光渐隐,碎石路面上已经看不到什么足迹了。但戈登知道自己在奔向何方。反光也已消失,但山脊另一侧的峡谷呈现出了黑色的V字形轮廓,两边都是树木。他选了一条可能正确的路,匆忙赶路。天色迅速变暗。一股潮湿而寒冷的微风,拂过云雾萦绕的山峰。戈登一瘸一拐地走过干涸的河床,拄着手杖爬上一段之字形道路。随后,当他觉得自己离目标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时候,前面突然没路了。

他举着前臂,保护着自己的脸,试图悄无声息地穿过干燥的矮树丛。他一直很想打喷嚏,但为了不吸入飘浮在空气中的尘埃,他控制住自己,不让喷嚏打出来。

夜晚寒冷的雾气正在往山下飘。地上很快结了层霜,发出闪烁的微光。戈登在颤抖,但与其说是因为寒冷,还不如说是因为紧张不安。他知道自己正在接近目标。他即将邂逅死神。

年轻的时候,他在历史书和小说中读到过英雄。书中几乎所有英雄要行动的时候,似乎都能把自己的担忧、困惑和不安放到一边,轻装上阵,在即将开始行动的时候犹是如此。但是戈登做不到。相反,他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而且越想越多,还记起了许多令他抱憾终生的事,脑子一片混乱。

他并不是对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存有疑虑。以他信奉的道德准则来看,这样做是正确的。要生存就必须这样做。不管怎么说,他要是活不了,可以拉几个狗娘养的东西陪葬,这样至少下一个路人路过这些山的时候可以安全一点儿。

不过,离发生冲突的那一刻越近,他就越觉得自己不想沦落到那种地步。他并不想杀人。

他曾与范中尉带领的小队并肩而战,维护已不复存在的和平,保卫国家的部分地区,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想杀人。

后来,他成了游方歌者四处奔走,时不时出卖体力以求生存。选择这种生活的部分原因在于,他希望自己在某个地方找到光明。

有些社区在那场战争中幸存了下来,据说,其中一部分社区会收留外人,让他们成为社区的新成员。当然,女人通常非常受欢迎,但有些社区也收留男人,愿意让他们成为社区新成员。不过通常是很难的。男人要想成为社区的新成员必须决斗,想坐在社区的议事桌上,就必须杀人或者剥下一张该社区夙敌的头皮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在平原和洛基山脉上,真正的霍恩主义者寥寥无几。戈登遇到过许多幸存者们建立的居民区,可是要想加入他们,必须满足他们的要求,而戈登却无法做到。

此刻,他冷静地数着子弹,意识到如果自己百发百中的话,可能足以击毙所有强盗。

又一处稀疏的浆果丛阻挡了他的去路。浆果丛中没有浆果,到处都是刺。这次,戈登沿着边缘走,在黑暗中小心翼翼地摸索。他有很好的方向感,这是十四年四处游走日积月累的结果。

他移动的时候没有发出声音,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总的来说,像他这样的人能够活到现在简直是奇迹。所有他认识或仰慕的人都已经不在人世,那些人怀揣的希望也随之破灭。他十八岁的时候,温情脉脉的世界就已经四分五裂。很久之后,他才渐渐意识到,自己始终保持的乐观精神不过是一种极度愚蠢的表现。

如今谁不疯狂呢?

他自问自答道,没错,不过现在多疑和沮丧是适应现实的表现,处处往好的方面想只能说愚蠢至极。

戈登在一个彩色的小东西面前停了下来。他朝荆棘丛仔细看了看,大约在一码内,有一丛单独的蓝莓,显然没被山中的黑熊发现。薄雾让戈登的嗅觉更加灵敏,他能从空气中闻到秋季特有的霉味。

他不顾扎人的刺,伸手抓了一把黏糊糊的蓝莓回来。那种野生的蓝莓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就像生活,有苦也有甜。

暮光差不多消失了,几颗暗淡的星星在昏暗的天空中眨眼。寒冷的微风吹起他破烂的衬衣,提醒戈登现在是时候采取行动了。继续等下去,他的手就会发僵,连扳机都扣不动。

他绕过那片荆棘丛,擦了一下裤子上黏糊糊的东西。在那儿,他突然看到差不多一百英尺之外,有块大方玻璃窗在昏暗中闪闪发光。

戈登迅速退回,躲回了荆棘丛。他拿出左轮手枪,用左手握住右手手腕,直到呼吸平稳。接着他检查了左轮手枪的机械装置。手枪发出的咔嗒声很轻柔,表明它完全没有问题。剩下的子弹放在胸前的口袋中,相当沉。

荆棘丛是迅速或强行通过的大障碍。他仰坐到荆棘丛中,荆条随之弯曲,在这个过程中,他又多了几处小擦伤,但他并没有注意到。戈登闭上眼睛,开始沉思,寻求内心的平静,没错,还有宽恕。在那个寒冷的夜晚,唯一与他的呼吸相伴的是蟋蟀富有节奏的叫声。

天气寒冷,云雾萦绕在他周围。他叹了口气。不,没有其他办法了。他举起武器,开始迂回前进。

那建筑看起来很奇怪。就拿一点来说吧,远处那块玻璃是黑色的。

这已经够奇怪的了,但更加奇怪的是没有声音。他本来想那些强盗应该会点着火,热烈庆祝。

现在天已经很黑了,他几乎连自己的手都看不见。树木像笨重的巨人矗立在两边。在黑魆魆的建筑映衬下,那玻璃窗虽然不明亮,但也足够显眼,映照出了起伏云层中的亮点。一缕薄雾飘到了戈登和目标之间的地方,模糊了视线,让那里反射的光亮更加微弱。

他缓慢前行,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了地上。现在可不是踩到干树枝或是拖着脚步走被尖石扎到的时候。他抬起头来看了一下,又产生了怪异的感觉。前方的建筑物有些问题,发出微弱光亮的玻璃映照出了其大致轮廓。它怎么看都有点儿不对劲。那建筑整体像一个盒子,上半部分基本上都是窗户,下面部分给人的感觉则是涂过油漆的金属而不是木头。在角落里……

雾越来越浓。戈登知道自己错了。他一直在寻找房子或者说大村庄。他不断走近,意识到那东西其实比他想象的要近得多。那外形相当熟悉,似乎是——

他踩到一根小树枝,发出了啪的一声。他蹲下身子,盯着前方的一片漆黑,非常想看清情况。他内心的恐惧似乎激发出了他双眼蕴含的神秘力量,迫使雾霭开出一道口子,让他看到前方。

雾霾似乎相当听话,突然在他面前消散了。戈登发现自己离那扇窗户还不到两米,这让他吃惊不已……他的脸映照在窗户上,眼睛瞪得很大,头发蓬乱……除了自己的影子外,还有一堆白骨,那个骷髅头戴着帽子,似乎咧嘴笑着对他表示欢迎。

恐惧让戈登瑟缩成一团,精神也随之恍惚。他拿不起自己的武器,也发不出声。薄雾萦绕间,他侧耳倾听,想看看能否听得到虚空中的声音,要是能,就证明自己是发神经了。希望那个死人头是幻觉使然。

“哎,可怜的戈登!”那个阴森森的映像覆盖了他的倒影,一闪一闪的,似乎在向他打招呼。这些年来,一直挺可怕的,但世界的主宰——亡灵,从未以鬼魂的形式出现在他面前。戈登的脑子已经无法正常思考,只会胡思乱想了。他的目光盯着那里,一动不动,好像在静静等待着什么。那个骷髅头和他的脸……他的脸和那个骷髅头……那个骷髅头没有与他经过一番斗争就抓住了他,此刻它似乎相当满意,正咧着嘴大笑。

最终,本能的条件反射帮了戈登一把。

无论多么令人着迷、多么可怕,要是眼前的场景始终毫无变化,那么人就不可能一动不动地永远盯着它看。戈登鼓不起勇气,精神濒临崩溃,阅历和学识也于事无补。这种情况下,无聊感反而最终主导了他的行为。

他呼出的鼻息化作白色水汽。他听着气息从自己的牙缝中呼出,感到眼睛不自觉地偏离了那骷髅头。

他注意到那扇窗户装在门上。门的拉手就在他前面,他的左边还有一扇窗户。他的右边……右边是车罩。

车罩……

吉普车的车罩。

那是一辆被人遗弃、表面生锈的吉普车的车罩。那辆吉普车停在森林的小峡谷中,留下的车辙已模糊不清……

那辆被人遗弃、表面生锈的吉普车上还有先前美国政府的标志,他看了一眼那辆车的车罩以及可怜的公务员死后留下的那副白骨,那个骷髅头紧靠在乘客那边的窗户上,正对着戈登。

憋了好长的一口气几乎让戈登头昏眼花,现在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同时又不免尴尬。戈登直起身子,就像胎儿出生时由蜷曲到伸直一样。

“啊,主啊。”他舒展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绕着那辆吉普车走了一大圈,特意看了一下那位坐在车上的死人,慢慢开始面对现实。他深深地吸气,平息脉搏,耳朵里的隆隆巨响也渐渐消失了。

最终,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背靠着吉普左侧冰冷的车门。他双手颤抖着将左轮手枪安全地塞回了皮枪套中,接着取出水壶,慢慢地大口喝起水来。戈登希望自己有更好的东西,但此刻即便是水,尝起来也如同蜜糖。

入夜,天气寒冷刺骨。过了好一会儿,戈登终于理清了思绪。他追踪了错误的线索,误入了这片漆黑的无人之境,不可能再找到强盗们的老巢了。不过,至少那辆吉普可以让他避上一避,这里至少能遮风避雨,比周围的其他地方要好。

他支起身子,将自己的手放到车门的连杆上,开始摇动。曾经,他那两亿同胞都知道如何打开车门。这样不停地摇动,摇了一会儿后,车门的弹簧锁被迫弹开。他用力拉开车门,后者发出了尖锐刺耳的声音。然后戈登滑到了破碎的塑料座位上,开始仔细观察车内的情况。

吉普车的驾驶座在右边,与普通汽车的驾驶座位置相反,这是末日之战爆发前的邮局专用车。那位已死的邮差——即他那具白骨——倒在最边上。即使到了现在,戈登还是不敢看那副白骨。

那辆吉普车上能存放东西的地方几乎都是帆布袋。车内满是旧纸的味道,就像是打开了木乃伊的棺木。

怀揣着希望,戈登从换挡的地方拿起一个金属制成的细颈瓶,一摇还有响声。要想把液体装在那瓶子里保存十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那瓶子必须密封得很好。旋转和撬动瓶盖很费劲。他拿着瓶子对着车门框重重地砸了一下,接着又来了一下子。

他沮丧地几乎想哭,但最后感到瓶盖有了一丝松动。他慢慢旋开瓶盖,一股久违又熟悉的醉人威士忌香味扑面而来。

或许我是好人,好人有好报吧。

或许确实有上帝吧。

他灌了一大口,感受着暖流由喉咙浸入五脏,随后咳嗽了一声。又喝了两小口之后,他倒在了座位上,喘息着,不过这喘息与叹息差不多。

那副白骨窄窄的肩膀上披着一件夹克,但他不敢把它拿下来。戈登拿了几只麻袋——上面印着“美国邮政服务”的字样——将它们盖到了自己身上。车门没有完全关上,留了一道缝,这样山上清新的空气就可以进入车内了,他和那个瓶子一起躲在了临时的“毛毯”之下。

最终,他开始端详这里的主人了,注视着那位已故公务员衣服上印着的美国国旗徽章。他拧开那个细颈瓶的瓶盖,这次,他朝着那副穿着衣服的白骨举起了瓶子。

“邮差先生,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罢,我总是认为你们提供了优质又真诚的服务。对了,人们还总拿你们去激励男孩子们,但我知道你们这份工作相当艰辛。我为你们感到骄傲,在战争爆发之前就为你们感到骄傲了。

“邮差先生,但是这瓶酒,”他举起那个瓶子,“这瓶酒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觉得自己所交的税用在了刀刃上。”他向那位邮差敬酒,咳嗽了几声,但非常享受其带来的浓浓暖意。

他躲在邮袋下面,身子又缩进去了一些,眼睛盯着那件皮夹克看,肋骨分布在皮夹克的两边,两条手臂的白骨松散地挂着,角度非常奇怪。戈登躺着一动不动,伤心难过,有点辛酸,好像是想家了。吉普车、伟大而忠诚的信使、印有美国国旗的徽章……这一切让人想起舒适安逸、互相合作的美好过去,数百万人可以自由选择放松、微笑或争辩,互相包容,希望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的生活会更好。

那天,戈登已经为杀别人或自己被杀做好了心理准备。现在不用那样做了,他相当高兴。他们称他为“兔子先生”,让他自生自灭。但他也享有特权说那些强盗是“乡巴佬”,让他们过自己的生活去,而他们根本不会知道他拥有这一特权。

戈登准备睡了,欢迎乐观心态回归,尽管那种乐观心态可能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显得愚蠢。他躺在麻袋做的“毛毯”下,一整晚都在做着另一个世界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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