夒膚瑚铭文新释
2015-10-15李春桃
提 要:夔膚簠一器应定名为夒膚瑚,铭文中被误释为“夔”的字,实为“夒”字,“夒”读为“鄾”,指被楚所灭的鄾国。此器为鄾国后裔所作,是难得的鄾国史料。此外,铭文干支记日及瑚字写法也很重要。
关键词:夔;夒;鄾国;簠;瑚
《古代文明》2014年第4期刊有田率先生《夔膚簠铭文读笺》一文,以下简称田文。田文介绍了中国国家博物馆2009年收集的一件青铜器,并对此器及铭文进行了细致研究。笔者拜读之后很受启发,但同时也注意到相关铭文考释存有一些问题,铭文还有一些价值未被揭示出来,实有改释补充的必要。
为便于行文,先按田文的意见释写铭文如下:
隹(唯)正月丙辰,夔膚择其吉金,为()兒铸朕(媵)(簠),子子孙孙永保用之。
田文称此器作“夔膚簠”,将做器者之名释作夔膚,器物类别定为簠。其实这两点都存有疑问。先说第一点,铭文中所谓“夔”字作,此形实为“夒”字。对比下表所列商代甲骨文、西周金文中“夒”字写法,他们与此铭无疑是同一个字。王国维先生指出“夒”本为动物之形,即猕猴。1其说可从,字形中手向上扬,后来在金文中动物形受类化影响变成“页”旁。此铭所从手形清晰,下部写法是“止”形上移并讹变而来,2当为“夒”字无疑。至于“夔”字,两周文字中尚未出现,或认为商代金文中 (《集成》5990)3形为“夔”,4即便此说属实,其与“夒”仍有一明显区别,即“夔”上有角形,《说文》谓“夔”字“象有角、手、人面之形”,其角形特征仍十分清楚,与本铭写法并不相同。但因“夒”、“夔”二字有相近之处,所以学者或混淆二者,如甲骨文中的“夒”字早期学者或误释为“夔”,5姚孝遂先生曾撰文予以纠正,6此处田文误释金文与学者误释甲骨文情况相似。明确了释“夔”说不可信,那么田文将此器与文献中夔国相联系并讨论有关历史是不正确的。
至于称此器为簠也是不合理的。经过学者的不断研究,现已基本明确,“簠”实为圆形器,属于豆类。而此类器形呈长方体,形状如斗,器与盖同形,并可相互扣合,应定名为“?”,即文献中的“瑚”(亦写作胡)。所以此器的正确名称应为“夒膚瑚”,下文便采用此称。
夒膚瑚铭文虽然简短,却十分有价值。
夒膚瑚做器时间是“丙辰”日,目前所见的金文资料中,“丙辰”日做器的除此之外仅见于商代的二祀其卣(《集成》5412)一器,而该铭张政烺先生曾疑为伪造。4两周时期金文数量最大,“丙辰”日做器的则一例也未出现,那么夒膚瑚铭的珍贵性就不言而喻了。
夒膚瑚作器者为夒膚,典籍无夒国或夒氏,“夒”字需破读。联系读音及常见用法,“夒”应读为“鄾”。从形体上看,“憂”字其实就是从“夒”字演变而来,《說文》中“擾”、“瓇”、“”等字篆文皆从夒。启卣(《集成》5410)、匜(《集成》10285)中“夒”字学界一般读为“擾”。而金文中的“憂”字或从夒得声,5故“夒”读为“鄾”从音理上看自无问题。“鄾”为古国名,亦为氏名。《左传·桓公九年》(即703年):“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於邓,邓人弗受。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养甥、聃甥帅师救鄾……邓师大败,鄾人宵溃。”“鄾”在邓南部,《说文》:“鄾,邓国地也。从邑、憂声。”《廣韻》以之为邑名,但《潜夫论》、《水经注》、《通典》、《路史》皆以之为国名,陈槃先生认为“鄾”乃邓之保护国,6其说近是。鄾与邓同为曼姓国,都城在今湖北襄樊市附近,后被楚国所灭,具体灭亡时间不详。但據《左傳》:“(庄公)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鲁庄公十六年为公元前678年,楚在此年灭邓。那么可以推想,作为邓国附庸的鄾灭亡时间也当在此前后,其后人便以国为氏,遂有鄾、優、憂三氏,7《路史·卷十九》:“……有曼氏、蔓鄤氏,優、邓,其出也。灭于楚……優人后有優、鄾、憂氏。”此为其证。灭于楚后,鄾当受楚国管辖,春秋楚庄王时期著名大臣優孟,便以優為氏,8也可说明鄾与楚之间的关系。田文曾指出此器具有典型的楚国铜器特征,时代相当于春秋中晚期之际,这些意见都是正确的。《左传·哀公十八年》:“巴人伐楚,围鄾……三月,楚公孙宁、吴由于、薳固败巴师于鄾。”杨伯峻注:“其时邓早为楚所灭,故鄾亦入于楚。”9鲁哀公十八年为公元前477年,鄾早在此前就已成为楚邑,这与夒膚瑚所反映的楚器特征及时代都是相符的。夒膚瑚之夒读为“鄾”,鄾可能为氏名(也可读为優)。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鄾为国名,“鄾膚”属于国名加私名之例。如此,则春秋晚期鄾曾短暂复国,这与邓国在春秋晚期复国的情况相似,10由于目前所见资料太少,究竟属于哪一种情况还不能遽定。但无论如何,夒膚瑚反映了鄾及鄾与楚的关系,是难得的史料,这是十分重要的。最后谈一下器名字的写法。瑚这类方形器,自宋代以来,一直被误定为“簠”。唐兰、1高明2两先生曾讨论此问题,并正确定名作“瑚”,故学界多认为此说是唐、高二位先生最先提出。其实,清末的强运开已有论述,强氏说法未能引起注意,引用者甚少。但从学术史角度来看,强氏有首创之功,当予以重视,现简其要义转引如下(此为强氏在排列相关形体写法后所得结论):
可即形以定其声,当读公户切,而未可认即簠之古文。窃谓之为器实即胡槤之胡,为正字,而胡、瑚则借字也。又按《说文》有?无……?与形、音、义三者俱属相近,故敢审定为?之古文,而辩正之如此。3
强氏释“?”并与文献中“胡”(亦作瑚)联系起来,均十分正确。后来伯公父瑚(《集成》4628)出土,相应字作“”,是“?”的異寫,4而近年出土的彭子射瑚相应字就写作“?”,均可说明释瑚说正确无疑。现夒膚瑚铭中作“”,是“?”之省写,可为释“?”说再填一佳证。田文虽意识到“”形特殊,并注意到伯公父瑚、彭子射瑚之字,但仍从旧说释“簠”,可谓与事实失之交臂。
[作者李春桃(1983年—),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吉林大学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吉林,长春,130012]
[收稿日期:2014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谢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