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步入有序发展
2015-10-12前山
前山
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部委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划分各个互联网金融形态的监管职能部门。此举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步入有序发展阶段。
尽管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然而互联网金融借助新技术,以创新模式拓展新的渠道和空间,形成新市场,因而成为各方焦点,进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指导意见》还明确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以及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等进行定义并提出管理要求。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发出快评: 《互联网+普惠金融:新金融时代》一书作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指导意见》是中国官方发布的第一个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和框架安排,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时代,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钱海利认为,让互联网金融创新有法可依,有利于行业秩序维护,特别是P2P的野蛮生长、乱象丛生现象将有所改善,能减少平台跑路、非法集资等问题发生,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央行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博解释说,《指导意见》制定的初衷“是服务于实体经济”,以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现在《指导意见》出来了,他呼吁相关领域的监管细则也尽量能够早点出来,因为从政策角度而言,政策制定有一定的滞后是必然的,它可以保证创新的时间和空间,这个《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发展的总趋势。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分析说,《指导意见》明确监管主体可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首先,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其次,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真正将《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原则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第三,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热切希望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能够将意见办法贯彻到自己的企业,推动行业健康成长。
作为互联网企业代表,微贷网CEO姚宏说,《指导意见》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对一直以来在云雾中行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是一种“拨开云雾见日明”的鼓舞;对P2P行业而言,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避免了劣币驱良币。有了行业划分和监管之后,相信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一定能够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有利于行业整体风险程度降低和可控。“目前出台的《指导意见》仅仅是个开始,我们期待银监会在不久的将来能为我们带来更具体、可参考的法规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