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走婚”族, 下一站幸福?
2015-10-12王九月
王九月
“走婚”一词起源于我国摩梭族,两情相悦的男女,日落而聚,日出而散。近几年,城市也悄然兴起中老年“走婚族”,再婚人士避开两个家庭的复杂关系、财产继承等令人头痛的问题,再婚老人们选择“走婚同居”:每隔几天一起生活,然后各回各家。乍一听,很“雷人”:60后们,也学起了年轻人尝鲜时尚恋爱方式?走婚之恋,是明智还是无奈?中老年走婚族,走到幸福还有多远?
走婚之恋,简化了爱的形式
上个世纪,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里,还很难接受婚前“走婚”“同居”这类的词语。而今,以对婚姻负责的态度作前提,年轻人的婚前同居已经司空见惯,而一些中老年人也纷纷选择婚前“走婚”,谨慎面对婚姻大事。
今年52岁的林大叔和44岁的周阿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周末却把亲友叫到家里,举行了一场小型的“结婚典礼”。林大叔之前经历过两次婚姻,十年前,第一任结发妻子去世后,和一位丧偶女士登记结婚。可婚后不久,两人吵架不断,林大叔无奈给对方18000元的离婚补偿,第二段婚姻不到1年就结束了。
5年前,林大叔和周阿姨相识相爱,虽情投意合,感受爱情幸福的春风,但结婚问题,两个人始终都感到困扰,财产问题和家庭关系,成为双方顾虑的焦点。这第三次婚姻,林大叔格外谨慎,俗话说“再婚有风险,重组需谨慎”,为了避开再婚“风险”,他们决定,不领证直接结婚。每到周末,周阿姨回她自己家,林大叔和子女们团聚,没有履行法律程序,而今已满5年的走婚生活,他们都觉得很幸福很满意。他们约定:举行一场小型的结婚典礼,把直系亲属都请来。
尽管有人对中老年人走婚提出异议,但林大叔这样的都市“走婚族”坚持认为:我们有权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方便的婚姻方式,社会应该给我们这种选择的权利,应该理解走婚族的心结——在情感上伤过一次的人,身心更脆弱,再婚万一不合适,再离婚会伤人害己,万一出现不和谐,走婚让双方都轻松以对,留有退一步选择的机会。
登记后“走婚”缓冲,幸福又有安全感
70岁的王大爷是位退休干部,老伴去世后一直独居生活。三年前,在老年中心认识了丧偶的何阿姨,他们一起学习、读报、交流心得,非常投缘。为了避开双方子女都担忧的家产旁落问题,他们商量好财产互相不掺和,开始走婚生活。经过几个月的磨合,两人情投意合,便登记结婚了。但是问题很快也就出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南方人,一个是北方人,首先在饮食上就特别不一致。吸烟成瘾的王大爷“谈戒烟色变”,何阿姨由于前次婚姻爱人患肺癌去世的阴影,无法和“烟枪”和谐相处,而且闻到烟味就呕吐。何阿姨喜欢熬夜看电视,王大爷喜欢“日落而熄(灯)”,晚上七点就钻被窝,早晨4点就出门锻炼;王阿姨零点睡,三四点正“睡得欢”……几十年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已形成,再伟大的爱情遭遇“超骨感”的现实都会被冲淡。突然走到一起,朝夕相处,他们非常不适应。
两位真心相爱的老人,商量对策,想到心灵沟通很默契,以前相处的方式都挺满意,便约定每个星期一起生活三天。王大爷在这走婚的日子,扛着烟瘾“只爱老伴儿少爱烟”。何阿姨也在这两三天“日落而熄(灯)入睡”。一桌饭菜,做成南北混搭,然后再各自回自己的家,或与各自儿女相聚。两位老人满意地说:“这样挺好,我们不天天见面,正好产生了距离美,互相还有些想念,感觉不错。”老两口觉得,没有财产利益的掺扰,就没那么多猜忌,爱情更纯洁,走婚很幸福。
有人说:走婚给各自足够的自由空间,保持神秘感和吸引力,相聚时把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会使爱情之树常青。而反对方的观点也不无道理:相爱就要互相包容接受,再牵手更应依偎相伴,互相照顾。儿女不在身边,老夫妻偶尔相见,万一谁病了、遇到困难了,身边连个报信的人都没有,一方生病了怎么办?这样走婚玩浪漫让人觉得不着地气……
走婚也需以诚相待
48岁的刘荣心情很糟糕,面对不是自己的家,住在一起的男人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丈夫,“走婚同居”让她心里不舒服不踏实,充满了憋屈。
刘荣离婚10多年,现在儿子大了谈恋爱了,为了给儿子“腾房”,她决定再婚,才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老付。老付经济条件好,两人感觉还不错。但是,老付的儿女提出反对意见,他们担心老付的财产被刘阿姨惦记,既然没有一起生儿育女的任务,还不如就一起简单搭个伴儿,结婚意味着责任啊。老付心里也有点儿打鼓,他是需要有个伴儿照顾自己,可是,要是有什么“后患”就不值了。刘荣接受了老付提出的“走婚计划”,每周的五、六、日这三天为她的走婚日,到老付家住,其他时间回自己家。刚开始,刘荣觉得还可以。老付家的物质生活条件很好,老付开朗温情,她觉得很温暖。可是,几个月后,刘荣就觉得有些别扭了:在老付家,她做饭的口味、时间的安排都得依着老付,老付的儿女偶尔来也总是像“监督员”一样检查,总提出新要求,这让刘荣觉得如同“受辱保姆”。为此,二人经常争执。老付喜欢参加活动,结交异性伙伴,拥有数不清的中老年粉丝。半年多的走婚,让宅老太刘荣觉得毫无安全感。2014年底,她住院了,老付竟然两星期都没露面。出院后的那个周一,她拧开老付的家门,竟然目睹了他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驴友亲密!刘荣大闹一场,女驴友也委屈地摔门而去!老付见哄劝无效,气呼呼地说:“你是我什么人啊?我就喜欢走婚,你看不惯,现在就走。”原来,儿孙满堂的老付竟以走婚之名玩着多角恋游戏!
刘荣被气得头皮发麻,她不能接受被老付轰出家门,继续忍气吞声地凑合,心里又难过,也许早晚会被老付“驱逐”,她后悔没有拿到那纸可以保护自己的“结婚证”。一个月后,她终于走出了这个“走婚”的家,宁可孤独到底,坚决拒绝走婚!
跨越登记结婚程序的“走婚”,一方生病另一方可以不管不问;一方出轨,另一方又“无权”干涉;在家庭琐事中互相猜疑……这些问题让老年人的“走婚同居生活”非常脆弱,不要说共同经历风雨,彼此相扶相伴,连最起码的彼此信任,各尽家庭义务都无法保证。
老年“走婚”,几多无奈几多忧
“走婚”折射出的中老年人婚姻困境值得深思:赵先生的老伴病故,儿女常不在家。史女士和赵先生的结婚决定遭到赵家子女的反对。他们怀疑她对老父的财产“有所企图”。史女士同意赵先生把身后的房产权、现有的存款提前分给儿女,同时答应对外自称“保姆”,并“同居不领证”,就这样,直到赵先生因脑梗塞病故。史女士被其子女以“赵家名贵字画遭窃”起诉。
著名律师张志勇提醒 “走婚”的老年人:“走婚”虽然可以排除因再婚引发的房产、财产等分割问题的纠纷,但不领证的“走婚”并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现意料不到的问题,双方更为“怨结”难解。
为了避免在财产和赡养问题上出现矛盾,老年人再婚可以用双方书面约定的方式,遵循“不变”原则,即“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呼吁子女对于父母再婚多些宽容理解,不要将老人推上“走婚同居”这一并不合法的“单行线”,让再婚老人更轻松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