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对南京居民“有计划”的大屠杀
2015-10-10经盛鸿
经盛鸿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中国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具有极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侵华日军“有计划的恐怖政策”
日本军国主义在1937年7月7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其战略策略,不仅包括以强大的军事力量在战场上击败与歼灭中国军队,显示其不可战胜的“武威”,还包括对拒不乞降、敢于抵抗的中国军民实行严厉的“膺惩”——法西斯的大屠杀。两者结合构成了日本当局以武力征服为手段、以屠杀恐怖为威慑的侵华战争政策与顺之者为奴、抗之者格杀勿论的法西斯逻辑。战后设在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判决书,曾做出这样的宣判:“对都市或村庄居民实行屠杀以为报复,这就是日方所谓的‘膺惩’行为。这些行为在中日战争中一直未停过,其中最坏的例证就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对南京居民的大屠杀。”
早在1937年8月中旬,当松井石根受命担任“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率军前往中国前,就在与裕仁天皇、近卫首相及杉山元陆相商讨进攻上海与南京战事时表示,如果中国军民与中国政府在日军的武力进攻面前不肯求和乞降,继续“坚持民族主义”和“排日情绪”,那就“必须付出代价”。所谓代价,就是遭到日军的严厉“膺惩”——疯狂的大屠杀。
1937年10月8日,松井石根在上海发表声明,对正浴血抗战的中国军民与中国政府发出威胁:“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
1937年11月12日日军占领上海后,立即兵分三路,向中国的首都南京包抄掩杀过来。日军在向南京进击的一路上,对中国人民烧杀淫掠。日本同盟社上海分社社长松本重治说:日军“之所以进军迅速,是因为默许官兵‘任意抢夺和强奸’”。日军军官向井明敏与野田毅竟开展了骇人听闻的“百人斩”杀人竞赛。
1937年12月5日,日军向南京发动猛攻。12月8日,松井石根在给据城顽抗的中国军民的《劝降书》中,再次赤裸裸地进行大屠杀的恐怖威慑:“日本军对负隅顽抗的人将格杀勿论,……贵军如果继续抵抗的话,南京将无法免于战火,千年的文化精髓将会毁于一旦,十年的苦心经营将也化为乌有。”但松井石根的《劝降书》被中国守军嗤之以鼻。装备低劣的中国守军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使日军伤亡惨重。日本当局恼羞成怒。为了维护与修补它的“武威”,再次宣扬它的武力征服与恐怖威慑政策,周密策划与实施了在日军攻占南京后对南京军民进行的大屠杀。事实证明,日军在攻占南京前,就制订了屠城计划,即为南京设想了一个“悲惨的命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对日本战犯的判决书中写道:“十二月十四日,日本大使馆的某一馆员通知南京国际安全区委员会说:‘陆军决心给南京以沉痛的打击……’”日军的南京大屠杀完全是有预谋、有计划的。
1937年12月13日晨,日军分路攻入南京城内。他们几乎没有遭到中国军队任何有组织的抵抗。他们面对的是南京城内大量手无寸铁的普通民众与业已放下武器的中国战俘。正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所说的那样:“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早晨,当日军进入市内时,完全没有遭遇抵抗。”既然中国军队的抵抗已经停止,军事行动已基本结束,作为战胜者的日军理应按照国际公法与人道准则来对待南京普通民众与处理战俘问题。但是在日方当局既定的“膺惩”方针与恐怖威慑政策指导下,进入南京的日军官兵立即对手无寸铁的民众与放下武器的战俘进行疯狂的血腥屠杀,伴之以对南京妇女的不分老幼的奸淫,对南京房屋财产、工商企业、文教胜迹疯狂的抢掠与纵火焚烧,形成了自古未有、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暴行。日军的恐怖暴行遍及南京城内、城郊每一块地方,时间延续了六周,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漫长的可怕的时间中,南京成了一座人间的“活地狱”。
南京成为血海尸山中的“人间地狱”
从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十多万日军烧、杀、淫、掠所制造的“恐怖的时代”就开始了。
一位当时身处南京、目睹日军骇人听闻暴行的西方侨民记述了他的切身感受:“日军潮水一般涌入城内,坦克车、炮队、步兵、卡车络绎不绝。恐怖的时代随着开始,而且恐怖的严重性一天比一天增加起来。他们征服了中国的首都,征服了蒋介石政府的所在地,他们是胜利者,应该为所欲为,日本飞机曾散发传单,宣称日军是中国人唯一的真朋友,日军将保护善良的中国人。于是日军随意奸淫、掳掠和杀戮,以表示他们的诚意。”
日军首先把屠杀指向那些被俘的中国军队的伤、病员与已经放下武器的中国军队官兵。对在战场上俘获或投降的战俘,对已放下武器的敌军官兵,日方当局认为,敢于武装抵抗日军的中国军队是他们实施对华侵略的最大阻力与障碍。只有全部消灭中国军队官兵的肉体,才能彻底摧毁中国人民与中国政府的抵抗意志,才能使中国真正“畏服”而迅速向日本求和乞降。
指挥进攻南京战役的日军最高长官、日“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在日军占领南京后,几次发出大规模搜捕与屠杀中国战俘的命令。12月15日,他通过“华中方面军”参谋长冢田攻发出指令:“两军在各自警备区内,应扫荡败残兵。”所谓“扫荡”,就是屠杀的代名词。12月18日,松井石根在第一次到南京“巡视”期间,又命令:“混杂的军人都应予以‘纪律肃正’。”所谓“纪律肃正”,也是指屠杀。
接任日本“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的日本天皇裕仁的叔父朝香宫鸠彦王中将是日军进攻南京的前线指挥官,他也下达命令:“杀掉全部俘虏。”
日军进攻南京的主力部队第16师团的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在1937年12月13日的《阵中日记》中写道:“基本上不实行俘虏政策,决定采取彻底消灭的方针。”
屠杀俘虏的命令层层下达。于是有“师团屠杀令”“旅团屠杀令”“联队屠杀令”乃至大队或中队的屠杀令等。
日军在攻入南京城时,首先对在中山门、光华门、通济门、雨花门、水西门一线内廓与城垣阵地上作战负伤、未及撤退而被俘的中国军队负伤官兵进行了集体屠杀。
在南京城东的中山门,日本《东京日日新闻》特派记者铃木二郎目睹了日军屠杀中国被俘官兵的恐怖情景。他写道:“在那里,我第一次遇上毫无人性的大屠杀。在25米高的城墙上站着排成一列的俘虏。他们一个接着一个被刺刀捅落到城外。许多日本兵提起刺刀,呐喊一声往城墙上的俘虏的胸、腰刺去,鲜血溅向空中。这情景阴森可怕,看着这情景,我久久茫然呆立在那里。”
接着,从1937年12月13日晨开始,日军以坦克车开路,从南京东部、南部、西南部的各城门攻入城内,迅速地沿着城内各条大、小街道,向城北追击;在这过程中,他们对最后撤退的中国掩护部队的官兵与大量惊慌失措的普通百姓,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扫射屠杀。正在南京城里并担任“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德国西门子公司驻南京代表约翰·拉贝(John H.
D.Rabe)看到:“街道上到处躺着死亡的平民”,“汽车每开100米至200米的距离,我们就会碰上好几具尸体。死亡的都是平民,我检查了尸体,发现背部有被子弹击中的痕迹。看来这些人都是在逃跑的途中被人从后面击中而死的”。日军的疯狂追杀使得南京的主要街道成了“血路”。日本记者铃木二郎看到:“坦克发出履带的转动声,无情地压在上面飞驰而过。尸体的臭气和硝烟弥漫的臭气一起散发出来,犹如置身于焦热的地狱、血池的地狱,以至于有了一种错觉,好像已经站到‘狱卒’的立场上了。”
再接着,日军对溃退到南京城北长江边、未及渡江、在陷入包围中被迫放下武器的大约10万中国战俘,以及无数的普通百姓,在长江边的中山码头、煤炭港、草鞋峡、燕子矶、三汊河以及汉中门外秦淮河边等地,分批进行了惨绝人寰的集体大屠杀。
日军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在12月13日的《阵中日记》记载,仅在12月13日这一天,第16师团就“处理”了约24000名到25000名俘虏。
关于日军在长江边集体屠杀中国战俘,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其判决书中写道:“好些中国兵在城外放下武器投降了。在他们投降后七十二小时内,在长江江岸被机关枪扫射而集体的被屠杀了。这样被屠杀的俘虏达三万人以上。对于这样被屠杀的俘虏,连虚饰的审判都没有实行过。”其实,在长江江岸被集体屠杀的中国战俘与平民远不止此数。
战时留在南京采访的西方记者德丁(Frank Tillman Durdin)、司迪尔(Archibald Trojan Steele)等人于1937年12月15日登上美国炮舰“瓦胡号”,撤离南京。他们立即以目睹的事实,向美、英新闻媒体发出电讯报道《日军杀人盈万》(Japanese Troops kill Thousands),副题为《目击者叙述刚刚陷落的南京城“四天地狱般的日子”,马路上积尸高达五英尺》,记述了他们亲眼所见的日军大规模屠杀战俘的场景:“我们撤离这座城市时所看到的最后一个景象,是在南京下关江边,沿着城墙,有一群约300个中国人,正在被集体枪决,而江边早已‘积尸过膝’。这种疯狂的场面,在南京陷落后的这几天,已成为这个城市特有的景象。”
集体屠杀战俘最典型的一次是发生在草鞋峡,那是在1937年12月16日夜间。日本著名记者本多胜一在其著作《通向南京之路》中,如实地记录了这些日军官兵所讲述的在草鞋峡集体屠杀中国战俘数万人的恐怖情景:
围成半圆形的重机枪、轻机枪和步枪,对着江岸的俘虏人群,同时连续地集中射击。一时间枪弹射击的爆裂声和人群痛苦的惨叫声响成一片,长江岸边变成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阿鼻地狱。……射击大概持续了一个小时。之后,整个屠杀现场至少没有一个是站着的。……当然,尸体堆里面肯定还有活着的人。……于是,想到的办法就是火烧。尸体都穿着厚厚的冬棉装,因此着起火来不容易熄灭,并且可以照亮夜空,给作业带来了方便。衣服一着火,不管怎么装死的都会动起来……只要看到有动弹的,我们就立即用刺刀捅死他。……这也是“作战”,是南京城内军司令部的命令——“俘虏,必须迅速干净地处理掉”!
日军在长江边对中国战俘与普通民众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延续了多日,进行了多次。虽然日军在屠杀后用抛尸长江、纵火焚烧等等方法企图毁尸灭迹,但毕竟因尸体太多,因而在1937年12月中下旬那些日子里,南京长江边仍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长江里则流淌着成千上万的尸体,形成了极为恐怖的景象。
在日军完全控制了南京城以后,松井石根命令“扫荡败残兵”,各部日军在南京城内外,分区进行挨家挨户的严密搜查,抓捕与屠杀已脱下军装的中国“便衣兵”。日军的“标准”是,只要额头上有帽箍,手上有老茧,肩膀上有老皮,就是中国“便衣兵”。日军依此“标准”抓到许多四散溃逃隐匿的中国军队官兵,但更多的则是普通青、壮年百姓,因为这些终年劳作的穷苦人,额头上有戴过草帽的痕迹,手上有使用锄头等工具留下的老茧,肩膀上有挑担留下的老皮,就被日军任意地抓捕杀戮:有些是被日军随意地零星枪杀,有些则是被日军集中到汉中门外秦淮河边、中山码头等地,进行大规模的集体屠杀。这种抓捕与屠杀一直延续到1938年1月底。
日军在攻占南京后仅四天,即1937年12月17日,就策划举行了一场规模盛大的“入城式”。结果,为了准备这“入城式”,各部日军加紧对中国军民的屠杀,将大屠杀推向高潮。
对敢于赤手反抗日军暴行的中国军民,日军就会立即进行大规模的血腥报复。
日军连续多日的搜捕与屠杀,使南京城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屠场,到处都是被日军捆绑、驱赶去刑场的中国军民,到处都响着枪声与哭叫声,到处都是尸体与鲜血,到处都是恐怖的景象。一直到1938年1月,即日军占领南京约一个月后,日军的屠杀仍在继续。1938年1月7日德国商人拉贝在日记中,记录了几起中国平民惨遭日军屠杀的事件:“一个妇女神情恍惚地在街上到处乱跑,有人把她送进了医院,听说她是一个18口之家的唯一的幸存者,她的17个亲人都被枪杀或刺死了。她住在南门附近。另一个来自同一地区的、同其兄弟一起被安置在我们的一个难民收容所的妇女失去了父母和三个孩子,他们都是被日本人枪杀的。她用最后的一点钱买了一口棺木,为了至少能收敛死去的父亲。日本士兵知道了这个消息,就抢去了棺木盖,抛尸于街头。中国人是不必被收殓的:这是他们的解释。而日本政府声称,它不同手无寸铁的平民作战!”
1947年3月10日,中国国民政府国防部组织的“审判(日本)战犯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大规模集体屠杀共有28案,屠杀19万多人;零星屠杀有858案,屠杀约15万人。其中集体屠杀的地区有:
1.城北长江沿岸:屠杀战俘与难民15万多人,其中:
(1)中山码头9000余人;
(2)鱼雷营、宝塔桥一带30000余人;
(3)煤炭港3000余人;
(4)草鞋峡57400余人;
(5)燕子矶50000余人。
2.城南雨花台、花神庙、凤台乡一带:屠杀难民5000余人,战俘2000余人。
3.城西:
(1)水西门外至上新河一带屠杀中国军民28000余人;
(2)汉中门、汉西门一带屠杀平民、警察2000余人;
4.城东:中山门外至卯山、马群镇一带:屠杀中国军民约数万人。
总计日军屠杀中国战俘与难民达30余万人。
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经两年多时间开庭审问调查后判决:“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根据这些团体的报告说,尸体大多数是被反绑着两手的。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抛尸入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尸体计算在内。”
疯狂的抢劫、纵火、奸淫
日军在南京进行骇人听闻、持续多日的血腥大屠杀同时,还进行疯狂的抢劫、奸淫、纵火等,以加强恐怖威慑的力度。
德国侨民克勒格尔在1938年1月13日写的一份报告《南京受难的日日夜夜》中,揭露道:
从(1937年)12月14日起,局势出现急剧恶化,日本的战斗部队因为进军过快,出现补给不足,城市便听任他们处置,他们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对最贫穷最无辜人的所作所为,完全超出了常人所能想象的地步。他们抢走难民(穷人中最穷的人)的大米,凡是能拿走的粮食储备他们悉数掠走,他们还抢睡觉用的棉被、衣物以及手表、手镯,一句话,凡是他们觉得值得带走的东西,就全部抢走。谁要是稍有犹豫,就会立即遭到刺刀戳刺,有不少人就是在不明不白之中在这种野蛮行径之下惨遭杀害,成千上万的人就这样被杀害了。这些已经堕落成野兽的兵匪不断地闯进难民区和挤满难民的房子,甚至连先行抢劫的士兵不屑一顾的东西也不放过。今天的南京城,几乎已找不到没有被日本士兵砸开、野蛮搜查和抢劫的房子。上锁的门和橱柜被强行砸开,里面的东西被翻得七零八落,东西被抢走,或被弄坏。
日军在抢劫中国居民、机关、工厂、商店、学校的同时,甚至对居住在南京的外国侨民与各国驻南京外交机构的房屋财产也进行抢劫。
对日军在南京城的抢劫罪行,当时滞留南京的金陵大学美籍教授刘易斯·史迈士(Lewis S.C.Smythe)在1938年3月开始专门组织调查,历时约三个月,在1938年6月写成调查专著《南京战祸写真》,其中写道:“(日军)‘抢劫’大体上涉及城里百分之七十三的房屋”,其中,“在城里,城北区被抢劫的房屋多达百分之九十六,城北东区是百分之八十五,只有一个区低于百分之六十五,那就是安全区,在这里房屋遭到抢劫的占百分之九”。南京房屋与房内财产总损失达2.46亿元;南京市民平均每一家损失1262元。
日军在抢劫以后,往往就是纵火焚烧,包括焚烧中国的军政机关、商店、文化古迹与居民房屋。其原因,首先是为了破坏中国的经济、毁灭中国的文化教育、破坏中国人民的正常生活、进一步加强对中国政府与中国人民的恐怖威慑;同时也是为了掩盖他们疯狂抢劫后的痕迹。
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判决书中说:“在日本兵抢劫了店铺和仓库以后,经常是放一把火烧掉它。最重要的商店街的太平路被火烧掉,并且市内的商业区一块一块的、一个接一个地被烧掉了。日本兵毫无一点理由的就把平民的住宅也烧掉。这类的放火在数天以后,就像按照预定的计划似的继续了六个礼拜之久。因此,全市的三分之一都被毁了。”
日军在对南京军民实施屠杀、抢劫与焚烧的同时,始终伴随着对中国妇女的大规模的、持续多日、毫无掩饰与毫无节制的疯狂强奸、轮奸和奸后摧残、屠杀。南京大屠杀同时也是一场南京大奸杀。日军的口号是:“征服中国女性!”“凭力量找女人!”日本当局对日军在南京的疯狂奸淫活动,不仅不认为是一种罪恶、是一种耻辱,反而认为是一种战胜者的荣耀与征服者应享有的战果,是“增长士气的一种必要手段”,进行公然的倡导与纵容。
1938年初,拉贝在呈交给德国外交部的报告中称:“南京陷落后一个月内,两万多名妇女被日军强奸。”
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在日军攻占南京后,“强奸事件很多。不管是被害人或者是为了保护她的家族,只要稍微有一点抗拒,经常就得到被杀害的处罚。全城中无论是幼年的少女或年老的妇人,多数都被奸污了。并且在这类强奸中,还有许多变态的和淫虐狂行为的事例。许多妇女在强奸后被杀,还将她们的躯体加以斩断。在(日军)占领后的一个月中,在南京市内发生了两万左右强奸的事件”。
日军在对中国妇女进行大规模的奸淫活动时,经常进行种种变态的和虐待狂的性暴行,从而对中国妇女与中国民众造成肉体与精神上更严酷的摧残。
1937年12月20日,由西方侨民组成的“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在致日本大使馆函中称:“难民区每天有许多妇女横遭蹂躏,其中有牧师的妻子,青年会工作人员的妻子,有大学教授的妻子,她们平时洁身自爱,清白无瑕。”这些善良正直的西方侨民曾寄希望于日本驻南京的外交使节与日军的最高指挥官能出面阻止日军广泛的暴行。他们一次次地致信日本驻南京使领馆的外交人员提出抗议与劝告,表达他们对日本军队的愤怒与对苦难的中国人民的声援,但却毫无效果。
直到1938年2月,日军大屠杀的高潮已经过去,南京的社会秩序似乎也渐渐稳定下来,但日军强奸与杀害中国妇女的恶性事件仍接连不断。日军疯狂的性暴行给许多中国受害妇女留下了可怕的“强奸后遗症”——性病和流产。直到1939年6月22日,金陵大学美籍植物学教授史德蔚(Albert Newton Steward)在日记中记载了金陵大学鼓楼医院美籍医生向他所提供的证言:“就他们在医院的经历,他们说自从日本人进城后,性病的比例从15%上升到80%。”
日军在侵占南京后所疯狂进行的烧、杀、淫、掠等战争暴行,使南京变成了人间“活地狱”。拉贝写道:“这是一个无休无止的岁月,无论人们怎么想象都丝毫不会过分。”
因为烧、杀、淫、掠是日本最高军政当局既定的恐怖威慑政策在南京的实施,因此,在1937年12月18日下午,日“华中方面军”在南京明故宫机场举行所谓“慰灵祭”后,当松井石根迫于国际舆论压力,训诫其部下将领要约束官兵军纪时,在场的日军将领们竟“笑了起来,某师团长甚至说那是理所当然的”。这位“某师团长”就是数日后被松井石根任命为日军南京地区警备司令官的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他多次宣称,“中国人什么的,有多少杀多少”。拉贝等西方侨民也从血的事实中认识到:“我们原先期望随着最高指挥官(松井石根)的到达能恢复秩序,但是遗憾的是,我们的愿望并没有实现。正相反,今天的情况比昨天还要糟糕。”
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有西方记者的目击报道,有西方侨民亲见亲闻的记录与揭露,有许多中国幸存者的血泪控诉,还有战后日军官兵的认罪与交代,更有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的严正审判。这是历史的铁案,是日本任何右翼势力摇唇鼓舌所否定不了的!
中国居民对日军暴行的奋勇抗争
面对日军世所罕见的战争暴行,广大南京军民在经历震惊、恐惧以后,终于醒悟,为了维护人格的尊严与民族的尊严,勇敢地对侵略者进行了拼死的抗争。
当日军在南京城北下关江边分批对中国战俘与南京百姓进行疯狂的屠杀时,中国战俘与南京难民虽然手无寸铁,也集体冲向敌人的机枪与刺刀。日第13师团山田支队在乌龙山山麓集体屠杀中国约数万名战俘与难民时,就发生了日军意想不到的猛烈反抗。一位日军士兵后来回忆道:
机枪在黑夜中发出吼鸣声,积郁在难民们心中的怒火突然爆发出来,他们瞬间意识到机枪喷出火来意味着什么,便高声呐喊,像雪崩似地冲向机枪小队。总之,涌过来的是一大批人群,足以挤满皇宫前的整个广场,人们满腔怒火地冲了过来,因而两个小队——机枪队转眼间全被挤垮了,汽车队在稍高的公路上看到了这种情况,不得不随机应变采取措施。他们丢下了汽车上的汽油桶,把汽油倒在坡地上,点起火柴并向那边扔去。……这种以瞬间的果断蜂拥而来的人群,很快被燃烧起来的猛烈的火篱笆压了下去,逃也逃不出,结果全都被杀害了。
许多南京妇女,坚决抗拒日军的强奸,宁死不从。“城内所有妇女因不愿或不堪敌之蹂躏而自杀者,平均日必数百起”。一位年仅19岁的妇女李秀英,已有七个月身孕,与父亲李松山一同避难于设在安全区内、由美国教会创办的五台山小学的一间地下室里。当数名日军要对其施暴时,这位勇敢的年轻女性进行了殊死的抗争,九死一生。李秀英在鼓楼医院,得到美国医生威尔逊(Robert Ory Wilson)的全力医治,经七个月才恢复健康。美国传教士约翰·马吉(John Gillespie Magee)牧师将李秀英在鼓楼医院就医的情景拍摄了下来,成为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重要影像史料。
勇敢地反抗日军暴行的,绝不仅是李秀英一人,还有些南京民众愤然打死了强奸中国妇女的日军士兵。据日军第10军第114师团重机枪部队士兵田所耕造回忆说:“有一个新潟的兵,一人跑到城里去强奸,可是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大家就去找他,把见到的男人都抓起来,叫他们说出来去向。拉出一个人来,当场砍死给他们看。这才把我们领到一个好像防空洞的贮藏苹果的仓库,那个新兵已被杀在苹果堆里。他是抓了个女人去强奸时,让人从背后用三齿镐干掉的。”
在日军屠城后的恐怖日子里,南京市民中还发生过一件冒死密藏日军屠城血证的感人事件:1938年1月,南京社会秩序刚刚恢复平静,在长江路恢复营业的“华东照相馆”里,年方15岁的小学徒罗瑾在为一个日军少尉军官冲洗两卷120“樱花牌”胶卷时,发现其中有多张竟是日军砍杀中国军民与奸侮中国妇女的照片,感到十分震惊与激愤。
罗瑾立即意识到这些照片都是日军屠杀中国民众的罪证,是以后有朝一日指控和清算日军暴行的铁证,遂冒着生命危险,偷偷多加印了一套,保存起来。他将这种记录日军屠城血证的照片积累到30多张,最后,他留存了16张较清晰、最有典型意义的二寸半相片,精心装订成一个小相片本子,并在小相片本的封面上画了一幅图:左边画了一个深红色的心脏,中间画了一把刺进心脏的利刃,滴着鲜血,右边用红色写了一个空心美术体的、正方形的“耻”字,在字下面还画了一个问号。为了悼念死难的南京同胞,他又特地将心脏、利刃、“耻”字的四周勾上黑边。
罗瑾当然知道收藏这些日军照片是要冒杀头危险的,但为了将来有一天能以这些屠城血证控告日军的罪行,为被日军杀害与侮辱的千千万万同胞讨回公道,报仇雪恨,他必须这样做!他小心翼翼地将这小相片本保存了两年,后来由他的同学吴旋继续保管,直到抗战胜利,才将它上交到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由于这16张照片的极为重要的历史见证作用,南京军事法庭将其定为审判日本战犯谷寿夫的“京字第一号罪证”。这两个普通南京人的壮举,正是在日军大屠杀下,南京人心不死、人心不变的典型说明。
国破山河在!日军的武力攻占与残酷烧杀,不能征服南京的人心。南京市民过着牛马不如的亡国奴生活,内心里始终燃烧着对日本侵略者的仇恨之火。许多西方侨民亲眼看到在日军的屠刀与血泊中,南京人民承受着巨大的痛苦,饱含血泪,仍坚韧不屈、英勇无畏地向侵略者抗争,维护国家民族的尊严与自己人格的尊严,都被感动了。担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总干事的美国基督教南京青年会负责人乔治·费奇在1938年1月的一封信中写道:“未来如何?近期的未来绝不会是光明的,但中国人有一种不可征服的忍受痛苦的素质和耐力,还有许多其他的优良品德,最终必将赢得胜利。”
(编辑 黄 艳)
(作者是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南京大屠杀史
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