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卖黑砖窑”流浪男不能送回家了事
2015-10-10北方
北方
近日,一贵州男子步行上高速被成阳交警拦住。男子自称去新疆打工时被骗到黑砖窑,逃跑后沿312国道流浪,一个月后走到了成阳。民警通过网络查询,男子无犯罪信息,所提供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也准确,遂将其送往彬县救助站。
男子身无分文,从“黑砖窑”逃跑后,竟然一路从新疆走到了陕西。如此情形,难免让人有所同情与悲怜。所幸的是,男子一路乞讨,步行了两千多公里之后,终于在西安被交警注意,并受到救助。相信进了救助站之后,其很快就能够如愿回到贵州老家。
但值得我们关注与警惕之处显然在于,该男子在被救助之后,还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他是被人骗到“黑砖窑”的。而且“到黑砖窑做工期间,没有给他发放工资,还把他的证件扣押了”。 那么男子反映的这一情况是否属实?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们难免更加惊诧:-是2007年前后的“黑砖窑案”曾经轰动全国,如今8年过去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早已经有了根本性的提高,相关部门的管理与规范力度,与8年前相比,也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何还有严重侵犯人权并且违法甚至犯罪的“黑砖窑”?
二是,男子所反映的这家“黑砖窑”,其是否在新疆境内?座落何处?谁是经营者?砖窑内还有多少类似于该男子的被控制甚至被拘禁的工人?我们是否有必要去解救他们?而涉事“黑砖窑”违法犯罪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是否需要坚决关停,处罚责任人?
男子从新疆步行到陕西,其情其景让人生怜,交警发现并带其到救助站,救助站帮其回家,这是交警和救助站的本分,至少“黑砖窝”问题,确实已经超出了交警与救站的管辖范围,况且事件涉及到跨地域问题,确实难以处理。但男子所反映“黑砖窑”问题,又明显案情重大,至少这是一个相当有价值的线索,相关方面切莫轻易就放弃了。比如陕西公安方面,不防将男子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反馈给新疆警方;或者新疆警方看到了新闻报道,也不妨主动联系一下当事男子以及陕西警方,然后尽快查清“黑砖窑”的问题,而且这一过程必须要快,不能给涉事“黑砖窑”留下喘息机会,避免其转移罪证等。
总之,面对从新疆步行到陕西的流浪男子,不能将其救助之后,送回家了事。特别是面对他所反映的“被骗黑砖窑”问题,不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