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5-10-09王雨夏
王雨夏
【摘要】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屡现各种“跑路”现象,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现阶段,有必要对我国民间金融的运行进行有效规范以发挥民间金融应用的作用。本文主要对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高利贷投机、缺乏管理、渠道不畅、破坏市场等几个方面,然后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望本文的研究有利于我国民间金融的有序进行。
【关键词】民间金融 正规金融 发展 现状及对策
一、引言
已有的研究认为信息不对称是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产生的根本原因,市场主体追求最大利益是金融市场割裂的主要成因[1]。民间金融在现阶段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正确处理民间金融组织与正规金融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实现两者之间的共同发展[2]。民间金融的存在不能只是简单的认为其是正规金融的缺陷导致的,其也不可能随着正规金融的发展而消失殆尽;有关研究表明,一部分民间金融会由于我国金融资源的短缺而长期存在[3]。对于民间金融政府应采取正确的态度,不应一味的取缔,而应通过一定的对策来规范其发展,发挥其成本优势。
二、现阶段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民间金融的风险较高,近年来也表现出很多问题,现从六个方面对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述[4]。
(一)高利贷投机
近年来,在我国的很多地区都出现了全民放贷的现象,这种放贷形式具有强烈的投机色彩,在一些地区已发展的相当疯狂,甚至与赌博式的借贷形式极为接近。经济发展的血液便是金融的支撑,无可否认集中大家的闲钱至某些专业人士手中会更大程度发挥资金的作用,但高利贷这种融资形式从根本上讲是金融市场发展不健全的产物,对这种形式的资金没有太大的需要。
(二)缺乏严格的监管
在我国并未制定严格的限制条款及制度对民间金融加以监管,以往的监管形式只是简单的整顿和清理民间金融中的一些特殊现象,当具体的事件或者案件处理完毕后便很少有机构再对此进行过问。因此,一直以来没有对民间金融中的同样问题制定严格的规范,也没有具体的部门对这些机构众多且资金规模较小的民间金融组织进行监管。
(三)没有形成畅通的渠道
在我国民间金融的借贷链冗长且各个环节联系紧密,现阶段没有对这些环节形成公开化管理,造成资金的利用不足,管理不善。一旦民间融资的资金链条发生断裂,由于没有制定合理的预防机制,同时,缺乏完善的善后处理机制和救援机制,民间金融融资渠道便会受阻,出现很大的问题。
(四)破坏金融市场
与正规贷款的利率相比民间融资的利率要高很多,这种高利率会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的利率,对我国正常的利率市场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对资金价格造成一定的扭曲,同时对资金供求关系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五)对小微企业造成打压
对于一些小微企业而言,它们从商业银行来实现融资往往很难,因此,绝大多数小微企业选择通过民间融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这也给民间融资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要,使民间融资的市场利率水平不断提高。有些企业经营者便会向民间借贷市场中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打压小微企业的发展,这样势必会放缓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
(六)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民间融资的运作形式大都以地缘和亲缘为纽带,也就是说大多数的民间融资是依靠熟人或亲缘关系来进行风险防范的,这种方式会使法律约束力在民间金融中的作用小于道德约束力,大大增加了借贷资金回收过程中的风险,给民间金融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三、我国民间金融发展改革的对策分析
笔者认为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对高利贷放款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和限制
现阶段,我国有关部门应采取严格的措施对民间借贷向高利贷化倾向进行限制。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明确高利贷和影子银行之间的界线;其次,应充分发挥严格执法的作用,对高利贷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通过法律法规和严格执法对禁止高利贷行为。
(二)加强对民间金融平台的监管
通过一定措施严格监管民间金融平台,这样不仅有利于其合法化、有效化运行,并且有利于降低民间金融对宏观经济和正常金融秩序的影响。要做到加强对民间金融平台的监管,首先,政府应抓紧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赋予相应的市场地位,对非法集资和民间金融之间的区别进行明确限定。其次,应重视民间金融行业专业人员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三是通过管理网络对参加民间金融业务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管理,并切实做到对其进行严格监管。
(三)对地方各级投融资体系进行完善
应鼓励民间资本更多的流向中小金融机构,如支持民间投资者建立小额贷款机构、开设投资公司等,各级政府应通过实际措施对其进行支持鼓励。其次,应通过一定的措施畅通民间资金的投资渠道,实现对投资进行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管理,有效解决现阶段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切实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由于现有的利率管制存在的弊端,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市场利率与官方利率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这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金配置的效率,并产生了不公平现象。切实推进利率市场化有利于真正实现利率的资金市场价格信号作用,同时,对资金有效配置也有积极的影响。
(五)完善小微型企业贷款政策
对于小型金融机构应继续采用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这样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和畅通,应完善场外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建设从而优化小微型企业的融资环境,是民间借贷规范化进行。
(六)建立完善的金融风险控制制度
实现这一目的首先应制定完善的工商登记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工商登记将其他企业与民间金融企业区分开来。其次,应对民间融资制定和提供规范的协议标准文本,这样可以从制度上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是民间借贷合同化。三是对民间金融行为制定完善的风险预防措施、危机处理程序以及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四、结论
现阶段,我国民间金融机构正面临着极大的竞争和挑战,其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民间金融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强化对民间金融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对民间金融的发展环境进行完善,这些都有利于我国民间金融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蔡四平.规范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02:21-26.
[2]潘士远,罗德明.民间金融与经济发展[J].金融研究,2006,04:134-141.
[3]胡德官.我国民间金融问题研究述评[J].中国农村观察,2005,05:69-73+79.
[4]刘丹.民间金融法制化模式探析[J].金融与经济,2009,08: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