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技推广部门提出2015年农田化学除草生产指导意见
2015-09-30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5年5期
目前,全省各地已陆续完成大田播种,进入水田秧苗管理的关键时期,5月中旬后即将进入旱田除草和水田插秧阶段。为确保农作物安全健康生长,减少因除草剂使用不当产生的药害,省农技推广部门针对全省农田化学除草工作提出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农技推广(植保)部门要针对历年使用除草剂不当产生药害的问题,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切实做好除草剂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
根据省气象资料显示,去冬以来全省气温偏高、积雪覆盖范围较广,有利于病菌、害虫(卵)、草籽越冬。4月份气温波动大,天气变化复杂,冷热交替频繁。总体看,全省温度条件好于去年,回暖早,土壤化冻快。4月全省平均降水量為26~31毫米,比常年同期(31.2毫米)略少,比去年同期(8.5毫米)明显偏多。由于土壤墒情好,既有利于土壤封闭除草剂很好地发挥作用,也存在着杂草萌发出土快、密度大、草苗齐长的现象,除草剂使用不当极易产生药害。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建议:使用土壤封闭除草剂要严格按照标准剂量使用,不得随意加大使用量,要特别注意冷凉地、低洼地的使用剂量。茎叶除草剂要严格注意使用时期,苗后茎叶处理在湿度较大或苗龄较大时应特别注意调整配方,避免药害产生。要根据作物抗药性、土壤类型、有机质含量、土壤湿度、气象条件及杂草种类,科学确定除草方式和除草剂用药量。在除草剂配方选择上,要选择高效、安全、低残留、环境相容性好的除草剂品种,注意除草剂的多样性(混用、轮用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省农技推广总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