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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与发展路径设计*

2015-09-29刘康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5年5期
关键词:海洋生物淡化战略性

刘康

(山东社会科学院海洋经济研究所 青岛 266071)

受到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与空间进程的制约,多数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处在萌发和培育状态,其健康发展受到产业基础、海洋技术、开发成本及发展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中短期内,产业发展规模及社会经济贡献空间有限,但其长期的发展潜力和战略价值不容忽视。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正是洞见到其战略价值,将海洋新兴产业作为未来蓝色经济发展的战略主体,依托技术创新和政策扶持加快其培育和壮大进程。面对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国际海洋开发潮流,确立符合我国蓝色经济发展及海洋强国建设需求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和培育路径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

1 国内外发展概况

1.1 国际发展态势

20世纪中期以来,全球海洋战略意识的加强与国家海洋产业开发投入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世界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进程,在不同层面推动了包括深海资源开发、海洋清洁能源、海洋生物技术及海洋工程装备等诸多海洋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新能源产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步伐,初步奠定了全球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基础。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的突破带动海洋科技进入大联合、大协作的区域创新发展阶段,加快了世界海洋科技进步的步伐,催生了若干新的海洋产业类群。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等为重点的海洋生物科学技术,带动海洋生物产业的市场规模快速提升。以深远海探索和开发为标志的若干重大海工装备技术,带动了世界海洋油气开发由近海向深远海的进军;海洋波浪能和海流能的利用等海洋高技术的商业化应用,为世界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成功经验;海洋生物技术、海洋养殖技术、海水淡化技术等海洋高技术的创新,为世界海洋经济发展带来了强劲的驱动力。

国际经验表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建立在科技创新基础上,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也不例外。海洋科技的创新与突破决定着世界海洋产业的发展导向和变化趋势,也决定着一个国家传统海洋产业提升和新兴海洋产业培育的进程。近年来,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海洋强国纷纷加大对海洋科技研发的投入,海洋科技创新成为世界海洋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如欧盟最新推出的蓝色经济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持续加大对海洋科技创新的投入,重点推动包括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物技术、海洋旅游、海水养殖及海洋矿产开发等在内的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力争引领未来世界海洋开发潮流。

目前,从国际海洋科技专利分布来看,海洋科技创新优势仍集中在欧美及中日韩等少数海洋大国(见表1)。以欧美为代表的国际海洋科技强国在海水淡化、海洋油气开发、海洋生物技术等领域取得了较大技术突破,这也反映了现阶段国际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和重点。通过专利分布数据比较发现:日本、美国在海水淡化领域,美国、欧盟在海洋油气开发和环境监测领域,日本在海洋生物技术领域,欧盟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和海洋风电领域均具有明显优势。

表1 世界重点国家海洋技术专利分布概况(2001-2011年) 项

以波浪能、海流能、潮汐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以及海上风电和海藻质能开发为重点的海洋清洁能源利用,以深海油气的勘探与开发、天然气水合物的商业化开发以及深海金属矿产勘探与开发为代表的深海矿产资源开发,以海水集约养殖、现代远洋捕捞、海产品精深加工及海洋生化新材料产品开发为导向的现代高效渔业,以海洋活性物质和海洋药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以及为确保安全便捷的海上航线与运输方式,加快全球一体化的海上航运物流体系建设的海洋运输装备和航运安全设备制造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未来一个阶段国际海洋产业发展的潮流[1]。

在海洋新能源领域,以英国、德国、丹麦、法国等为代表的欧盟处在领先地位[2]。截至2012年年底,欧盟已完成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GW,占欧盟电力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0.5%。预计到2020年,欧盟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3GW,发电量接近欧盟电力消费总量的3%,成为欧盟重要的替代性清洁能源。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海上风电也在规划建设中,但已有的装机容量明显落后于欧盟国家。在波浪及潮流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欧盟的英国、西班牙、瑞典和丹麦的潮流和波浪能发电已实现装机10MW,另有2GW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此外,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也具有一定优势,在一些领域已取得重大进展,但多处在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前期,产业化发展有待进一步突破。

在海洋生物技术开发领域,日本、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已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在全球形成了数个海洋生物技术产业集群。据国际咨询公司Global Industry Analysis估计:2010年,全球海洋生物技术市场价值约为28亿欧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5%(更乐观的估计为10%~12%)[3],海洋生物技术已成为国际医药、化妆品、食品、养殖、化工等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相继有齐考诺肽(芋螺毒素)、曲贝替定(加勒比海鞘素)及阿特赛曲斯(海兔抑素偶联物)等多种海洋药物产品获准入市,潜在市场规模达到数10亿美元。海水养殖育种取得较大进展,突破了多种鱼、虾、贝、藻等海水养殖品种的人工繁育及养殖技术,海水养殖已成为世界海洋水产品生产的重要替代领域。此外,还出现了一大批以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和新材料为原料的新型生物制剂和功能食品,极大地拓展了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空间。

在深海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美、加、德、法、日、韩、俄罗斯、印度等国家都加快了深海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进程。目前,欧、美及日本等海洋强国已在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及开采技术领域实现较大突破,并初步具备了商业化开采能力。日本已成功进行了深海铜矿和天然气水合物的试验性开采,为近期深海矿产商业化开采奠定了基础。一些欧、美国际财团对深海锰结核、多金属硫化物等深海矿产进行了商业化开发评估,如鹦鹉螺国际矿业公司已成功获取世界第一个深海多金属硫化物开采许可证,将国际深海矿产资源开发推进到一个全面试验性开采阶段。

在深海油气资源开发领域,深水油气田开发已成为未来国际海洋油气开发的主导战场。据国际能源署统计,近10年发现的超过1亿t储量的大型油气田中,海洋油气占到60%,其中一半是在水深500m以上的深海。目前,全球30%的原油生产来自于海洋,深水油气开发主要集中在巴西沿海、墨西哥湾和西非海域。2013-2017年,预计全球深水油气开发投入快速增长,深水和超深水油气开发投入比重将分别达到21%和25%,深水和超深水油气开发运行成本(2008-2017年)将从630亿美元增加到1260亿美元[4],深海油气开发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海洋新兴产业之一。

在海工装备制造领域,以海洋油气开发装备为核心的产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自2011年开始,世界深水油气开发平台及装备发展进入快速提升期,预计全球2018年的深水油气钻井平台将达到670座;到2021年,世界超深水钻井设备运行数量将比2013年增加60%,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刺激全球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生产及相关服务业的发展需求[5]。目前,世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形成了欧美设计与关键配套,亚洲总装生产的产业格局,欧美及日本等国企业垄断着海洋工程总包、装备研发设计、平台上部模块和高端装备总装建造、关键通用和专用配套设备集成等产品领域。韩国、新加坡和中国的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但韩国的霸主地位难以撼动。2013年,韩国企业承接海洋工程装备订单金额占全球订单总额的42%,位居全球第一,中国、新加坡分列二、三位,市场份额分别占24%和18%[6]。韩国继续垄断高端装备领域,承接全球半数的钻井船、FPSO订单,在高规格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平台领域也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

在海水综合利用领域,海水淡化仍占据主导地位。据国际淡化协会(IDA)报告:2012年,全球新增淡化设施632余套,新增淡化水生产能力410万m3/d,全球淡化水市场规模近200亿美元。目前,全球淡化水处理能力为6520万m3/d,其中海水及苦咸水的处理量占比超过80%,处理技术以反渗透膜法为主(超过60%),且主要分布在中东、美国、西班牙、中国、日本等地。在海水淡化设备制造及工程总装设计领域,美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美国家企业和韩国、新加坡等国企业占有领先地位,特别是法国威立雅、韩国斗山重工、美国通用水务等企业的产能具备较大优势,在世界淡化设备市场上形成一定的垄断[7]。

世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与市场发展已形成明显的区域集聚效应。在西欧、北美及东亚形成一定的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集群,以海洋油气开发、海水淡化设备、海上风电装备及海洋勘探与监测为核心的海工装备已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海洋生物医药、深海油气开发、海上风电、海水淡化、海水种苗繁育成功实现产业化发展,海洋新能源、深海矿产开发取得技术突破,进入产业化开发示范阶段,发展前景广阔。

1.2 国内发展基础

多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以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等海洋传统产业为主体,海洋科技创新带动能力相对薄弱,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滞后。进入“十二五”时期,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为代表的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实施,再加上国家持续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开发投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进程。

2014年,全国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力、海水利用为重点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发展,总体产业增加值估计达到2687亿元,占全国海洋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10%(表2),除个别产业外,重点产业的年增幅均超过10%,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但产业规模依然较小,难以对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产生主体带动效应。

表2 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概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海水养殖种苗和现代化养殖产业化快速发展。现已经培育30多个海洋生物新品种,包括中国对虾、栉孔扇贝、海带、梭子蟹、紫菜、大黄鱼、海参等重要养殖种类,良种覆盖率约为25%左右。近年来,鱼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围网式远海鱼类养殖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大规模饵料生产与育苗技术、植物蛋白替代饲料鱼粉技术、微生态制剂水质调控技术、病害防控技术等技术的产业化实现一定突破,但养殖病虫害防治、养殖环境治理、海洋牧场建设及深水远海养殖技术有待突破,产业效益和生产规模提升面临一定压力。

船舶制造工业取得突破,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但产能过剩问题依然突出,海工装备及高端船舶设计、配套设备及生产能力仍亟待提升。据中国船舶工业协会报告,2014年,全国造船完工3905万载重吨,出口3311万载重吨,主要以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油轮为主,散货船本土化率达到80%左右,油船和中小型集装箱船本土率达到70%左右。海工装备制造取得进展,全年实现产值20.3亿美元,承接各类海洋工程装备订单31座,海洋工程船149艘,合同金额147.6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35.2%,位居世界第一。

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稳步发展,海洋生物新材料及生物肥料产业化取得进展。全国已有20余种针对重大疾病的候选药物正在进行成药性评价、临床前及临床研究,但进入产业化前期和进入市场的海洋药物产品不多,难以形成有效的产业支撑带动作用。海藻多糖纤维胶囊、医用敷料、海洋生物酶、海洋植物胶囊以及生物农药、海藻肥等新型海洋生物制品实现产业化,但市场规模有限。一批有产业化潜力的海水养殖鱼类候选疫苗也进入行政审批程序,市场潜力巨大,但产业化生产仍需突破。

海水淡化产业得到国家及地方的普遍重视,但产业化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十二五”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海水淡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等政策规划,天津、浙江、青岛等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各自的海水淡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但成效未达预期。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项目103个,装机容量达到90.08万m3/d。预计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可望达到220万~260万m3/d,新增供水能力7000万~8000万t,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产值将达到7.5亿~10亿元/a[9],初步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海洋新能源开发尚处在产业化示范阶段,除海上风电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外,其他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任重道远。2014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其中列入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项目44个,总装机容量达到1053万kW。但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海上风电仅完成装机容量39万kW,不足规划目标的1/10,海上风电建设受到资金、政策及技术的全面制约。在其他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国家近几年加大了对波浪能、潮流能发电的投入,完成百千瓦级波浪能和兆瓦级潮流能发电装置的海上试验,并在广东万山、舟山、青岛等地开展试验或示范运行,但短期内产业化前景并不明朗。

从全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发展来看,海水种苗、海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取得突破,并形成一定产业规模,但受制于技术和环境制约,未来发展矛盾依然突出。海洋电力、海水利用、深水油气及矿产开发等产业距离规划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海洋生物医药业依然未摆脱以海洋功能食品生产为主的局面,海工装备制造核心技术和关键配套装备国有化程度还较低,海洋新能源产业化亟待突破,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政策扶持和海洋科技创新支撑来加快其培育和壮大进程。

2 发展制约与存在问题

2.1 国家战略定位模糊

缺乏国家战略层面的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定位。在《“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只对包括海洋油气开发装备、海洋风能利用装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装备在内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提出了具体的产业化配套政策,其他包括海洋生物技术、海洋新型能源仅有所提及,其产业开发重点和扶持导向不明确,特别是缺乏权威的产业发展评估和路线图,也没有明确的国家产业发展定位。尽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海洋局、能源局等国家职能部门,最近针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海上风电等海洋战略性产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些专项规划和产业扶持意见,但与国家沿海区域发展和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战略协调不足,且受到政策和资金成本的制约,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的成效并不明显,缺乏针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属性的政策创新,未能构建海陆统筹的全局发展战略框架和产业发展定位。

2.2 政策措施协调不足

近年来,国家相继启动实施了沿海经济带、蓝色经济区及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等一系列涉海开发战略,也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及海域使用金等对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了重点扶持,但基本以国家财政资金和行业专项资金为主,国家专项综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不足,资金扶持力度和覆盖面远不能满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需要,且政策创新力度明显不足,陆海产业扶持政策之间缺乏协调。国家缺乏有针对性的产业培育引导政策,特别是针对涉海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的引导政策,涉海小微科技创新企业“死亡谷”问题突出。现有的产业扶持政策多出自海洋职能部门,实施中缺乏部门协调,地方又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主,难以突破国家政策框架,政策效应难以充分发挥。

2.3 行业低端竞争激烈

鉴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潜力,沿海各地都出台了发展定位趋同的产业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区域恶性竞争,形成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遍地开花,但产业化发展严重滞后的局面。对于海洋装备制造、海上风电等少数几个已初步实现产业化发展的产业,各地普遍加大招商和投资力度,将有限的政策资金投入其中,并给予最大限度的土地、融资、税收等优惠,在短期内扭曲了其市场要素价格,降低了投资主体的投资风险和成本,引发了投资热潮和地区间的重复建设,导致了国内部分低端船舶配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装备及风电装备制造能力短期内得到极大提升,但产业链高端装备设计制造能力不足,出现产能结构性过剩,严重影响到国内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健康发展。

2.4 海洋技术创新薄弱

随着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投入的不断加大,我国在海水种苗繁育、海洋生物医药、海工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诸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在一些关键技术环节和创新能力方面和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产业培育与发展受制于技术创新的局面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依赖进口,相关产品成本过高、竞争力弱,制约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如在海水淡化装备制造领域,海水膜组件、能量回收装置和海水高压泵等反渗透关键设备仍需进口,海水淡化工程关键设备国产化率不足50%。国内756项与海水淡化相关的专利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仅占15%[9]。关键核心技术未实现突破,再加上海洋科技创新机构的行政壁垒,科技成果转化与专业配套能力不足,造成部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技术瓶颈比较突出。

3 政策导向与路径设计

3.1 加强海洋战略顶层设计,完善海洋产业政策扶持体系

尽快制定《全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发展行动计划》,统筹陆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合理布局沿海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架构,减少地方政府的无序竞争。搭建国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协调框架和信息交流平台,引导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开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形成区域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空间发展格局。制订国家海洋重点产业投资目录,优先选择具有重大产业开发潜力的产业进行重点支持。落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推动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倾斜。完善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对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进行专项扶持,加快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开拓进程。

3.2 推进区域示范工程建设,创新海洋新兴产业培育机制

实施重点产业领域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基地和产业联盟建设。制订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方案,积极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行业联盟,打造3~5个国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基地。制定国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路线图,建立面向创新型企业和市场化科研机构的政策扶持机制。整合与协调国家及地方海洋科技创新资金,建立科技创新市场化评价机制,减少行政干预和重复投入问题。

3.3 实施海洋科技创新工程,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实施国家海洋科技创新工程,建立国家海洋科技创新基金和重大海洋科技专项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统筹国家海洋科技创新基金投入。依托青岛国家海洋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组建国家海洋科技创新联盟和深远海科技研发平台,打造国际海洋科技论坛,强化重大技术和装备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培育涉海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创新型企业建设。鼓励重点企业与科技机构联合建立海洋工程技术中心,支持企业申报和承建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进程。

3.4 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海洋产业集聚发展进程

结合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进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向特定的产业园区转移,同时调整各类产业园区的发展特色及核心定位,建设一批现代海洋特色产业园区,构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集聚平台。鼓励涉海大中型企业及各类优势涉海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以海洋新兴产业为主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涉海企业集团,并通过其辐射带动及配套需求,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完善和配套中小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集聚发展。

3.5 创新海洋产业投资模式,建立和完善专业海洋产业服务体系

统筹协调国家财政扶持资金、社会资金、风险资本和金融资本,创新国家财政补贴和风险规避机制,推进国家“蓝色投资基金”和公私合作经营的“蓝色投资银行”发展,构建符合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市场投融资体系。鼓励沿海地方政府围绕海洋科技孵化和产业培育平台建设,提升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业服务能力,利用大数据和电商服务网络,构建面向小微型创新企业培育的专业化海洋中介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区域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体系。

4 结束语

我国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而海洋科技的突破和国家政策的合理引导是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壮大的关键要素。提升海洋危机意识,明确国家战略顶层设计,以海洋科技创新为动力,强化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创新产业培育机制,重点突破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及海洋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比较完善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政策体系,是顺利实现我国海洋产业结构转型,推动海洋经济强国建设的基本战略导向。

[1]Ecorys,Deltares,and Ocean Development.Blue Growth:Scenarios and drivers for sustainable growth from the oceans,seas and coasts[R].Rotterdam:Final report for EU Commission,2012.

[2]European Commission.Blue Energy:Action needed to deliver on the potential of ocean energy in European seas and oceans by 2020 and beyond[R].Brussels:2014.

[3]OECD.Marine Biotechnology:Enabling solutions for ocean productivity and sustainability[R].OECD Publishing,2013.

[4]Scottish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Scottish Enterprise.Spends &Trends 2008-2017:Key Global Oil &Gas Markets Summary[R].10-12.

[5]FERENTINOS J.Global offshore oil and gas outlook[R].Gas/Electric Partnership.Infield Systems,BP,2013.

[6]中国船舶重工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全球海洋工程装备市场发展情况分析报告[R].北京,2014.

[7]全球水资讯网(GWI DesalData.com):www.desalination.com

[8]国家海洋局 .201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R].2014.

[9]郝亮,张志华 .我国海水淡化技术革新取得长足进展[J].科技促进发展,2013(5):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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