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相管仲的改革之道
2015-09-22杨治钊
杨治钊
改革任何领域,要从多角度着眼,从多方位考虑,以辩证之思维指导实践,以全局之观点思考决策,统筹兼顾,和谐进步,科学发展。
酌古斟今,古代之改革,亦启示今世。春秋时期齐国著名宰相管仲,奇策治国,励精图治,富民强国,功垂青史。其改革之道,切中时弊,敦本务实。以过人智慧创新,以非凡胆识执政,以法治保障改革,统筹兼顾,为时人所誉,亦值得后人思考。
改革之首要:富民
管仲(公元前719-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字仲,亦称为管子、管夷吾,生于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经好友鲍叔牙力荐,担任齐国国卿。以卓越谋略,辅佐齐桓公,登霸主之位。他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改革家、法学家、经济学家。
纵观管仲改革之道,他首先提出改革富民之理念,强调实行改革之原则,首要的是使民富。为啥如此?管仲认为,民富则容易治理与教化,民穷就难以管理与统治。据《管子》之《牧民》记载:“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此话耳熟能详,意即人民富裕,懂得礼仪规矩,明白地位高低,清楚名誉好坏,就能够遵守社会秩序。
齐国东临大海,渔盐之利肥厚,矿产资源富饶。管仲以此确定富民之策,鼓励百姓捕鱼,以海水煮盐,用于交易,以币充实民资。时各诸侯国远离大海,必靠齐国销售鱼盐,盐乃日常必用,他物不买,而缺盐不可,故以齐国垄断市场。对出口贸易,皆不纳税,多给少取,使民致富。还减轻苦力,发展生产力,支持开采矿山,奖铸造之业,励铁具之制,提高耕种效率,增加百姓收益。另置盐铁管理之构,设盐铁宦吏之职,关卡只稽查而不征税,市场只设官而不收钱,以国家之力推动盐铁业有序发展。以此方略,齐国之民日益富裕,国家亦逐渐强盛。
改革之智慧:平衡
细读管仲的改革内容,可以发现,平衡是管仲改革的智慧,亦即什么事,皆讲究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实际上,是指矛盾双方在力量上相抵而保持平衡的状态,是哲学领域讲的矛盾暂时相对统一。
据《管子·治国》记载,管仲之改革方略,既强调富国,又重视富民,不像其他先秦诸子,或把两者对立,或只强调某方面。如儒家只重富民,墨家只讲富国,法家则以富国排斥富民。管仲之经济改革,既重农亦重商。据《管子·小匡》记载:“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也。”把士农工商四者同时看成是国家之柱石,摒弃重本轻末,亦反对重农抑商,如此多元发展,相互补充,彼此促进,以求平衡。管仲之分配改革,量功授禄,按绩而食,据《管子·牧民》记载:“积多者其食多,其积寡者其食寡,无积者不食。”管仲之消费改革,侈俭并重,适度消费。把奢侈消费与勤俭节约结合起来,达到有机统一。反对只注重奢侈,危害社会,导致浪费;亦否定只强调节俭,消费放慢,却有损经济发展。
由此可见,以管仲为代表的齐国改革者,讲究平衡,均权利益。这一智慧,使改革之策具有开放性,顺从时代发展,回应人民呼声,既繁荣经济,民裕国旺,又保国之稳,护民之安。正因为如此,齐国赢得改革成效之巨。经济居首诸侯,政治称霸列国,文化引领四方。
历史实践证明,均衡兼顾各方利益,乃不易之论,是管仲改革成功之思维模式、宝贵经验和指导原则。对当前来说,管仲之改革智慧,年代久远,犹如断壁残璋,应当深刻领会及倍加珍惜。高度发达之经济,日新月异之技术,高度解放之思想,仍需此古老而朴素的智慧。这就要求我们,改革任何领域,要从多角度着眼,从多方位考虑,以辩证之思维指导实践,以全局之观点思考决策,统筹兼顾,和谐进步,科学发展。而当今矛盾盘根错节,相互制约利益,找到改革平衡点,实属不易,亦是考量执政者改革之智慧。
改革之胆识:创新
管仲作为改革先行者,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追本溯源,与其创新精神,紧密相连。此创新之方式,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独具一格,自成一体,体现齐国文化所固有的兼容性。以全方位改革之效,彰显胆识和勇气。
在管仲看来,改革需要创新精神,反对因循守旧。管仲执政四十余年,豪奢放逸,才气过人,乘风破浪。处于国相之位,深通政治之道。在纷繁复杂之局面,贵轻重,慎权衡,宰相肚里能撑船,有着宽阔之胸襟,用人不徇私情。上有王而下有臣,却机智灵活,游刃有余。善因祸而为福,巧因贬而为功,把不利因素转化为有利条件。
齐桓公授权,让管仲大胆改革,创新改革国家机构体制,处实效功。据《管子·小匡》记载:他合并行政区划,设立轨邑司率乡属帅等级;调整国家机构,把国政分为三部门,置三官之制。主张寓兵于农,平时生产,战时打仗,以狩猎方式训练军队。
创新改革土地税收政策,提出“相地而衰征”,意思是说,按照土地肥瘠的不同,征收不等额的租税,废除按人头征税。如此,征收与土地产量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赋税趋于合理,提高耕种积极性。提倡开垦土地,不准掠夺家畜,积财通货,充实国力。
改革之措,创新之举,管仲之前,亦无先例。古代如此,今天亦如此。没有创新,亦未有改变,更谈不上改革。当前我国改革步深水,革新涉险滩,尤其需要创新革故,创新亦要开拓图强,开拓就必须解放思想,吸收借鉴先进理念。管仲改革之道,无疑是范本。管仲式创新之精神,改革者需要,全社会每个人更需要,不是隔河观灯,而应当投身且融合改革之洪流。
改革之突破:法治
在我国改革历史上,管仲率先倡导以法治国,并强力推行,这是古代改革史的重大突破。封建时代,讲究人治,注重礼治,而推行法治,要冲破封建之桎梏,可见其难上加难。尽管当时法治思想处于萌发时期,而管仲以其勇气和谋略,始终开创法治之先河。
后世对管仲法治给予高度评价。如梁启超在《管子评传》中说:“而通五洲万国数千年间,其最初发明此法治主义以成一家言者谁乎?则我国之管子也。”从此评价中可以看出,管仲是我国古代之法治先行者。其法治精神博大精深,以多角度、全方位、全视角,笃而论之。管仲认识法治上升到治国之本,据《管子·论法》记载:“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不法法则事无常,法不法则令不行。法者民之父母也。”强调法是致高之至道,是治国之根本,亦是保障改革顺利施行之保障。
据《管子·七法》记载:“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管仲以量器,比喻法之道,判定是非善恶,法律公平客观,把稳着实,不会虚假。管仲又进一步阐述法律法令之功能和作用,据《管子·七臣七主》曰:“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这就是说,法是劝诫行善、震慑犯罪;律是确定物体之权属;令是命令政者管理事务,以此强调法治。
关于法律颁布及遵守,管仲作如是观。对同样之法,忌出多门,据《管子·明法》记载:“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此言要而论之,意即权力不应该由多个人掌控,政令必须由一个部门发出。明刑弼教,犹如举手抬足,养成习惯,执政就像以汤沃雪。凡将举事,令必先出。以公正论,以法制断。对如何遵守法律,管仲提出一律平等。据《管子·任法》曰:“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此话娓娓不倦,意思是说,无论君主还是臣民,亦不论尊贵或卑贱,必须遵从法律。管仲从立法抓起,执法严而不苛,秉持公正原则,反对徇私枉法,以法治保障改革,以法治促进改革。
管仲之改革有道,使齐国由一个海边贫脊小国,崛起称雄诸侯之大国,总的来说是为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出谋划策,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及阶级性,而留给后世之改革理念,仍然值得学习借鉴。孔子曾评价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以此称赞管仲确实是一位成功之改革家。对今天来说,改革者当如管仲乎!
责任编辑: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