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41名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
2015-09-22李焱华
文_李焱华
为了41名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
文_李焱华
“如果不是你们帮助,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到啊!”2015年2月11日,胡先付、董小波等人来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钢城)分局八大家派出所握着所领导的手连声谢道。他们是代表来自湖南、浙江等地的41名农民工兄弟专程到八大家派出所送“执法为民,一身正气”锦旗而来的。感谢八大家所民警执法为民,使41名农民工兄弟终于在春节前领到了辛苦大半年的血汗钱。
2015年1月24日,八大家所接到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案称:2014年龙某、桂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该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且数额较大、涉嫌犯罪,希望八大家派出所严厉打击恶性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八大家所1月24日受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当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
八大家所刑侦中队迅速组织力量调查取证,查明涉案嫌疑人桂某2014年1月1日至同年10月20日,采用借用武汉一家机电公司资质、挂靠其牌子承揽工程,从一家公司分包了一冶“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公司5、6号焦炉技术改造干熄焦本体工程”,然后由桂某负责施工,桂某召集了41名农民工施工,工程于2014年10月20日完工。工程竣工后,桂某超额收讫一冶支付的工程款。由于桂某将收到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导致胡先付、董小波、毛卫邦等41人工资共计598796.2元被拖欠。2014年11月19日,胡先付、董小波等农民工向武汉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
武汉市人社局接报后,展开初期调查。根据有关规定,拖欠劳动报酬的,市人社局可以责令出借资质、被挂靠的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武汉市人社局认为向桂某出借资质的某机电公司,应作为用工主体,承担支付报酬的责任。武汉市人社局对该机电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3个工作日内支付拖欠的41名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没有支付。鉴于该公司和桂某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被欠薪者人数众多,数额较大,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依法移送至欠薪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八大家派出所处理。
立案后,八大家所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刑侦中队组织力量布控守候,2月5日将桂某抓获归案。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桂某对恶性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行为供认不讳。2月6日桂某被警方依法刑拘,机电公司得知公安机关介入,在法律威慑下积极配合,于2月6日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近60万元拖欠款交付武汉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代发。
2月11日,598796.2元欠款全部发放给胡先付、董小波等41人,从而引发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