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全程管控的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沪召开
2015-09-14凌燕
社会治理理论 2015年5期
食品安全全程管控的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沪召开
2015年10月9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法制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联合主办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的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市法学会召开。会议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主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谨、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出席了会议并发言。
许谨局长从我国食品安全法执法进程、2009年度《食品安全法》整体的实施成效、食品安全状况主要的各项指标、修法的原因,存在不足的角度来介绍修法的主要内容,使与会者对我国宏观和上海微观《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刘平副主任在会上总结说,食品安全管理有五个制度需要改革,第一个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第二个是许可制度,第三个是社会共治制度,第四个是应急管理制度,第五个是对食品摊贩的管理制度。这五个改革难题涉及了法制、社会的方方面面,目前还没有一个定论,需要大家做更深入的探讨,让制度落地,从而实现食品安全管控全方位。■
(文·图 / 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