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逐级等权法的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编制与统计研究
2015-09-14柯希嘉信卫平
柯希嘉,信卫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北京100048)
基于逐级等权法的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编制与统计研究
柯希嘉,信卫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北京100048)
职工收入分配一直是中国劳动经济研究领域的重点课题。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同时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的影响因素较多,导致如何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进行全面量化研究一直是劳动经济研究领域的难点。为了能够较为全面系统的对中国职工收入分配问题进行量化研究,应用逐级等权法从总体性、增长性和均衡性三个维度对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的因素进行量化汇总,编制和统计出能够全面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通过对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的趋势性和结构性研究,既可以发现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发展变化,也可以发现职工收入分配的层次和结构的演化,并为更加深入地分析与对策建议提供科学系统的基础性数据。
职工;逐级等权法;收入分配;指数
职工收入分配问题一直是中国学术界在劳动经济研究领域的重点课题。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职工总体的收入分配水平有了较为明显的提升。但同时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最低工资水平问题、工资总体水平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等问题却不断显现。仅仅通过《中国统计年鉴》中所涉及的中国职工收入各项单一数据来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很明显是不够系统和全面的。为此,通过较为成熟的指数编制方法——逐级等权法来编制一套能够更加全面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对于量化研究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是很有必要的。
一、逐级等权法在编制与统计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中的应用方法
逐级等权法是指数编制中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方法。运用逐级等权法编制和统计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可以避免研究和考查构成指数的相关因素间无法确定权重的问题,也就是打破传统的按照各个研究因素分类的方法,建立一整套包含不同维度的考查体系,将不同相关因素按照不同的考查维度重新整合,按照同一级别相等赋予权重的原则,形成最终指数。
运用逐级等权法编制和统计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首先将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信息划分为总体性、增长性和均衡性三个大的维度。然后对涉及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整理并分类纳入到总体性、增长性和均衡性这三个大的维度当中,成为最终构成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的指标体系。
在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各个指标的量化过程中,首先根据指标性质剔除指标所含有的时间序列趋势性,然后根据指标数据情况选择各个指标统一的起始年份,将起始年份设定为100,再将已经剔除掉时间序列趋势性的各年度指标数据统一量化。在这一过程中还要结合指标在反映职工收入状况中的作用划分为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正向指标表示指标数值越大越能反映职工收入分配状况改善,逆向指标表示指标数值越小越能反映职工收入分配状况改善。统一量化时,正向指标为年度数据除以起始年份数据再乘以100,逆向指标为起始年份数据除以年度数据再乘以100。最后根据逐级等权原则赋权并统一汇总统计,即总体性、增长性和均衡性三大维度各占最终指数的三分之一权重,在总体性、增长性和均衡性中的各个指标再评分三分之一的权重。将统一量化的数据赋权后汇总统计即得到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各年度数据。
二、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指标选取要求
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的编制和统计依据逐级等权法进行实施。在编制和统计过程中需要从所涉及的相关因素中严格的筛选和提炼出能够最终纳入指数的各个指标,并将其按照总体性、增长性和均衡性三个维度分类赋权汇总。能够最终纳入指标体系的指标必须具备代表性、指标的全面性和各异性、指标年度数据的合理波动性、指标数据无理论上的长期趋势性等要求。
(一)指标必须具备代表性
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选取指标时需要选择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相关因素中具备代表性的指标。按照逐级等权法的要求,所选择指标必须是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一个特点因素方面的指标,且这个指标最能反映这方面因素在职工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在选择过程中如果出现同一类相关因素可以被若干指标体现时,必须对这些指标进行筛选,保留最能够反映相关因素信息的指标作为主指标,剔除与主指标类似,但没有主指标更能具备代表性的次要指标。通过这一工作,保证纳入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总体性、增长性和均衡性三个维度的指标既能够充分反映信息,又可以使最终的指数指标体系简洁清晰。
(二)指标必须具备全面性与各异性
在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的编制中,指标必须能够将所有与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相关的因素充分体现出来,有需要保持简洁清晰的体系,就需要指标具备全面性和各异性。也就是说,每一个重要的且能够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相关因素必须有相关的指标予以体现,同时指标与指标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即各个指标之间不能出现理论和现实上的相关性,各个指标之间不能相互替代,相互影响。
(三)指标必须具备数据合理波动性
纳入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的指标除了具备代表性、全面性与各异性之外,为了最终指数不会出现异常值,或者出现异常指标干扰最终指数数值的平滑性,防止个别指标或者个别指标中个别年份的数值造成指数的剧烈波动,必须具备数据的合理波动性。数据合理的波动性就是要求指标数据年度与年度之间有一定的差异,但这种差异不能明显高于其他指标数据,如果出现了类似情况要么对指标内容进行修正,要么运用替代指标予以代替。此外,也要防止选择指标数据不波动或者微小波动的指标,因为如果指标数据不波动或者波动太小,将丧失该指标的意义。总之,在指标选取过程中,剔除或替换数据不波动、波动太小或者波动太大的指标,保留波动程度大体一致的指标为最终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的统计和数据分析奠定基础。
(四)指标必须无理论上的长期趋势性
由于现实统计数据中一部分存在时间序列上的长期趋势性,并且这种长期趋势性在理论上就存在。如果将这类指标不经过处理就纳入指标体系必然会导致最终的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也存在长期趋势性,这将导致最终的数据无法用于重要的理论研究和分析。因此编制和统计的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指标必须对具有理论上有长期趋势性的指标进行必要的剔除或处理。在对于有理论上的长期趋势性指标的处理中,可以通过考查年度数据之间的变化率的方法去掉其具有的趋势性,从而最终得到指标体系要求的能够具有代表性、全面性、各异性、合理波动性和无理论上的长期趋势性指标。
三、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指标体系所涉及相关因素
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的编制必须全面和系统的反映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因此对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所涉及的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是指数编制的重要工作。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所涉及的相关因素包括职工工资的增长情况、职工劳动报酬GDP和产业增加值占比情况、地区间职工收入分配差距情况、行业间职工收入分配差距情况以及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等因素。
(一)职工工资的增长因素
所要编制的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首先涉及的相关因素是职工收入分配的增长情况。中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有赖于不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其中劳动力要素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作用。因此在分配领域中,劳动在收入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既反映了劳动者的经济地位,也体现出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国家经济的增长为职工收入分配的合理增长提供了物质条件,职工收入分配水平的提高也为国家消费水平的提升和拉动内需,提高国民经济增长质量提供了保障。总而言之,不是说职工收入越高越好,而是说职工收入的提高要与中国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相衔接。[1]
(二)劳动报酬GDP占比和劳动报酬产业增加值占比的因素
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所要涉及的第二类重要因素是劳动报酬GDP占比和劳动报酬产业增加值占比。无论是劳动报酬GDP占比还是劳动报酬产业增加值占比都体现了中国职工作为劳动者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地位。两类占比的变动既是判断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的大致状况,也是分析国民经济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要件。劳动报酬是中国职工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劳动报酬GDP占比和劳动报酬产业增加值占比的下降必将导致中国居民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的不一致,进而导致经济发展中消费作用的不足,并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不可持续埋下长期隐患。总而言之,在编制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时考查劳动报酬GDP占比和劳动报酬产业增加值占比,是因为两者是衡量劳动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指标,也是用以研究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国民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是否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标志。[2]
(三)职工收入分配在地区间的差距因素
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必须考查职工收入分配在地区间存在的差距情况。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存在巨大差异,职工收入分配情况受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特别是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拉开了地区与地区之间职工收入的差距,东部发达地区的职工收入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而且从较长的时间来看,这种差距不但长期存在还有不断加大的趋势。[3]
(四)职工收入分配在行业间的差距因素
职工收入分配在行业间的差距情况也是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必须考查的因素。中国经济不但存在地区间的差异,行业间的差距也十分明显。包括渐进式改革、行业壁垒和所有制等原因导致职工收入分配在行业间存在十分巨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不是由于职工个体在身体素质、文化水平和工作熟练程度造成的。[4]
(五)最低工资标准因素
最低工资标准因素同样也是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考查的重要因素。1993年中国开始建立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度,1994年后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体系。可以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平均工资水平,以及物价和消费水平综合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各种因素的变化及时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以期使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成为真正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5]
四、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编制和统计结果
(一)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编制体系
基于逐级等权法编制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的编制思路,将涉及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提炼和设计,最终得到九项指标,并将这九项指标分别纳入总体性、增长性和均衡性三个指标维度。其中反映职工收入分配总体性维度的指标为两项,分别为劳动报酬GDP占比和劳动报酬产业增加值占比;反映职工收入分配增长性维度的指标有四项,分别为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职工最低工资增长、劳动报酬GDP增加值占比增长、职工工资产业增加值占比增长指标;反映职工收入分配均衡性维度的指标有三项,分别为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差距、各地区职工最低工资差距、最低工资对平均工资占比。具体编制过程详见下表:
表1 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编制体系
(二)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统计结果运用逐级等权法并结合中国职工收入指数编制体系对1996年以来的相关数据进行编制与统计便可以得到1996~2013年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增长性指标所涉及的四个指标具有长期趋势性,所以用当年数值除以上一年数值来去除长期趋势性;劳动报酬GDP占比、劳动报酬产业增加值占比、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职工最低工资增长、劳动报酬GDP增加值占比增长、职工工资产业增加值占比增长和最低工资对平均工资占比各指标为正向指标,用各年度数据除以1996年数据,而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差距和各地区职工最低工资差距为逆向指标,用1996年数据除以各年度数据。最终统计汇总结果可以通过图1来体现。
图1 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1996~2013)①
图1显示,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指数在1996~ 2013年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1996~2007年指数整体呈现震荡下降趋势,说明这10年间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总体在下降,而2007~2013年指数整体呈现震荡上升趋势,说明从2007年开始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开始逐步改善。通过1996~2007年的整体走势来看,中国职工收入分配情况出现了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走势。此外,还可以发现近年来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同时,一直没有达到1996年的水平,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全面改善工作还任重道远。
[1]李稻葵,刘霖林,王红领.GDP中劳动份额演变的U型规律[J].经济研究,2009,(1).
[2]白重恩,钱震杰,武康平.中国工业部门要素分配份额决定因素研究[J].经济研究,2008,(8).
[3]李实,王亚柯.中国东西部地区企业职工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2005,(6).
[4]陈斌开,杨依山,许伟.中国城镇居民劳动收入差距演变及其原因:1990~2005[J].经济研究,2009,(12).
[5]张倩倩,李恩平.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分析与区域比较[J].中国劳动,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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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声明
各位作者:
近期不断有作者向本刊反映,有人借本刊之名要求作者邮寄评审费、版面费等。
本刊郑重声明:本刊到目前为止从未向作者收取过任何费用,凡是涉及收费问题,均属诈骗行为。请广大作者不要上当受骗。特此声明!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编辑部2015年5月5日
On Chinese Workers and Staff Income Distribution Index Compiling and Statistics Based on Gradual Equal Weight Method
KE Xijia,XIN Weiping
(Chin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Relations,Beijing 100048,China)
In the research on labor economics,China’s labor income distribution is a very important issue.Because of many different factors on labor income distribution,it is a difficult mission on build China’s labor income distribution index.In this paper,the gradual equal weight method is used to build China’s labor income distribution index from generalization,expansibility and equilibrium.Based on China’s labor income distribution index,we could find out the trend of China’s labor income distribution.
staff and worker;gradual equal weight method;income distribution;index system
F063.2
A
1673-2375(2015)03-0005-05
2015-01-20
柯希嘉(1978—),男,河北涿州人,博士,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为劳动经济学和公司治理;信卫平(1954—),男,辽宁沈阳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教授,主要从事经济理论、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方面的研究。
本文为2015年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重点科研项目“2014年中国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研究报告”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