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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开学季

2015-09-11

三联生活周刊 2015年37期
关键词:绥远至亲小孩儿

眼下,正是中小学开学之际,我周围的人们大多喜忧参半。欢喜的是孩子们跨入新的一年级,忧的是我们这些在津务工外来人员子女上学的问题。

我们租住的这一带是外来工混居地,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孩子上学的问题,去年有两个适龄儿童因某些证明欠缺被迫返回原籍。一家是来自四川收废品的夫妇,一家是从河南来打工的大家庭。他们两家的小孩儿都是在打工地出生成长,上幼儿园、学前班,及至该上一年级时,双方家长跑前跑后费尽心机,终因手续不全无奈放弃。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津就读需要五个方面的证明:一、居住证;二、原籍户籍证明(户口本);三、务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有缴纳社保一年的证明);四、住(租)房证明;五、原籍或天津市儿童预防接种证。这五种证明缺一不可,少哪条都不行。四川那对收废品的夫妇,哪有缴纳社保的证明?托人找关系无果后,只能是女方带着小孩儿回到原籍上小学去了,男方一个人留在这里继续打拼。河南那一大家庭,三代同堂共居一院,大孙女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因年轻的父亲参加工作不久,社保缴纳不足仨月也不符合入学条件,无奈奶奶与儿媳、孙女儿也返回了原籍。只留下爷爷与年轻的父亲俩人在一起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

再看看今年我们这儿另一家小孩儿上学的情况。小孩儿的父母在当地有一至亲,在某一行政部门担任要职。小孩儿的父母还未提起上小学的事,这一至亲早就通过关系办好了入学手续,而且读的还是重点实验小学。不仅如此,他家的大女儿小升初时,因居住地不同按片儿划分,被分在了离家较远的学校,这位至亲听闻此事后,亲自赶到学校几句话就轻松搞定了这件事,孩子转到了离家最近的中学。两种家庭两种命运,这就是社会的现实。

方大曾1935年摄于绥远

想想自家即将升小学的二女儿,不禁让我有些犯难:由于我打工的保安公司没给我们交纳任何社保,我的孩子在本地就读势必受到影响。为此事我特意上网查阅了《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其说明中指出:应持居住证、务工证明、住(租)房证明、原籍或天津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向暂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仔细看完这条信息内容,我得赶紧想办法解决社保证明这一大难题了,否则的话,自己女儿的求学之路就要重蹈那两家小孩儿的覆辙。可是个体普通劳动者在城里就不能有一个立足地,给孩子一个普通的学习机会吗?

天津 农夫

重要更正:本刊第35期《方大曾:被遗忘的战地记者》一文,第100页图片说明“在绥远前线的方大曾”有误,实为方大曾在绥远前线拍摄的抗战军官。特予更正并致歉意。感谢其家人提供方大曾生前照片,在此特别刊出,以供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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