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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英语双及物构式中构式义与动词义的互动

2015-09-10桂红梅

考试周刊 2015年1期

桂红梅

摘 要: 本文在Goldberg构式语法基本理论框架的指引下,研究了英语双及物构块式(VN1N2 construction)中构式义与动词义的关系,揭示了VN1N2结构中构式义和动词义互相影响、互相制约,通过整合共同构成句式的意义。

关键词: 构式语法 双及物构式 构式义 动词义

一、理论基础

1.构式语法

Adele.E.Goldberg于1995年发表了关于构式语法的博士论文A Construction: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这是构式语法诞生的重要标志。

Goldberg对构式的定义是:凡某一语言形式(pattern),如果其形式和功能的某些部分不能严格地从其组成成分或已知结构中得到预测,就可称为一个构式。Goldberg强调一个构式的整体不等于各部分构成成分之和。换句话说,在一个句式结构里,各成分意义的相加不一定能得出这一句式结构的整体意义。组成成分的意义固然对构式的整体意义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但构式的整体意义也制约着组成成分的意义(沈家煊,1999)。

2.英语双及物构式

英文中,一个动词后面带有两个名词的句法形式(VN1N2),我们称为双及物结构(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在VN1N2这一词类序列里,包含了两种不同的语法结构:(1)双宾结构,Quirk等人(1985)称之为“双及物结构”;(2)宾补结构,Quirk等人(1985)称之为”复合及物结构”。前者的典型用例如:He gave Mary (N1) a doll (N2),后者如“She called him (N1) a hero(N2)”。本文以构式语法探析英语双及物构式中第一种结构中构式义和动词义的关系。

二、英语双及物结构的构式义

双及物结构的构式义是有关的语义、语用因素语法化的结果。根据构式语法的观点,构式具有自身固定的形式,本身具有独立的意义,这种意义在构式确定之后也就随之确定,不随着进入该构式具体词义成分的不同而变化,这种独立的意义称为构式意义(徐盛桓,2001)。构式具有不同于其组成成分的意义,这种意义不是组成成分含义的简单相加。弗雷(Frege,1997)曾提出意义的组合性原理:一个语言中的每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是其直接构成成分的意义和用以联结这些成分的句法规则的函项(function)。

在构式语法的理论框架下,Goldberg将双及物构式定义为: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s to be directly associated with agent,patient and recipient roles.(双及物构式与施事、受事、接受者直接关联。)Goldberg(2003)认为双及物的构式意义为:transfer(intended or actual)(主动的或实际的)转移。Goldberg对于双及物结构研究的贡献在于,其把双及物结构本身的意义抽象化、理论化,其对于该构式意义系统的分析主要基于动词的意义。

一个构式的形式与意义的对应关系是无法从构式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相加加以预测的,VN1N2就是这样的一种构式。如:Chris baked Pat a cake(Goldberg 1995:34)。不知道其构式意义,对此句说法,即使知道了全部单词的意义,也弄不懂。

Goldberg通过对大量句子的研究,概括出了构式意义是:施事者(Agent)的行为致使客体向接受者成功转移,其中心意义为成功转移。如:Tess gave Bill a bike.这个结构中,Bill最后必须拥有“自行车”,这就包含了语义结构“X通过V致使Y拥有Z”。

三、英语双及物结构构式义与词义的互动

Goldberg(1995:35)认为:Give,however,is the most prototypical ditransitive verb,because its lexical semantics is identical with what is claimed here to be the construction semantics.(“give”是双及物构式的原型,因为它的词汇意义与构式语义相类似。)在汉语界,贝罗宁、张伯江等人从现实语料中的优势分布,到儿童语言的习得,乃至历史语法的报告,也都证明了“给予”意义是双及物的基本语义。从这一基本语义出发,可以将动词分为三类:

1.动词本身有“给予”义。如:give,hand,pay,throw,provide(AmE),throw,pass,offer等。这些动词出现在VN1N2结构里,同VN1N2构式意义相互加强,因而有关句子必然出现让N1领有N2的语义,可表示为:〔GIVE〕+〔INSOMEMANNER〕。

2.动词本身没有显性的“给予”义,通过转喻隐含“给予”义。这类动词主要表示人际交流互动过程的动词,可依动作类型再做如下划分(Qirk et al 1985):

言示、教示类:tell,teach,show;答允、拒绝类:promise,allow,deny,refuse;祝福、妒忌类:wish,envy;处罚类:fine,charge;命名类:name,call,declare,baptize;选拔类:elect,vote,choose,appoint,make;认为、祝愿类:consider,think,find,esteem,wish;保持、羁留类:hold,keep;询问类:ask。

这样的动词进入双及物构式,句义就必然蕴涵这样的意思:施事者以V的动作及V动作展开的方式让人(N1)领有该物(N2)。但是有些N2自身是不能直接“给予”的。例如:teach(教)。这类动词所涉及的N2都要经历一个转喻的过程,这里的“给予”义可以表示为:〔GIVE〕+〔INMETONYMICMANNER〕+〔by/in/ through/from/.../V-ing〕。

3.动词本身没有“给予”义,而且有关动词形成的语义空间不一定要求两个及物对象同时出现;但其中一个及物对象N1潜在地存在,因而就潜在地存在N1领有N2,这些动词主要是表示“制造”义。如:make,bake,cook,find,paint,pour,sing等。这个语义过程可表示为:〔GIVE〕+〔by/in/through/from/.../V-ing〕。

四、结语

本文从构式语法出发,探讨了英语双及物构式是语言形式与意义和功能的匹配,具有不同于其组成成分的独立意义,与构成成分中主要动词存在互动关系。研究尚待深入,期望引起更多专家和学者对这一构式的关注。

参考文献:

[1]Goldberg,A.E.Constructions: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Goldberg,A.E.Constructions:A new Theoretical Approach to Language [J].外国语,2003 (3).

[3]Jackendof,Ray.Twistinp the NightAway[J].Language,1997,73(3):534-559.

[4]Quirk R.,S.Greenbaum,G.Leech & J.Svartvik.1985.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M].London:Longman.

[5]沈家煊.“在”字句和“给”字句[J].中国语文,1999(2).

[6]徐盛桓.试论英汉双及物构块式[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