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公主的婚姻与蚕妇的泪水
2015-09-10叶水涛
叶水涛
“从前有个王国,王后和国王拼命催着让王子找一个公主结婚。国王下令把所有的美女请来让王子挑选。王子看中了一个叫丽娜的姑娘,和她结了婚。一天丽娜公主去找一个叫方明尔的男子玩,并告诉王子说这是她的前男友。方明尔对王子说,丽娜有了我的孩子。王子让丽娜选择,要么跟我,但你要把孩子打掉;要么跟他,我们就离婚。丽娜选择堕胎,王子请来名医。丽娜喝下名医开的药,并让王子在肚子上打了二十下,脚下流了很多血。孩子没了,从此公主和王子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这是福州一位小学三年级学生在试卷上写下的作文。老师看了以后给这篇总分25分的作文扣了10分,并且拍了照片发到微博上和网友“分享”。媒体见到之后,立即做了报道,称故事情节令人“不寒而栗”“直冒冷汗”。网民读了报道一片唏嘘,感慨孩子中肥皂剧的毒害太深。一个小学生结合自己了解的现实生活,编写童话故事,想象丰富,文字畅达,逻辑通顺,情节跌宕,故事完整,这难道不是一篇好作文吗?难能可贵的是,作文体现了尊重、包容和平等的思想与情感。这个孩子有什么过错呢?在这个作文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没有看到成人对孩子的尊重、理解、关爱和赞赏,只有建立在虚伪的伦理焦虑之上的取笑、批评、贬损和打击。这不是我们对待孩子的应有态度,更不是小学作文教学应有的态度。
对于文本的理解首先要尊重作者,儿童的作文,首先要关注作为创作主体的儿童,倾听他们说话,而非我们任意地解说,无论你的身份是领导、老师、还是普通人。教师批改学生的作文是一种对话,这是基于尊重的一种平等的交流。教师阅读文本,更应该提醒自己站在儿童的立场上进行理解。后现代解释美学作为一种对文本意义理解的理论,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充分关注人的主体精神,关注作者的写作意图。解释美学同时又强调,文本的意义只有在理解的过程中才能生成和实现,在理解中作品会产生新意,作品的意蕴在理解活动中永远不可能被穷尽。但理解的创造性与文本的多义性并不意味我们对文本意义的理解是主观随意的、无规则约束的,须做到言之有理、事之有据。
宋代诗人张俞的《蚕妇》,“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长期以来都被诠释为“反映了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歌颂了劳动者的辛苦,批判了剥削者的不劳而获。”然而,诗中所描绘的情景能否从“劳动分工”和“商品交换”的角度去理解呢?宋代是中国手工业快速发展的时期,“丝绸之路”正是商业繁荣的见证,它促进了对外的开放和文化交流。商业的繁荣当然和商人的逐利行为分不开,商人又因此受到读书人的抨击,被贴上“寄生”“贪婪”的标签。古代诗人没有现代经济学知识,对商业活动抨击情有可原,但现代经济学诞生200多年以后的今天,中小学依然持批判商品交换的观点似为欠妥。事实上,宋代的商业活动推动了纺织业的发展,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和生活水平,对蚕妇并非是一件坏事。
由此可见,文本的语言结构中,留有作者独特的意识符号,因此,从文本中去追索作者精神意识特征是可能的,但作者的精神意识未必是作品的唯一意义。意义从属于文本,并为文本所给定。文本的意义只能在复杂的对话关系中才能被把握,对文本的解释可以让人不断地重新审视现实世界。文本意义就是在这样阐释的过程中不断循环生成,体现读者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这也是读者和作者围绕文本的阅读与理解所呈现的主体间性。有人提倡真语文,但这个真是儿童的真,还是成人的真呢?是作者的真,还是读者的真呢?搁置那些概念性的东西,回到事情本身,回到生活世界,回到儿童的生命成长,回到具体的文本,我们才能比较接近现象学意义上的“真实”,而不是传统认识论意义上的所谓主观与客观的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