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与法同行

2015-09-10曹美琪

初中生世界·七年级 2015年3期
关键词:法律常识复习功课知法

曹美琪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于是“法”便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法,一种若影若离的东西,虽然我们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但是它却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们,约束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安定和谐。

事实上,“法”并不是那么遥远。《宪法》《刑法》,大家应该都略知一二。有人说:“法,谁不知道?犯法就会受到处罚。”可是,你真的懂“法”吗?也许就在不经意时,你的一言一行就触犯了它的界限。

一个冬日的上午,我正在家里复习功课,只听见楼下一片嘈杂,让人无法专心看书、做作业。于是,我怀着好奇的心情下楼看看:原来是我们小区一个老爷爷,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时碰到了邻居家的一条小狗。牵狗的人不依不饶,非要老爷爷赔偿。其实那条小狗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被碰擦到了。居委会的负责人立即赶了过来,问清了来龙去脉后,对小狗的主人说:“第一,我们需要您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有关法律规定,遛狗时间是晚上七点以后至第二天早上七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您的狗没有使老人家摔倒,否则后果就严重了!”听了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的话,牵狗的人自觉理亏,讲了几句就走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平时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关键时刻确实可以起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作用。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必须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这也是做好一个现代文明人的第一步。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文明、美好,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舒适、幸福。所以,从现在开始,从你我做起,为营造一个法治的社会,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吧。

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猜你喜欢

法律常识复习功课知法
婚姻关系法律常识
大断面公路隧道岩溶探测及施工处治技术探讨
法律常识一“典”通
了意
论法官知法原则在商标行政纠纷中的适用
考试的发源地
三原县开展法庭审判进校园活动 增强学生知法守法意识
严“父”慈“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