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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命运多舛的 “手”

2015-09-10张丹婕

考试周刊 2015年66期
关键词:大钱笑料长衫

张丹婕

细节描写是指抓住生活中的细微而又具体的典型情节,加以生动细致的描绘,它具体渗透在对人物、景物或场面描写之中。它是小说、记叙文情节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小说的“血肉”。没有细节描写,就没有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有个性的人物形象。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我们常常会被其中精彩传神的细节描写所吸引。

《孔乙己》一文中,鲁迅对孔乙己的手进行了数次直接、间接的细节描写。读者在这些细节中能窥探出孔乙己的命运轨迹。

作为“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孔乙己的处境是尴尬的,在文章的开篇,他就是以笑料的形式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小伙计记得孔乙己是因为他是自己无聊工作中的点缀。“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面对众人的嘲笑,他的手替他无言地反击。一个“排”字何其阔气,何其尊严。九文大钱铺在柜台上是明晃晃的一大片。然而笑料依旧是笑料,在酒店中人居心叵测地再三追问下,孔乙己只得狼狈地将“君子固穷”“者乎”之类的谁都不懂的话“祭”出来,权当遮羞布一用。自然,又引来笑声一片。

文中唯有一次提到过孔乙己的经历。“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他的手的确是一双读书人的手,顶用,能谋生。“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没考上秀才,加上自身品行有缺陷,丢了赖以谋生的饭碗,孔乙己的命运之路愈加往下走。

不管多落魄,孔乙己都没有忘记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偶尔他想“秀”一下“学问”。“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地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可惜等他“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用手将九文大钱“排”出来,还能小小反击别人的嘲弄,指尖上的四个“茴”字,多年苦读出来的学问,却没有机会拿出来替自己挣一点点尊严,唯有叹息而已。鲁镇人都知道读书人高贵,高贵在一旦中举,就成为人上人,成为应该巴结、畏惧的高高在上的存在,成为可以随意凌辱、伤害别人的特权阶级。读书要有“成果”才能受人尊重。没有人关心读书人读的书,众人关心的是他们的功名,以及获取功名后所带来的社会地位的改变。孔乙己满肚皮无用的死知识已是不合时宜,还妄想在充满功利的咸亨酒店里显示自己的才华,岂不可笑。

彻底将孔乙己打入地狱的是一件并不严重的刑事案件,他“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偷了偷不得的东西,孔乙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被打折了腿。通篇文章看下来,印证孔乙己读书人身份的除了那一袭长衫和谁都听不懂的之乎者也外,就是这里的“伏辩”了。然而写了“伏辩”,他也没有逃脱被打折腿的命运。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后,腿不顶用了,他原先留着长指甲的手充当了脚。在一个深秋的下午,许久不见的孔乙己就这样最后一次“走”进咸亨酒店,“走”到读者面前。“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破衣袋里的四文大钱,那么少,不知藏身于哪个角落,只能“摸”出来。这个走入末途的读书人,在封建制度的意志麻痹与肉体摧残的双重戕害下,麻木了。他神情呆滞,举动迟缓,故四文钱需“摸”。由一生动传神的“摸”字,我们似乎可以想见孔乙己当时那种两手抖索着在破衣袋中搜底抠缝地寻找四文钱的神情。何其寒酸,何其让人心酸。用手“排”九文大钱时的那种气势和尊严早在用手“走路”时被一步步消磨尽了。生活终于迫使孔乙己放下了读书人的最后一份矜持。他脱下了“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他长久地欠着十九个钱,似乎至死未还;他原先留着长指甲的手“满手是泥”。此刻孔乙己的手早就不是一双读书人的手,他就是这样“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一步步走向死路。

孔乙己生命中所拥有的东西本就不多,作者偏偏还要冷眼将他所剩无几的“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鲁迅)。孔乙己初出场时还能像短衣帮一样“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至结局,只能让小伙计“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孔乙己初出场时“身材很高大”,可是这样高大的身材到最后只被“腰斩”到一半。“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一心想保持读书人的尊严,站着喝酒还要穿长衫的孔乙己最终失去了站立的资格。被“腰斩”掉的,不只是他的腿,还有他人之为人的全部尊严。失去双腿,用手“走路”,在门槛上喝酒的孔乙己已经彻底沦落成社会的“垃圾”,只等“被无常打扫得干干净净了”。

孔乙己深受封建文化毒害,不事劳作,他在科举的道路上奔走了一生,葬送了全部青春,最终连个秀才也没有考上,在蹉跎中丧失了劳动本领,形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性。他一生贫困屈辱,死时寂寞潦倒。没有人关心他,没有人同情他,甚至没有人过问他的生死。在别人眼中,他的全部价值都抵不上十九个钱,他彻头彻尾就是一个多余的人。这样的孔乙己不是天生的,是社会“造”出来的。封建科举制度给一部分人以晋升的阶梯,如丁举人,让更多的人跌入社会最底层,如孔乙己。科举制度培育了这样一批无用的知识分子,社会又无情地把他们抛弃,如同秋风扫落叶。鲁迅对孔乙己的那双手的几处寥寥数笔的描写,直把这个迂腐、麻木、愚昧的读书人的形象勾勒入骨,充分反映了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和肉体的摧残。这是细节描写的魅力,充分彰显了作者的写作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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