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的利益为根本
2015-09-10郝俊昌
郝俊昌
金水科教园区坐落于郑州都市区建设“十字轴”的北端点,是郑州都市区建设重点扶持的13个组团新区之一,杨金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杨金路街道办”)辖区作为金水科教园区起步区,自2011年正式成立以来,始终牢牢把握快速发展这一时代趋势,深化“三大主体”工作思路,明确“四集一轉”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郑州都市区建设“挑大梁、走前头、当示范”的作用,杨金路街道办下辖9个行政村,较好地完成了杨槐、河村、新庄、徐庄、马林、马头岗等6个村的旧村拆除和安置区启动工作,顺利地迈出了金水区合村并城工作的第一步。截至目前,6个行政村旧村拆迁,涉及村民群众和房屋所有人3498户1.48万余人,建筑拆迁总量约416万平方米。
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杨金路街道办合村并城工作发展迅猛,获得“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十快’办事处”荣誉称号。在拆迁工作中,杨金路街道办始终围绕政策宣传、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和谐拆迁”,探索实践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成效显著。
一、以政策宣传为先导,奠定新型城镇化建设坚实基础
拆迁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一项特殊工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参与,需要扎实的群众工作做前提和铺垫。一是营造合村并城工作强大声势。通过悬挂标语横幅、粉刷墙体标语、张贴拆迁公告和组织60名工作人员在村内进行巡回宣传,逐户发放拆迁政策宣传页等方式,使各村拆迁户对拆迁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率达到100%。二是组建一支真抓实干的过硬队伍。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运转的情况下,抽调街道办2/3且深具农村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了6个指挥部,在每个拆迁指挥部均成立宣传组、水电组、复核组和办公室4个小组,协力开展金城大道项目拆迁建设工作。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拆迁过程中,街道办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入村服务金城大道项目建设,主动签订拆迁协议的同时,还带动、引导、分包亲戚朋友支持拆迁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金城大道项目建设任务。
二、以群众利益为根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
征地拆迁、合村并城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代表和体现的是群众意愿。因此,在整个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杨金路街道办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一是坚持群众路线。将“要不要拆”“怎样去拆”等重大事项交由农民群众决定,广泛宣传拆迁政策、扎实做好思想工作、主动收集群众意见,真正做到“拆不拆”由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二是注重法律实效。各指挥部工作人员每天按照各自分工,深入一线对拆迁房屋进行丈量,并将每一部分的测量结果详细告知户主,在取得该户户主和村组干部的签字认可后,积极动员村民及时清空房屋,并派遣水电组工作人员进行全程指导。三是维护合理权益。严格依法按照程序办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拆迁工作过程中适当区别对待先签协议和后签协议的拆迁户,坚决不让支持拆迁工作的群众在拆迁补偿方面吃亏。
三、以阳光拆迁为准则,强化公开操作和民主监督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每名科级干部带领3名一般干部并分包50户拆迁户,每名一般干部分包30户拆迁户,通过每晚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与问题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责任,凸显重点,扎实高效地推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全面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程序。从拆迁启动、政策制定、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整体过程到各个细微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户签订协议、领取补偿款的情况实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并由纪律监督组对拆迁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以“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补到底”为原则,坚决杜绝“不同解读”“前紧后松”的现象,始终做到执行政策前后一致、同等情况对待一致、承诺与兑现一致,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疑虑,确保拆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以和谐安居为前提,构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杨金路街道办高度重视拆迁后群众的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因为这不仅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当前拆迁工作能否持续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是高度重视拆迁群众安居工程。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提高安置区建设标准,坚决杜绝安置区发展成为新的城中村的可能性,努力减少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周期,使被拆迁群众能够尽快入住新房。截至目前,辖区内新庄、周庄、小贺庄村安置区项目一期主体已建成,二期和另外6个村的安置区建设项目已启动。二是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内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网络,逐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积极作用,提升农民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从根本上减少农民群众对土地的依赖性。三是健全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制度。凡是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均可进入劳动力市场,享受免费的就业培训、职业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并采取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为失地农民提供政策、资金方面的环境及条件。四是培育农民群众新经济收入增长点。鼓励农民群众在各村“预留地”上兴办经济实体,帮助各村协调部分土地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在缓解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同时,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作者系郑州市金水科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党工委常务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