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果的调查
2015-09-10爱德华·鲁佩尔特
爱德华·鲁佩尔特
飞机早已到达,因此我办理完登机手续后,领了一份早报就登机了。邻座是位男士,戴着一顶软呢牛仔帽,穿着一双牛仔靴。很快我便得知,他是位来自拉伯克的退休牧场工人。
报纸头版新闻说,头天晚上一颗巨大的流星划过新墨西哥州、得克萨斯州西部和俄克拉荷马州的上空。报道称,当时的景象非常壮观,拉伯克地区的很多人都吃惊不小。我对这个故事感兴趣起来,因为我见过这颗流星。场面的确很壮观,也难怪很多人把它称为UFO。可能我的邻座看到了我在读这个故事,他跟我说送他来机场的朋友曾见过这颗流星。 于是,我们就流星交谈了一会儿。随后,我们又谈了些其他稀奇古怪的事情,这对将话题引到拉伯克发光体上来说,是个完美的开场白。他问我是否听说过拉伯克发光体,我跟他说我听过几个关于此事的模糊的故事。这次,我希望他不要再重复过去5天以来我听过的任何细节,我想听点新鲜故事。但我没能如愿,因为他说的每一个细节,我都听说过。
在他讲述的过程中,我舒舒服服地躺在座位上,等待某个确定事情的发生。不出意料,这个时间很快就到了。这位牧场工人犹豫了一下,语气中既有骄傲,也有愧疚。过去几个月中,我见识过多次这种转变。他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讲他如何看到蓝绿色的发光体。事实证明我错了,他的故事与我听过的都不一样,听着他的讲述,旅途的无聊一扫而光。
就在教授们目击发光体组合的那个晚上,这位牧场工人的妻子也看到了些什么,不过拉伯克当地的人谁也不知道这件事,就连他们的朋友也不知道,因为他和妻子不想被别人认为是疯子。他之所以把故事讲给我听,是因为我只是个陌生人而已。那天天刚擦黑,他的妻子去院里的晾衣绳上取洗净的被单。突然,他妻子惊慌失措地跑进了屋里,按照他的话说,“脸色惨白,颜色跟手中的被单一样”。据他回忆,此时应该是教授们第一次看到发光体之前10分钟左右。这时,他话锋一转谈起他的妻子,说她不是一个爱幻想的人,从不编造故事。这也算是UFO故事叙述者的标准特质了。让他妻子感到不安的原因是,她看到一个巨大的物体悄无声息地快速掠过自家屋顶。据她描述,该物体看起来像“一架没有机身的飞机”,机翼后缘处闪烁着蓝光。这跟阿尔伯克基目击事件完全一致!对于妻子看到的飞行物,他也想不通到底是什么,但他觉得这个故事还是蛮有趣的。
这确实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让我着迷不已。牧场工人和他的妻子不可能听说过阿尔伯克基那对夫妻的故事,因为只有这对夫妻和几个空军人员知晓此事。人们几乎不可能捏造两个完全一样的故事,这样的概率微乎其微,尤其是两个故事都与拉伯克发光体的标准描述不那么完全一致。于是,我开始好奇,在拉伯克、阿尔伯克基或者西南地区的任何地方,到底还有多少人曾在该时段看到过相似的UFO,却三缄其口没有对外人说起过?
我试着从牧场工人那里了解更多信息,但他对我已做到了知无不言。我在达拉斯换乘航班飞往代顿,他则往巴吞鲁日继续飞去。至于自己对拉伯克发光体事件做出的贡献,他一无所知。
在飞往代顿的路上,我想出了一个方案来整理我所做的上千字的笔记。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将拉伯克发光体系列的每个故事都当成独立事件来对待。这些故事之间都彼此牵连,互为依托。如果多个事件中报告的目击物能被确定下来的话,那么其他的报告只不过是UFO的一般报告了。当务之急是先把卡尔·哈特拍摄的照片弄明白。
一下飞机,我就把哈特的底片送去赖特·帕特森基地的照片侦查实验室,该实验室的人员都是空军内部顶级的摄影专家,我们的所有照片都要由他们进行分析解读。他们立刻对底片进行了分析,并很快形成了一份分析报告。
原始底片共有五张,但当我们去借时,哈特只能拿出其中的四张。因为几经辗转,底片已伤痕累累,污迹斑斑,研究人员很难从底片上的斑点和划痕中分辨出真实的影像。因此,实验室的第一项任务就是要分辨出底片上的斑点是不是真实的影像。他们在这些照片上发现一个由多个光源组成的倒写的“V”,尽管相机的移动使得每张照片上的光源模糊不清,但通过仔细辨别,他们还是能够确定哈特照片上的光源是一个针尖大小的圆形“灯”,就像一颗明亮的星星,或者远处的一盏电灯。接下来,他们将底片放大,并仔细分析了V形结构里每一个光源的位置。
每一张照片中,组合中的单个光源都按照固定模式变换位置。
报告还揭示了一个额外的信息要素,即尽管照片拍摄于一个晴朗的夜晚,但背景中丝毫不见星星的影子。这或许证明了照片中发光体的亮度远高于星星的亮度,或者发光体对胶片的影响远大于星光对胶片的影响。
这就是照片能提供的所有信息,想从中确定每个发光体的大小、速度以及高度,简直是不可能的。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还原哈特陈述的自己拍摄照片的过程。我列了几个能帮上忙的朋友,然后试图对一个移动的发光体进行拍摄。在拉伯克与哈特交谈时,他曾带我们去过他拍摄到照片的后院。他说自己曾追踪过发光体在天空中的飞行轨迹,事后发现追踪时间大约有4秒。于是,我们准备了一个与哈特一模一样的相机,设置了一个移动速度与UFO相同的光源,试图还原哈特的拍摄过程。但是在4秒的时间里,我们只拍摄到了两张照片,而且在快门速度为1/10秒的设置下,照片非常模糊, 比哈特的照片差远了。我们重复做了几次实验,每次结果都相同。于是,很多人开始怀疑哈特照片的真实性。
手上握着照片实验室的完整报告,我却仍然无法找到答案。报告是很不错,但什么也证明不了,我能做的,就是从所有能收集到的合格报告中理出个头绪。航空医学实验室一位心理学家一语道出了该事件中的时机理论,即如果我们在实验中能做到用4秒的时间拍摄两张照片的话,那么极度兴奋的哈特就有可能轻易地拍到四张照片。一些专业摄影师——其中一人是《生活》杂志的首席摄影师——认为,如果哈特非常了解自己的相机,而且能非常熟练地运用摇摄技术的话,他的照片将不像我们在实验中拍到的那么模糊。我记得有人说哈特曾为拉伯克报纸拍摄过体育运动照片,能承担体育赛事拍摄的人,肯定得有过硬的摇摄技术。
哈特照片上显示的发光体与教授们目睹的并不相符。教授们的报告中,发光体的亮度非常柔和,而哈特的照片则显示这些发光体异常明亮。此外,哈特报告说自己看到的是发光体的完美组合,而教授们除了第一次看到的发光体编队以外,其他几次的排列都非常不规则。当然,有可能是哈特拍摄照片的那个晚上,发光体呈V形排列;而教授们第一次看到的发光体,呈半圆状排列。
如果说排列不一致的情况能勉强解释得通的话,发光体的亮度差异则很难解释。于是,我又返回照片侦查实验室向专家请教,我问他们是否会有特殊情况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他们的回答是:颜色在红色光谱末端的高亮度光源可以做到这一点。这种对肉眼来说很暗淡的光线,对胶片来说却很明亮。那么什么样的光源可以发射这种强度的光线呢?他们回答说有很多种物体都可以,但如果要明确指出一个的话,温度极高的物体就是其中之一。但他们也就只能解释到这个程度了。他们说,目前地球上没有任何飞行物能做到对肉眼隐形,却又在胶片上表现得非常明亮。
对照片的调查就到此为止了,毫无进展。在后来公示于报端的正式结论中,我是这样写的:“对于照片,我们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就是这样,没有确定的答案。
调查的重点转向教授们的目击报告。他们收集了一些粗略的数据,这些数据看起来也还可以,但对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来说,其准确性还远远不够。他们测量了两项数据,一是固定时间里发光体的飞行距离,二是V形编队中两个“机翼”之间的角度。然而,这些数据意义不大,因为飞行物的高度未知。如果你觉得飞行物的飞行高度为3000多米,那么很容易就能计算出它的飞行时速为5800千米,是音速的五六倍,编队的宽度大约为530米。如果每个发光体都是独立的单个物体,那么它与其他发光体的距离都在30米内。所有这些数字都只是一种猜测,因为没人知道这些发光体的高度是在3000米以上还是以下,如果它们的高度高于3000米,那么它们的速度应该更快,体型也更大;如果低于3000米,则速度会慢一点,体型也较小。
在对教授们的目击事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我与里斯空军基地的情报人员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教授们看到的所谓UFO,其实是反射城市灯光的鸟类,而且这种鸟很可能是鸻鸟。原因有二,首先,拉梅萨地区的牛仔曾有过跟教授们一模一样的经历,事后证明那确是鸻鸟。其次,当教授们走出家门去看发光体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发现它们,而他们待在家里的妻子却看到了。如果发光体真是鸟类的话,它们应该飞得不高,而且几百米外的人不可能看到。在拉伯克,我看到几条大街上安装的都是蓝色的汞灯。我打电话给里斯空军基地的情报官员,他给我寄过来一幅拉伯克的地图,上面标出了装有汞灯的街道,教授们观测到UFO的地点距离其中一条很近。然而,该理论的一大症结在于,居住在汞灯街道几千米外的人们也报告说看到了发光体。这些人中,到底有多少是人云亦云,又有多少是真实的,我不得而知,如果能把这一点搞清楚,那么就有可能标出拉伯克所有的目击地点;而如果所有地点都在安装了汞灯的街道附近的话,那么人们看到的所谓UFO就是鸟类无疑了。但是,这一点目前却没法做到。
发光体没有发出任何可感知的声响似乎是一条线索。鸟类或者光现象不会发出任何声响,但是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大型物体在飞行过程中会不会有声响呢?喷气式飞机的速度在音速以下,所以它们会发出可怕的轰鸣声;炮弹的速度比飞机快很多,所以在穿过空气时不会发出轰鸣声而是嗖嗖的声音。据我了解,喷气机噪音的很大部分是由冲出排气管的热气导致,但这种情况到底能产生多大噪音尚不可知。如果能造出一架由无声引擎推动的喷气机,那么这架飞机能发出多大噪音?噪音能传播多远?为了找到问题的答案,我咨询了位于兰利空军基地的国家航空咨询委员会,这是一个致力航空研究的政府机构,但他们也回答不出来——他们从未做过这方面的研究。事实上,没有人做过。不过,他们认为,1500米或3000米以外的人们应该听不到这种飞机发出的任何噪音。赖特·帕特森基地航空实验室的空气动力学家对此表示认同。
我打电话到位于马里兰州阿伯丁试验场的陆军弹道研究实验室,询问炮弹在飞行过程中鸣叫的原因。这些人负责研发和测试各类炮弹,他们应该知道答案。他们解释说,炮弹的鸣叫声很可能是由炮弹的扁平尾部所致,如果炮弹是完美的流线型的话,就不可能发出任何可感知的声响。
对于几倍于音速飞行的物体发出声响这个问题,无论我是否能找到答案,这个困惑本身就是关于UFO 的问题的典型状况,即人们永远在纠结着,没有明确答案。在我们从事的领域里,很多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有时,我们涉足的领域远超当时的研究水平;而有时,我们关注的领域根本就没有任何研究可言。这使得分析UFO问题永远在路上,不断完善,却永无止境。我们能做的,就是希望我们得出的观点是最好的。
我试图破解教授目击事件之谜,却又一次无功而返,正如我想搞清楚照片的真实性一样,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针对拉伯克退休牧场工人的妻子和阿尔伯克基原子能委员会桑迪亚公司员工夫妇目击事件的详细分析正式出炉,得克萨斯州的两位女士在公路上空看到梨形银色物体的事件也经过了调查、核查和再核查。但悲催的是,这三起事件都毫无进展。
就在我着手分析华盛顿州雷达站的目击报告时,关于当晚天气情况的数据也正好到达,我将这些资料转交给了美国航空航天技术情报中心(ATIC)的电子分析专家。通过分析,他们确定目标物是由天气原因引起的,尽管并不是典型的气象事件。他们进一步推测说,因为目标物在两个雷达站都有显示,如果核实一下的话,会发现两个雷达显示器上的目标物并不相同。这是气象目标物被不同操作频率的雷达捕捉时的显著特征。我的确去核查过。我给雷达站打去电话,跟目标物被捕捉当晚的雷达站负责人进行了交谈。
“两处雷达屏幕上的目标物看起来是一样的,”上尉跟我说,“这也是当初事件被上报的原因之一。如果当初这两个目标物看起来不一样的话,我也不会将此事上报,很可能会认为我看到的只不过是气象目标而已。”他问我ATIC是如何看待此事的,我回答说詹姆斯上尉认为这是天气现象所致。在代顿与华盛顿之间这次长距离的电话粥结束之际,我听到他对距他几千米远的那些评估者的几句评论。从中可以听出,对于目标物是气象原因所致这一说法,他并不赞成。但是没办法,这就是官方的正式立场。
尽管官方宣布拉伯克发光体事件就此结束,但人们对此又断断续续地讨论了一些时日。再也没有关于飞翼发光体的任何可靠报告,但跟教授们目睹的发光体类似的报告还是时有提交。不过在这些事件中,70%都被证明是鸟类反射城市灯光所致。
教授目击事件与哈特照片事件中的所有已知情节都被各大报刊反复刊登,其中既有最廉价、最粗劣的低俗读物,也不乏《生活》这类一流的杂志。飞碟迷对事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附上照片,认为这就是证明UFO是星际飞船的铁证。哈佛大学的唐纳德·门泽尔博士也对事件进行了研究,并将对此的一些看法发表到了《展望周刊》、《时代周刊》以及他的个人著作《飞碟》中,认为教授们目睹的发光体只不过是反射城市灯光的鸟类而已。这是关于事件的分析报告首次被公开刊印,但是飞碟迷没有机会看到这些完整的报告。
有些人因为与政府的关系较为密切,所以成为“蓝皮书”计划以外唯一有机会看到拉伯克发光体完整报告的人。这些人既不是低俗读物作者,也不是天真的狂热分子,而是科学家——火箭专家、核物理学家以及情报专家。他们凑在一起研究我们的UFO 报告,因为他们相信这些被报告的UFO中有一些是星际飞船,而拉伯克发光体就是其中之一。发光体不同的排列形式并没有困扰到他们,相反,这使他们更加相信自己关于星际飞船操作方式的理论是正确的。
这些科学家认为,星际飞船,或者至少是距地球非常近的星际飞船,都有一个大后掠机翼结构。他们还认为,为了更好地推动和控制飞船,这些飞船边缘都有一些小型喷射孔,通过喷射孔的不同排列组合来控制飞船的飞行高度。不同观测者看到的发光体的排列方式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飞船的飞行高度不同。(3年后,加拿大政府宣布,他们将建造一艘控制原理与此相同的飞碟。不过加拿大政府事后又放弃了建造飞船这一想法,目前该计划由美国空军接手。)
这就是空军文件资料里拉伯克发光体事件的始末,也是上报“蓝皮书”计划的所有UFO报告中最有趣和最具争议的事件之一。官方认为,除了被雷达捕捉到的UFO 以外,所有目击事件中的UFO 都属于未知事物。
我曾以为,教授们目睹的发光体或许是某种反射汞灯灯光的鸟类,但是我错了。它们并不是鸟类,也不存在反射一说,但它们也不是空间飞船,教授们的所见已被确认为常见且容易解释的自然现象。
很遗憾,恕我不能泄露获知答案的确切方式。这是一位科学家通过设置一整套设备去跟踪发光体,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对理论逐个测试而最终得到答案的精彩故事。讲述这个故事会泄露他的身份,而我为了听到他的故事,答应他完全匿名。但是,我相信他真的找到了答案,尽管听过上百个有关UFO的解释后,我已没那么容易被说服。
随着拉伯克发光体最关键部分——教授目击事件——的“解决”,其他UFO报告也不过如此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