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再用“千锤百炼”思维愚弄公众了
2015-09-10郑旭
郑旭
原本以为,《新乡:药厂认领百万排污罚单之后》会因“5.1”小长假而削弱传播效果,但杂志清样刚刚出来,国内多家网站便在第一时间抓取了稿件,并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
5月4日,新乡市环保局回应称,他们已经抽调专人成立市、县联合调查组,从5月1日起对报道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落实。新乡县环保局也已对该企业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华星药厂负责人也表示,坚决服从处理,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作为直接参与该报道采写的记者之一,主观上,我的确应该为当地两级环保部门的快速反应鼓掌,也应为涉事企业知错即改点赞,然而,在回忆整个采访发稿过程后,我想,这一次还是保持“以观后效”的心态为好。
原因有二。其一,我与同事结束采访回京后,刘庄农工商总公司(华星药厂上级公司)曾委派有关领导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将稿件传真一份给他“学习学习”。
有关部门早有规定,记者采写的舆论监督类稿件,不得以审稿的名义传给被监督对象,目的是为了规避以审稿之名的“新闻敲诈”。
起初,我认为我拒绝的理由是合情合理的,这位领导也应该不会再为难我了。毕竟,刘庄村是全国的明星村,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是备受全国关注的“典型、榜样”。今天,刘庄农工商总公司也是国内仅存的几个“完全集体经济”企业之一。但面对这位领导的电话,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榜样”的力量。他在電话中讲,他已经找过上级领导打招呼,为何还要刊发这篇报道?
其二,我和我的同事在采访新乡县环保局之前,华星药厂方面就坦承尚未申领到排污许可证,也认为无证排污有悖现行法律法规。但新乡县环保局方面却找理由掩盖其违法事实。出于下策,我只能实名向其上级单位——新乡市环保局举报。但结果正如报道所载明的,我们的努力被彻底冷却了。
翻阅华星药厂近10年的“污染档案”,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哪一次不是认真履职、重拳出击?企业自身哪一次不是快速反应、知错就改?但结果如何呢?
“犯了再改,改了再犯,千锤百炼嘛!”若干年以前央视春晚上,小品《拜年》这句台词,在引得观众抚掌而笑的同时,也让国人读懂并运用了其中的讽刺之意。
这里也许不得不特别说明一下,本刊报道刊出后,就有读者指出:刘庄华星药厂,依仗其“老名村老典型”效应,以邻为壑,排污十几年,污染邻村,富裕自己。而新乡有关部门因华星药厂是名村名企,既有袒护之嫌,抑或也有惹不起的顾虑,甚至其它令人发生联想的情事,故而对其存在问题,处理时常常走过场,受害者更是投诉无门。这一次,终于有媒体讲了真话,揭开了罩在“典型”身上“光辉”的盖子。读者希望,有关部门面对“典型村”的非“典型”违法行为,更要严格执法,而“典型村”本身也不能自恃特殊,罔顾社会责任,不把功夫用在做遵纪守法的“典型”上,而是动不动以名村、典型之名,期待上级或者舆论对其违法行为失聪失明。
新环保法实施已近半年,在公众眼中,新法到底是一副“钢牙”还是一副“假牙”,就看实践中能否得到坚决执行。这既靠执法部门的坚决态度也靠企业的法律自觉。
所以,谁也别再用“千锤百炼”这种思维愚弄公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