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个人事项报告成反腐利器
2015-09-10郑智维
郑智维
车辆、现金存款、婚丧嫁娶……总计14项内容,副处以上级别官员每年都要向组织报告这些个人有关事项。
这源于一项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达到150万名。今年以来,多地已经突破副处以上级别,扩围至科级。除了扩围,在抽查力度方面更是在逐步加大。
在最近两年强力反腐的背景下,已实行20年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一度被称为“反腐利器”。专家建言,真正起到作用,还有赖于核查与公开。
个人事项报告“下沉”
因为被推荐为后备干部,连云港市正科级干部赵进今年填写了官员个人事项报告表。按照规定,副处以上干部才被要求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
“2011年调为正科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填写报告表。对于正科级干部,有单位要求报告个人事项,也有单位没作要求。”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他透露说。
赵进说,个人事项需要填写的内容较多。个人基本情况、夫妻子女、是否有护照、收入、房产等情况。“我理解填写这个报告主要是对个人婚姻情况、收入、股票基金、房产、出国(境)等情况的调查。”他说。
“对反腐而言,有个人申报总比没有好一些,可以给官员敲响警钟。”赵进说。
当然不会有人报告违法收入,领导干部隐形的收入在报告中是无法显示的。不过,一且查处到某个人的经济问题,就可以个人填报的收入为标准,其余部分可认定为非法收入或来源不明了。
在赵进看来,该制度可能为查处腐败作调查的,估计以后会全面铺开。在全国层面,个人事项报告目前仍仅限于副处级以上。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总量达到150万名。
不过,今年以来,全国有北京、安徽、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十余省份的部分地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下沉”至科级。
“近两年,小官巨贪的案例屡见不鲜,扩围到科级很有必要,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尝试扩围到科级。”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说。他说,县里一些局长们都是科级,虽然级别不高,但实际权力很大。
抽查力度加强
近期,安徽省怀宁县科技局一名主任科员因瞒报个人事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月初,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玉清,因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原因被依法罢免县长职务。
据统计,2014年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某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
最近两年来,类似的信息屡见报端,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据我观察,以往隐瞒不报的情况较为普遍,应该为这两年加强抽查的做法点个赞。”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民生周刊》记者说。
根据中组部要求,今年全國各地要按照10%的比例,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而在江西、山东等省的部分县区市,抽查比例提高到了20%。
实际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1995年施行至今已20年。不过,在很长的时期内,填报的内容往往被束之高阁,并没有抽查。直到2013年12月,中组部要求启动抽查核实工作,建立抽查核实机制。
在此之后,制度执行越来越严。2014年12月,中组部发通知,加强核查力度。今年3月底,建立干部诚信档案。对核查发现不如实填报的情况,逐一进行登记,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终极目标是公开
世界发达国家均有类似于官员个人事项报告的制度。这项制度不能保证官员勤政,却是保证领导干部廉政的一项管理制度,这是姜明安对该制度的定位。
在姜明安看来,这项制度有着很重要的实质性意义。首先,通过报告内容,各级纪委可以发现查实腐败问题的线索,有利于人事、纪检工作的开展。 其次,为反腐败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了材料,根据报告暴露出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政策。再次,有利于官员的防腐保廉,有些官员自己也不太清楚存在的问题,通过填表报告的方式,实际是进行一次“自检”。
“好制度从来都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要确保落到实处。”竹立家说,核查和公开的环节不能少,抽查是过渡的办法,根本的方法还应该是公开,公开有利于公众和公共舆论的参与监督,以何种方式公开,这可以探讨,但终极目标一定是公开。
姜明安指出,这项制度的实施,应包括三个环节:申报、核查和公开。“如果没有核查和公开,该制度的实施效果肯定要打折扣。由于过去只申报不核查和公开,很多报告的内容存在不实信息,没起到震慑作用。”他坦言。
只有进行核查,才能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对填报者形成威慑力;如果对报告内容进行公开,那威慑力就更大了。但考虑到公开难度较大,可采取分步进行的办法。
解决瞒报、不如实报告内容的核实问题,姜明安还建议,应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可以用“互联网+”的方式解决。通过将银行、房管局、股票交易所等机构联网,官员违纪的相关信息很容易被检索。
除了核查方式外,竹立家还特意强调,由谁审查,这个问题尤为重要。如果由人事部门来审查,则力度较小,这种内部审查的严格性、规范性和科学性难以保证。“个人认为,由纪检部门来审查把关是比较靠谱的。报告内容涉及十几项,涉及不同领域,需要很多部门配合,但最终要汇总到纪委部门。”他说。
(应采访对象要求,赵进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