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
2015-09-10
规范释法说理让案件当事人心服
今年以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严格规范案件释法说理机制,采取以案说法、协商论法、听证释法措施,增强案件释法说理力度。今年以来,该院所办理的不予批捕等案件,通过对当事人释法评理,无一案件申请复议,有力地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一是规范落实不捕不诉文书说理机制。对案件拟作不捕不诉处理的充分听取侦查机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对群众比较关注或者有异议的案件,积极听取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群众的反映; 将不构成犯罪不捕不诉案件的答疑说理重点放在对罪与非罪的认定上,着重分析犯罪的构成要件,阐明认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原因。将存疑不捕不诉案件的答疑说理重点放在对证据的分析认定上,围绕认定犯罪的主要证据存在的缺陷进行说明;将相对不起诉案件的答疑说理重点放在对起诉与不起诉的分析认定上,注重运用证据说明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以及免于处罚的事实。
二是建立“以案释法”研讨会常态化机制。为激发干警学习兴趣,促进规范化执法,该院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利用自身检察人才优势,举办“以案释法”研讨会,轮流让司法实践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的骨干为干警授课,传授和交流办案经验。
三是建立以案结释法宣传教育机制。首先是将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作为案例,把当前的热点话题引入教育活动当中,引起受教育人员的兴趣,调动积极性。其次是将发生在当地典型的案例引用为案例,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各村委会工作人员集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另外对近年来发生在本辖区内民政、粮补直补、征地拆迁补偿、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涉农典型案例进行仔细分析,查找发生案件的普遍性、制度性原因,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预防建议,通过以案释法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建立依法、说理、合情相统一的工作机制。该院要求干警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说理、合情相统一”。(文/叶仁青 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