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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骗局:最美的开始,最糟的结局

2015-09-10

方圆 2015年15期
关键词:中级法院幌子刘丽

刘丽是一名退休教师。2014年7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刘丽与老公正好碰上上海渠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渠宜投资)推销理财产品。

刘丽说,渠宜投资推销理财产品的方式很特别。推销员先是告诉客户,渠宜投资是徐州远大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远大)旗下的子公司,然后组织刘丽等有购买理财产品意愿的人前往徐州远大考察。在看了徐州远大的”规模“后,刘丽开始购买渠宜投资的理财产品。该公司的理财产品一年期投资年化收益为12%—13%,另外还有1到3个月的产品,收益都高于银行同期利率。

今年4月份,一位同样购买渠宜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却发现本金没有到账。调查了解后才发现,徐州远大3年前便停产,公司组织投资人来考察时所见情景,都是找人临时演的。从一开始就在骗,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刘丽也面临着上百万的损失。她说,一开始,她只投资了少量资金,因为对这家公司并不了解,后来渠宜投资又组织了一次考察,让她看到这家公司的实力。之后,她加大了投资力度,把能够拿得出来的钱全部投进去了,先后投了80万元,此外她还鼓动亲戚投了80万元,她的邻居也跟着投了5万元。

类似于渠宜投资这样的骗局在现实中并不少见。他们通常打着“理财产品”的幌子,却并不是真正的理财产品。承诺远高于银行同期的利率,伪装一套复杂的法律文件,脱离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之外,以中老年人为主要的客户目标。

“从我们的审判实践看,正规金融机构理财纠纷比较少,更大量存在的是一些民间个人、非法机构,打着理财产品的幌子進行融资,所产生的纠纷。”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法官杨力说。

这些虚假理财产品涉及面广,问题暴露后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利于社会稳定。比如,有媒体曾经曝光过的新绿元公司非法集资案涉及1700多位投资人,涉案金额2.6亿元,遍及北京、天津、山东聊城、河北石家庄等地;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曾经审理过一起案件,一家所谓的投资公司推出一款以“炒外汇”为主题的理财产品,承诺远高于银行同期4倍利率以上收益,吸引了大量中老年客户。后来被证明是一场骗局,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外汇管理法律并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从民事案件被转成刑事案件。这样类似的案件,大都涉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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