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私害公
2015-09-10匡天龙
做人与处世 2015年14期
匡天龙
宋朝,范景仁担任谏官之职,赵汴担任御史之职。一次,两个人议论一件公事时,因观点不一致发生争执,从此便有了矛盾。此事被王安石看在眼里。到了熙宁年间,王安石因内心怨恨范景仁,便多次在皇上面前说范景仁的坏话。
有一天,他又对皇上讲了范景仁的坏话,并且说:“只要问一问赵汴,就知道范景仁是什么样的人了。”一天,皇上便問赵汴:“范景仁的为人怎么样?”可赵汴却说:“范景仁是个忠臣。嘉祐初年,仁宗身体不好。范景仁首先请求立皇嗣,以安社稷。难道这不是忠吗?”退朝后,有人问赵汴:“你不是和范景仁有矛盾吗?怎么还在皇上面前替他说话呢?”赵汴说:“我与范景仁有矛盾,但那是私事,皇上问我范景仁的人品是公事,我不能以私害公啊!”
侍郎杨偕主持审官院的工作时,西夏王元昊请和而不称臣。杨偕对皇上说:“我朝连年出师,国家财力紧张。不如去封信表示同意,慢慢地再想办法消灭他。”谏官蔡襄上奏章弹劾杨偕不考虑为国家讨贼,该杀。杨偕深感不安,要求去做越州知州,皇上将他改为杭州知州。不久,蔡襄到杭州迎接双亲,却在街市上游玩。有人便对杨偕说:“蔡襄现在欺骗皇上,你为什么不把他的行为上告朝廷呢?”杨偕说:“蔡襄当时是因公事攻击我,他是正大光明地说事,我现在怎么可以因为私事而去报复他呢?”
不以私害公,是对人间正义的一种敬畏,也是对内心道德的一种坚守。
(编辑/张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