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离职不必过分解读
2015-09-10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21期
@御马听飞歌:一方面,不要把可控范围内的法官职业变动过分炒作;另一方面要迅速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法官职业吸引力。
全国人大内司委朱恒顺:只要能够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管一个人的身份今天是什么,对其明天的选择,社会都应当予以理解和尊重。对于法官也是如此,虽然法官的职业特性比较明显,但是一定数量的人才流动和交流,可能还有利于法官队伍建设。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通过完善制度,防止他们利用原来的“人脉”谋取不当利益,更要防止他们利用原来的“圈子”为违法行为“牵线搭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