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执行能力欠缺
2015-09-10果佳
果佳
新《环保法》虽然赋予了环境保护部门更多权力,同时也给予他们更大的责任和压力。从执行角度看,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或者环保部门在执行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欠缺。
在《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中,环境治理一直是我们持续研究的主题。《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从2011年开始发布,持续到2015年,每年的主题都跟环境、生态治理有密切关系。
《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1年的主题是在“十一五”即将结束,“十二五”即将开始的时间节点,讨论环境生态政策及治理体系如何构建才能完成我们的政策目标。
2013年的民生报告讨论的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四大民生隐忧,课题组特别把其中一个隐忧界定为资源和环境的弱化。2014年,民生报告的主题是民生中国梦,特别把环境、生态也作为了中国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刚刚发布的民生报告,把环境治理视作一个重要的主题,特别是尝试从法治的角度,讨论环境生态如何改善。课题组今年特别关注了新《环保法》,主要从政府治理角度对《环保法》做了梳理。
新《环保法》从2015年1月1日颁布实施后,有着非常鲜明的特色,在立法过程中也体现出与以往各种立法决策相比更开放、更科学的特征。
从整个立法过程来看,短短3年就经历了4次修改稿的审议,而且在整个过程中,还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在意見征集过程中,有很多专家、学者在修订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环保部针对法律也提出了意见,这在以往立法中并不多见。所以,新《环保法》从立法角度更多体现了科学立法。
新《环保法》有非常多的亮点、创新点,大致可以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总结。
一是针对环境生态主体中的普通民众的治理,这包括按日计罚,包括对一些污染行为者的财产的扣押,甚至较为严重的情况下,会有行政拘留或者移送司法的措施。
二是政府的作用。在《环保法》修订过程中,法律对政府也有特殊的规定,这包括对于地方政府以及相应的环境保护部门。政府和职能部门在整个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一些失当的行为,也要受到追究,比如有8种引咎辞职的法律设计。
从立法角度看,新《环保法》相较于以往的法律有了很大进步。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全国按日计罚的罚款总额达到2.8亿元。这个数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虽然有待考察,但这至少说明,新《环保法》并不是一部没有被执行的法律。
新《环保法》实施将近一年,有成效,也有不足,但前景是乐观的。值得一提的是,新《环保法》虽然赋予了环境保护部门更多权力,但同时也给予他们更大的责任和压力。从执行角度看,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或者环保部门在执行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欠缺。
(本刊记者畅婉洁根据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