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只要有思路,肯定有出路
2015-09-10
如何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在一起,在环境保护中产生经济效益,让人人参与环境保护,是下一个阶段应该思考的问题。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被很多人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这部法律最早是1979年制定的,1989年12月26日做了第一次修订。过了20多年,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直到2014年4月2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此次修订的范围非常广,在所有法律条文中,只有两条没动,其他的都改了,新增了23条内容,其中有些规定具有创新性。
比如,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保护优先”,原来我们主张协调发展,现在要“保护优先”。
还有,在政绩考核中,规定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纳入环境保护考核,包括地方环境质量考核,还有环境保护许可证,特别是规定对违法企业要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实行查封扣押等。
此外,法律还规定按日处罚,原来对违法者都是一次性处罚,而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处罚后仍不改,那每天都要罚一次。最近东北雾霾严重,辽宁就是按日计罚,罚款达一亿多元。
新《环保法》从今年1月1日起生效,已经过去了11个月。在这11个月中,法律是否得到真正执行?
颁布之初就有学者说,新《环保法》虽然规定严,但实际执行不下去。也有一些人埋怨,法律规定得太严了,如此严厉,导致企业无法进行生产,经济就要下滑。所以,有些人把经济下滑的责任推到新《环保法》上。
当然这也是一个理由,比如临沂受到约谈后,按照新《环保法》关闭了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结果有报道说当地工人大量失业,经济严重下滑。
如果地方政府关停所有重化工企业,经济一定会下行,但治理污水、治理大气还得要化学品,所以还是需要化工厂。
如何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在一起,在环境保护中产生经济效益,让人人参与环境保护,是下一个阶段应该思考的问题。
有些地方政府依据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建立农业旅游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很快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这样看来,不是没出路,而是因为没有思路,只要有思路,肯定有出路。
另外,从各地方的反应来看,新《环保法》确实是由原来的“没有牙齿的老虎”,变成了现在“长了牙齿的老虎”,一些地方确实开始害怕了。
比如,过去一年,很多地市级的政府纷纷邀请《环保法》方面的专家给他们讲授新《环保法》。
当地方领导的也害怕触雷,万一被追责怎么办?地方企业也担心,虽然为地方创造了很大产值,但如果违法,企业负责人也有可能被关到监狱里。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开始重视新的《环保法》,重视法治。这样,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才有希望,我们才可以期望不久的将来,经常能看到蓝天、绿水。
(本刊记者畅婉洁根據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