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乐视“互撕”,喷谁一脸口水?
2015-09-10何方竹
何方竹
最近网友们又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那就是小米科技和乐视网(300104.SZ)的轮番“互掐”。猛一听有些奇怪,做手机的和做视频的怎么“掐”上了?然而互联网大佬们玩的就是跨界,跨到了别人的地盘,矛盾和竞争就出来了。
小米、乐视大战多个回合,情节跌宕
小米和乐视此番口水战起因于6月10日小米电视的媒体沟通会。在这个沟通会上,小米CEO雷军阐述小米的三大核心业务是手机、电视和路由器。电视和路由器的销售超过677万台,电视内容比友商多1倍,手机内容是友商3.2倍,不捆绑年费秒杀友商。数据还请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
对此说法,6月11日,乐视“超级手机”微博号回应称小米说谎,把公网的内容说成自己的内容,隐形收费多,产业联盟松散。在“被公证的谎言依然是谎言”的微博长文中,乐视的矛头直指雷军:“不懂生态只懂作秀”、“迫于压力出于惶恐习惯性骗用户做朋友”,甚至开始人身攻击“too old, too naive(太老,太天真)”。
面对乐视充满火药味的指责,小米于6月15日再次召开媒体沟通会。这次媒体沟通会小米一方显然“有备而来”,抛出三个问题直指乐视涉嫌违规播出、内容单薄和捆绑年费。小米副总裁王川引出“广电总局181号文”披露乐视违规接入未得到广电总局批准的电视集成平台,并且在电视上外链浏览器,也违背了广电总局的规定。
小米的质问用上了“干货”,乐视不能回避。于是,6月16日,乐视在北京召开“极限”发布会。“极限”发布会看似是总结“超级手机”的成绩并推出新手机,然而观众们显然更关心乐视CEO贾跃亭对于小米三个质询的回应。贾跃亭对于是否涉嫌违规的回应是正在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七大牌照方之一)合作,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互联网终端的整改,满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他同时再度指责小米“不懂法律,别有用心”,并要“揭穿友商(指小米)免费内容大骗局”。
“互掐”这么多天后,网友都看厌了,调侃建议两方停止互掐,比赛送手机。实际上,双方也不只口水战,乐视在“极限”发布会上宣布将采用“每百万预约直降100元”的销售策略。而随后小米也打出“秒杀乐视”的口号,将小米红米2报价下调至699元。
乐视回应小米的三大质疑之后,小米再度回应。6月17日,小米联合创始人称乐视的言论严重影响了用户对小米电视内容优势的认知,损害了小米电视的声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诋毁了小米的商誉,小米保留对乐视起诉的权利。
为何撕破脸面?为了增加用户
从双方的“出牌”可以看出,实际上,双方竞争的焦点在于智能电视,再具体一些,就是智能电视的内容。智能电视市场到了互相拼杀、打口水战和价格战的地步了吗?中信建投TMT行业首席分析师武超则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中国智能电视目前上亿的量,还有很大的空间,完全未到互拼的阶段。”
如果中国的智能电视市场总量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那么小米和乐视已经到了“既生瑜何生亮”的阶段了吗?恐怕还早。根据速途研究院《2014智能电视分析报告》,2014年,国内智能电视销量达到了2650万台;然而公开数据显示,乐视智能电视的销量是150万台,小米智能电视的销量是30万台。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小米“杠”上乐视了?
武超则认为,小米和乐视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生态链,乐视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内容和版权,依靠内容的优势向硬件领域扩张,它增加一个用户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而小米的核心是硬件终端,以前是手机,现在辐射到智能电视。乐视的模式对于小米来说还是有不小的压力。然而两者又有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打造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生态链,而且两个公司规模接近。
所以,小米选择的是“旗鼓相当”的对手。这对其自身战略又有何裨益呢?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智能电视是一个使用寿命长、具有独占性的终端类型,而小米在硬件技术上不具备任何独特的优势,必须提高用户数量才能降低成本,让自己的商业模式发挥优势。从乐视内容违规入手打击乐视,直接抹除乐视的核心优势,让自己的“视频网站大联盟”模式大行其道。
“视频网站大联盟”是灵丹妙药吗?
小米在沟通会上介绍自己所搭建的“视频网站大联盟”时将其比作音像大卖场,里面有爱奇艺的店中店、优酷的店中店等等,肯定比乐视这样的“音像店”东西多得多。
另外,雷军展示自己的“视频网站大联盟”的雏形是,与爱奇艺、搜狐视频等合作打造中国电视最全电影库;与华策影视、华视网聚等合作打造最全正版电视剧内容库;与芒果 TV、爱奇艺等打造中国电视最全综艺节目库;与爱奇艺、芒果TV等携手打造中国电视最全动漫资源库;与乐看、凤凰等合作打造中国电视最全纪录片库。 雷军称这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看上去小米有很多小伙伴,它能凭借“视频网站大联盟模式”做到行业第一吗?武超则表示怀疑,她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了互联网视频内容送到用户手中需要的几关:一是广电总局的“内容牌照”,即“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一是“播控牌照”,即“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记者根据公开资料发现,一个视频网站需要和拥有内容牌照的广电机构合作生产内容,提供给有播控牌照的平台,再由平台传递到智能电视终端。内容牌照只发给省级以上广电机构,而播控牌照只发给7家播控平台,每个型号的互联网电视只能内置一家播控平台。
有业内人士发文质疑小米:大家同样受到牌照的管控,凭什么说自己的内容比别人多?如果小米和乐视接了同一家播控平台,它们的内容应该差不多。然而小米还会提及自己的“10亿美金”和“老沉”。“老沉”是新浪前总编辑陈彤,2014年陈彤跳槽小米,担任首席内容官,带着雷军给他的10亿美金,要打造小米的内容。小米可以去别的平台花钱买内容,然而10亿美金能买多少内容呢?
当然,不管小米“联盟内容”的尝试能否实现,他们都在为消费者提供多样的选择。口水战过多无益,在法律规范下充分竞争、优胜劣汰,市场会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