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爸社保卡给妈买药,是诈骗吗?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24期
据媒体报道,在浙江省诸暨市发生了一件令人同情的事: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经法院审查后,母女俩不仅偿还了報销金额,还要双双获刑。
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纷纷质疑:中国人更重视家庭概念,往往财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那么为什么一家人不能共用社保卡?然而专家指出:使用亲属的医保卡,只能使用亲属医保卡中个人账户的资金,报销的部分是不能使用的。
对此,你怎么看?
首例判决的骗保案,其实不仅仅敲响了骗保的警钟,更重要的是,敲响了目前我国在看病、药费报销、保障性福利等多方面尚存诸多问题的警钟。正视此案暴露出的问题,规范医疗机构售药流程、完善报销制度,缩小保障性福利差距,才是及时解决此类问题的良方,才能真正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此案真正应该体现出的法治意义。
——人民网
如果夫妻之间都不能“共济”,那还如何体现医保“共济”的特点呢?自己有医保,却要用丈夫的医保卡买药,最终还被判了刑,表面上看似乎只是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在作祟,但更深层的问题却在于医保制度本身病得不轻,既有医保个人账户这样的“怪胎”,也有医保“钱多到花不出去”与看病贵看病难之间的矛盾,更有鸿沟巨大的医保不统一的弊端。
——北京青年报
此案的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前社保制度存在的体制性问题。如果邹某的社保报销比例与老周的社保报销比例一样高,其也就用不着再费周章。实际上,不同的人群理当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公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不应因人群身份不同而存在差别,这是保障社会公平的题中之义。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