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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背景下农业人口发展趋势展望

2015-09-10张建省

人民论坛 2015年32期
关键词:人口迁移农业现代化城镇化

张建省

【摘要】人口是城镇化的基础资源,农业人口迁移的进程与路径直接影响城镇化的质量,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正处在转型阶段,研究我国农业人口转移的现状和分析其发展趋势将会为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文章探讨了研究我国农业人口流动现状,并分析了城镇化背景下农业人口发展趋势。

【关键词】城镇化 人口迁移 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S-0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的产业组织正在处于由工业化中后期进入工业化后期的阶段,与此相伴的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自1996年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呈现持续快速发展趋势,1995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为29.04%,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为53.73%,上升了24.6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节奏的加速,掌控好农业人口城镇化的方向、结构、速度和质量,成为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

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51.27%,从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发展在逐渐增速,应该说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以土地等物为本、追求数量的粗放式发展思路已经与现今经济发展方式不能合拍,新型城镇化是以质量为核心,以人的城镇化为特征的。

由增长型向发展型转变。我国前一阶段的城镇化以要素简单聚集和经济增长为主,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形成是重要原因,使得我国在城镇化初期重视城镇的生产功能,忽视了消费功能。根据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镇化建设应遵循自身发展规律,重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由增长型向发展型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挑战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将是艰巨的任务。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和深远历史意义。

农业人口城镇化才是城镇化的实质。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人的城镇化才是城镇化的核心,城镇化不能单一理解为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聚集的过程,不是农民工聚集化,不是商品房化,而是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市民化是城镇化的根本。缺乏市民化的城镇化是不完全的城镇化,也是没有质量的城镇化。我国城镇化的根本要求为建设民主型的城镇化,必须满足城镇化的消费、生活需要。2001年到2011年,我国城镇征地面积的年增长率比城镇人口的年增长率超过5%,中央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之后,出现了较多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普遍被大家接受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涵义为:农业转移人口在职业发生转变的基础上社会身份和权力也同时向城镇户籍居民转变,获得与城镇居民一致的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全面参与城镇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概而言之,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获得工作后还应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服务,以致终获得永久居住身份而成为城市市民,这才是城镇化的实质所在。

城镇化不是“商品房化”和“农民工聚集化”,满足城镇的消费、生活需要,建设民生型城镇化才是我国城镇化的根本要求。适度、健康的城镇化发展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反之,滞后城镇化、超前城镇化等城镇化的病态状态会造成城乡差别扩大、城乡对立等经济社会问题。工业化、非农业化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初步城镇化,城镇化又促进工业化、非农化、经济向前发展,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城镇化,合理引导人口流动,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公共设施、教育医疗等资源要素均衡配置,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民生型城镇化的最终形态,实现它的前提是城镇化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能差距过大,大马拉小车与小马拉大车都是动力与对象不匹配的体现。

农业人口城镇化的主要标志。上文提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不仅仅意味着将农业户口改为城镇户口,而是包含着多方面的丰富内涵。它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的基础上,户籍、政治权利、社会保障等方面逐步与城镇居民一致,并在文化教育、生活方式、心理归属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的过程。具体来说,这个过程有很多新的特征和内涵。目前,国家层面对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概括为人的城镇化,总结为新型城镇化,其主要标志和发展路径也越来越清晰。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身份的转变。在各类统计数字中显示的城镇常住人口中包括大量的进城转移人口,他们确实在城镇就业甚至长期居住,但其户籍并没有转移改变,仍然是农业人口,对这一群体慢慢产生了带有歧视色彩的称谓“农民工”。因此,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让进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使其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二是农业转移人口政治权利平等。在中国,户籍是区分城乡居民政治权利的基础,由于户籍的局限,大量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尚未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与城镇原居民在政治权利上严重不平等。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必须赋予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政治参与权、被选举权、参政议政等权利。

三是公共服务全覆盖。当前,我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基本上都与户籍挂钩,是城乡分属,由此导致农业转移人口往往不能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权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就是逐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权益与城镇居民一致、消除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公共服务方面歧视的过程。

四是综合文化素质的提高及广泛的社会认同。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受教育程度和综合文化素质较城镇居民偏低,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机会较少,与市民有较大差距。这种文化素质差距不仅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选择,加大收入差距,影响其城市归属感,也会使社会对农业转移人口产生偏见。为此,要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需要帮助农业转移人口提高工作技能、文化教育水平等方向的综合素质,使其真正融入城市社会,真正树立对城市的归属感,在心理和观念上首先实现自我认同,这样,社会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心理歧视和偏见也会逐步消除,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的实现,是进城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原居民融为一体的主要特点。

城镇化与农业人口迁移的作用关系

农业人口迁移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特征,包括美国、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的城镇化过程都是以农业人口迁移为基础的。科学引导人口迁移,使人口迁移与产业布局、城市规模和公共服务统筹联动,能提升城市化率与城镇品质,城镇化质量提升又明显带动自身的人口迁移效能。

城乡一体化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真正快速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开始,到现在以推动农业的经营规模、促进土地的流转和集中为手段推动农业人口转移,城镇化与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已进入良性互动发展时期。

现代农业体系不仅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还包括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随着我国的城镇化建设,鼓励和用经济手段引导农民落户城镇,剩余的农业人口将会拥有更多的耕种面积,小规模不专业经营的小农经济也会逐步减少,慢慢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的农业经营,现代农产品安全所要求的标准化和全过程监控也能得以实现。

从城市中把适于农村发展的产业引向农村,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让产业聚集带动人口聚集,人口聚集推动服务业发展和设施改善,最终实现农村发展成为小城镇。而传统农业产业可以利用城镇的市场作用优势,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农民可以在产业的各环节中就业,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途径,也是有效转移农业人口的途径。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助推农业人口迁出农村。以增加粮食产量为主要目的,主要通过农业机械化推动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大大提高了农村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节约出了一大部分农业人力资源,他们成为农业人口迁出农村的推力。提高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程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才能使农业剩余产品增加,而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就是减少农业人口,增加人均耕种面积,简言之,就是农民想要增收就必须有一部分人迁入城镇,到工业或第三产业部门就业。

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工业化带来的农业人口迁入拉动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的发展动力首先来自两个前提,第一个前提是农业的发展,农业产品的剩余可以为城镇人口提供充足的粮食;第二个前提是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出现农业劳动力的剩余为城镇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的后备大军。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的发展,工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则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对农业人口迁入城镇形成了拉动力。其次,工业与农业之间收入水平的差距也是导致剩余农业人力资源向工业、服务业流动的原因。

农村转变形成中心镇模式。我国的城镇化方向不是简单地农业人口迁入城市,还包括大力发展农村中心镇。机械化、集约化农业生产方式不仅为城镇提供了劳动力资源,最重要的是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村、农民的消费能力提高,将会催生促进服务业的繁荣,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又会增加就业机会,聚集人口,促进中心镇、农业社区的形成。

我国农业人口流动现状

农村劳动力外流。农民工产生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发展战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市场化,可我们采取的是“渐进式”的改革方式与非城市化的农村工业化战略,造成了现在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状态。工农业的价格剪刀差也是农民流向工业就业的重要原因。

刘传江、辜胜阻等学者认为,我国从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粮食产量大幅上升,但人地关系愈加紧张,加上城镇的初步开放,共同簇生了农民工这一群体的产生,同时地区间发展差异又加大了农业人口的流动,甚至出现民工潮。

农民工带来的社会经济效应。农民工对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同时也是复杂的,农民工回乡创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样化,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但同时对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没有较明显的正面作用。农民工对城市建设做出了无法估量的重大贡献,但工资收入、子女教育、市民化愿望难以实现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被城镇化—“失地农民”。土地征用是城镇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在我国城镇化粗放式推进时期,由于区域性的产业聚集和片面追求城镇化数量,农业生产生活用地被政府征收数量过大,速度过快,土地转入第二、三产业使用,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一般被称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被征地的同时被给予非农业户口,得到一定的安置补偿,比如货币、就业、住房等。因生产生活观念、文化素质、心理归属等主观因素和教育、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认同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失地农民的城市化还是个缓慢的过程。

农业户口大学生。我国自1999年实行高等学校扩招政策后,高校在校生数量迅速扩大,2013年我国高校在校生有2468.07万,这其中有相当比例的农业户口的大学生,这部分群体的综合素质明显高于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他们的就业方向也多是从事脑力劳动的工作岗位,收入水平也较高,其中还有一小部分优秀人才可以得到当地政府和就业单位的户籍接收、住房优惠、安家补助等一系列优惠和鼓励政策,并且在后续效应来看,这部分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落户城市后,对其亲属及后代所产生的迁移效应是十分明显的,而农民工由于收入偏低,工作环境不稳定、劳动强度大,工作之余,还是要回到农村生活,对其亲属及后代的迁移效应是微乎其微的。由此可见接受高等教育然后留在城镇的途径显然是优于农民工和失地换户口途径的,但因对学习等能力要求较高,并不是最广途径。

城镇化背景下农业人口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的城市化之路,尽管受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却始终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与城市化相伴而行的是人口迁移和流动。

农业人口向城镇迁移速度放缓。我国的城镇化发展经历了前一阶段的增长型阶段,正在向发展型转变。面临着城镇化新阶段下的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建设基础设施、推进户籍改革等多重任务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积极稳妥的推进农业人口城镇化不仅意义重大,而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探索出一种不同于旧的人口迁移的模式,符合城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新模式。

一个区域的资源和环境决定着其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如果资源合理开发、良性循环会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反之,会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适度人口规模是指某一区域内的人口在其可支配的环境资源内,获得最好的生活水平的人口数量,它反映了该地区的人均占有土地面积、资源数量、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规划的适度人口规模为1800万人,土地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为3333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承载5400人,北京市现在人口2114.8万人,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承载6345人。

仍以农村迁往城市为主。我国还处在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阶段,就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经济水平而言,就业、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待遇资源,还是城市要优于农村很多的,农业人口的城镇化愿望比较强烈。农业人口希望获得就业,并以此为机会获得城镇社会身份,从而能享受到城镇优越的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而不是只是变为城市常住人口。有序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这些农业转移人口的核心要求。

部分农业人口迁移的不稳定性。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农民工是一个既有流出又有回流的动态过程,近些年农民工回流现象在很多地方比较明显,如果输出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稳定发展能为农民工提供回乡创业的机会,那么相比不能落脚扎根的城市,会有一部分农民工选择回家。有学者认为,中国农村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主体始终处于一种回流状态,并未成为输入地稳定的居民,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欲望更强烈。农民工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现象大量存在,这是研究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必须要注意到的重要特点。

总之,我国城镇化的最大特色就是农业人口转移规模大,而且市民化程度低,解决农业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是一个包含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领域交叉的系统工程,对当前农业人口转移的路径和进程进行科学评估,是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选择切实可行的市民化路径的重要前提。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本文系2015年河北省社科联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5041226)

责编/许国荣(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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