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驻省办”需简政放权护航
2015-09-10潘慧琳
潘慧琳
编者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条件逐步改善,简政放权不断推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简称“驻省办”)的职能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为改进和加强“驻省办”管理,根据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3月16日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各地将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经济特区等设立办事机构,开展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等工作,确实发挥了不小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驻省办”越设越多,其职能不断被扩大异化,成为接待和应酬的场所,甚至演变为滋生腐败的机构,各地的“驻肖办”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意见》称,政府及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政府在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
目标已经确定,关键还在落实。除了要继续加大监管、整顿、问责力度外,还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只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上级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不该有的权放下去,把不该管的事交出去,当跑项目、要资金的需求停止了,“驻省办”需求自然就会弱化。否则,“驻省办”即便撤了也是“名亡实存”,指导意见的落实更会是一句空谈。
《意见》解读
撤销“驻省办”并非一刀切
近日,《意见》经网络转发后迅速引发网友讨论。不少网友表示,希望能将“驻省办”彻底撤销。不过,《意见》并未对所有“驻省办”实行一刀切。
对于县级政府“驻省办”,文件的表述为“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另外,在同时提到市、县两级政府“驻省办”时,文件的表述为“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与第一个表述相比,第二个表述除了同时提到市、县两级外,还多了“职能部门”四个字。这意味着本次撤销的对象是县级政府和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驻省办”,以及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的“驻省办”。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到,现有市级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省级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但应当严格控制。
“对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及其他资产,派出地政府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工作人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提及将被撤销的“驻省办”如何进行后续处理时,《意见》作出上述表述。
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
《意见》指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政府在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
《意见》提出,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可探索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从事对口援助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可予以保留。
“派出地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设置条件、程序、管理责任等,从严控制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设置。确需设置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因专项工作设置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专项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撤销。”《意见》还对完善“驻省办”设置审批机制作出要求。
《意见》给出了时间表:2015年12月1日前,各省(区、市)政府要认真总结清理规范情况,总结报告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报国务院。对清理规范情况,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为何要撤销“驻省办”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转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这是继2010年清理规范“驻京办”后又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行动。为何要清理“驻省办”,此举有何意义呢?
交通、通讯高速发达,“驻省办”职能弱化
过去,由于交通不发达、信息传递缓慢,地方政府为开展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以及接待服务等工作,在省会城市设立办事处,曾一度发挥积极作用。
如今,交通、信息网络高速发达,“驻省办”逐渐失去了它最初设立的一些意义,政务联络、信息沟通等各项职能弱化,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
这些机构存在的价值不像过去那么大了,且一段时期以来,一些“驻省办”公务接待铺张浪费、迎来送往滋生腐败等乱象也久为人们所诟病。
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
和此前的“驻京办”一样,目前“驻省办”的主要职能其实还是接待服务、争取项目和资金。迎来送往,成为许多“驻省办”的主业。
某些地方政府之所以乐于设立“驻省办”,也与享受公务接待的某些特权有很大关系。比如,“驻省办”下属宾馆的高档食宿条件和包括用车在内的各种周到服务。某些“驻省办”甚至与会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现在社会化的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已非常发达,但对于习惯被服务的领导来说,仍不如熟悉情况的自己人鞍前马后地服务方便。
“驻省办”的接待服务,缺乏规范和标准,很可能借招商引资项目的名义大兴享乐与奢靡之风。
监管不力,易滋生腐败
“驻省办”不容忽视的一项功能,就是服务前来公干的当地领导。据介绍,“驻省办”人员主要负责本地的相关领导在省会城市的吃穿住行、领导到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的拜访等,职责较重。此外,一些“驻省办”还是地方政府搞经营创收的重要渠道。
“驻省办”作为一个办事机构,远离地方县市监管部门和公众的视野,长期缺乏监管。因此不少“驻省办”官员亦官亦商的特殊身份催生了腐败,也滋生了特权阶层。
在厉行“八项规定”的今天,清理规范“驻省办”显得格外迫切。
清理“驻省办”,顺应简政放权要求
清理规范“驻省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仅降低运行成本,也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推进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
此次下发的《意见》,在精简整合“驻省办”、积极推动“驻省办”职能转变之外,同时强调,严格规范“驻省办”公务接待工作,切实加强“驻省办”的管理。
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提出了社会化改革的创举:一是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服务。“驻省办”的应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实体脱钩。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结合驻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经费支出,严格落实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不得突破接待范围,不得超出接待标准。三是实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按年度统计公务接待经费预决算、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驻省办”人员存在“接待就是生产力”的思想。这种思想不变,就算撤销了部分办事处,仍然有可能产生变种,或换一个招牌,或换一个地点,而继续原来的“接待生产力”。
对此,《意见》也有“加强监督检查”的良药:各地政府应当加大对“驻省办”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巡查,切实加强审计,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开举报电话、投诉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驻省办”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驻省办”的,或者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保留应予撤销的“驻省办”的,要严肃处理。
如何面对“撤销”
《意见》公布后,记者到云南进行了调查。通过走访发现,云南各州(市、县)驻昆明办事处目前依旧正常运行,虽然已经知晓该《意见》内容,但问及面临的问题和以后的职能转变时,工作人员却是一脸茫然。
走访
几乎所有“驻昆办”工作人员都已知晓该撤销意见
3月17日,记者对云南的绿春县、易门县、福贡县、腾冲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维西县等10多个县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进行了走访调查。在问及是否知晓撤销意见时,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已获悉了此情况。
维西县“驻昆办”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昨天上午,我们还特意把《意见》找出来仔细阅读。”他表示,由于维西县交通极不方便,驻昆明办事处通过招商引资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永平县“驻昆办”负责人表示:驻昆明办事处近些年通过联络上下部门进行相关的文件传送,还为在昆明的永平老乡提供出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信息咨询,而且还通过《永平县招商引资手册》,结合昆明市的区位优势,将永平县“三鸡二泡”、苦养茶等特色产品推向更广的市场,进一步推进了招商引资的进程。
丽江古城区“驻昆办”的一名工作人员则认为:办事处负责的工作范围比较广,大致有联络省厅级单位、维护稳定、参与组织活动、招商引资、提供服务性信息等。比如,参与组织昆明纳西族“三多节”、纳西协会;与昆明市招商引资促进局进行联络,促进古城区商业发展;帮助来昆明看病的丽江市民提前预约、挂号等。丽江古城区“驻昆办”从2003年建立至今,已经发展成了一个集商业投资、信息咨询的交流平台。
状况
问及后续面临的问题及打算,得到最多的回答是“不知道”
在走访过程中,大多数县人民政府“驻昆办”的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工作调动的相关指示,所以工作依然正常运行,至于面临的问题以及之后的打算,得到最多的回答则是“不知道”。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撤销“驻省办”的文件,永平县“驻昆办”负责人表示:自1998年设立以来,永平“驻昆办”已赢得了广大在省会老乡的信任,在优化资源配置,商业信息交流,帮助困难人群解决医疗、交通、食宿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特别是今年春节,由永平县“驻昆办”倡导的“老乡拼车”回家活动共接待了50个车次的乘客。“很多人将办事处当作会所,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当然,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撤销“驻省办”也是一种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举措。目前办事处的工作还在正常进行,并未收到相关变动文件。”
撤销以后人员职能如何转变?以后的工作怎样分配?什么时候开始撤销?面对这些问题,德钦县“驻昆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撤销“驻省办”将推进公共职能的转变,从单纯的办事处接纳转为社会性的活动,但目前并未收到相关通知,办事处的工作会正常进行。
易门县“驻昆办”工作人员对上述问题同样表示困惑:“我们现在主要是管理这边的资产,撤销以后资产谁来管理?而这边的房产是政府的,撤销以后怎么处理?这些都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