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防范风险还要鼓励创新
2015-09-10贾康
贾康
今年两会上,惜墨如金的总理政府工作报告里正面肯定了在“互联网+”的概念下,要促进创业创新,并连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样的一个新风潮。其实在这之前,我们也注意到总理所代表的政府方面的态度,他跟方方面面的人分享在网上购物的体验等等,鼓励支持的态度是非常鲜明的。
在我看来,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完全是成立的,互联网是新技术革命的代表性创新项,金融也属在经济生活中被邓小平称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领域,当然这个核心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它不能变成空心。这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形成了非常明确的创新领域,一些具体的现象形态被人们称为互联网金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说方兴未艾,刚刚开了一个头儿,这之后互联网+金融,它们的结合发展空间非常大,作为研究者我很有信心——可以说,在看到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一些冲击效应之后,我们还是应该对互联网和金融两者会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以及共同发展有信心,这将是一个互联网和金融共赢的发展局面。但是我们也应该理性地看到冲击因素和困扰因素,并清楚地认识挑战与机遇的并存。
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特征
总体来说,在技术革命的支撑下,金融已经具有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普惠特征。人们说金融应该支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草根创业),支持“三农”,支持弱势群体,这已经被讨论了这么多年,很多机构也已经在反复使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的概念,但是没有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生事物的出现之前,一定要有政策性金融的机制配上去,才会有实质上的成效。然而互联网金融给了我们一个启发,它在没有更多政策要素匹配的时候,确实已经使一些草根层面的企业开始得到了金融方面的支持要素,而且从现在发展势头来看,我们渴望通过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支持和催化从草根层面开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就把我们今天特别谈论的两个关键词连起来了。技术革命在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已经被看作是人类历史上发挥出极大作用的革命性力量,技术创新所带来的革命使原来被认为没有政策性金融机制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的一个普惠命题,开始出现新变化。
同样,原来金融阳光照不到的底端、对于融资总是没有可得性的底层民众,有望靠信息化技术创新带来的变化和金融有交集。这里面也有一些中国应特别看重的国外经验,比如小额贷款,主要靠半自然经济里社区内人们的相互监督,它并没有多少政策的因素,从孟加拉的实验开始有过一些成绩,但是可复制性到现在为止并不明显。但是互联网金融出现以后,可复制性让底层人们有了一定的指望。过去我们常说的“管理调控”中的管理,和治理这个词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政府管理主要是高屋建瓴、高高在上地掌控架构,而现在我们的思维要转变到治理,即更强调多元主体在平面展开充分的互动,政府要放低身段,把管理和自管理、调控和自调控、组织和自组织在一套制度安排和机制连接里融为一体,也就是争取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增长,释放潜力与活力。
所以,首先我们要充分尊重市场总体上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主体的潜力,而治理现代化的新境界是三中全会以后一系列突破里的核心取向,这是一个纲举目张的重大突破,互联网金融天然地和国家的现代化治理、市场的潜力发挥存在着内在的连通。互联网金融很明显地具有自组织、自管理、自调控的供需互动和一些创新特征,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从草根层面,从过去说的社会最底层都应赋予创业创新机会开始做的,当然是要引入大量的自组织、自管理、自调控。所以,互联网金融和整个国家全面改革新时代治国施政的核心理念是连通的,这绝不夸张,而是切实的存在。互联网金融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连通就是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连通。
要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
在看清互联网金融具有一系列广阔前景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理性地讨论创新和风险这一对矛盾。任何的经济运行都有风险,创新就更有风险,互联网出现后的大发展就是被一些最敢承担风险的创投、风投、天使投资支持催生出来的,其实际的运行中还要解决一系列的困难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特征后面必然跟着风险。对这个风险怎么看待,现在趋向是不一样的,我也注意到官方人士在一些重要场合的态度其实先后也有明显的不同。比如央行领导曾经正面肯定绝对不会扼杀互联网金融,要鼓励发展,鼓励创新。但很快在一个著名的论坛上有一系列的官员轮番发言,强调这方面的风险很大,一个劲地指责和强调管住,趋向确实是不一样的。从我的认识上看,创新和风险这对关联词里,实际上后面跟着的是发展和规范这两个关键词。创新就意味着要给发展提供驱动力,创新驱动就是要给发展以弹性空间,而规范就是要注意制约、防范风险,特别不能出现经受不起的系统性风险、把经济问题政治化的风险。
我们现在要处理的发展和规范的问题,并不是什么事情都要先全面规范好了再开始行动——有些人容易走极端,一切强调先立法,先把法律弄清楚,然后依法执行,这说起来堂堂正正,是全面依法治国,但实际生活中的发展规律却可能并不是这样。今天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在很多方面远非成熟,客观上还无法形成相关的“法”,一定要允许给出弹性空间让其尝试,要允许在试的过程中出错,要宽容一些失败和错误。从全局角度来说一定要掌握这样一个改革的智慧和原理,因为第一,如果我们不抓住互联网金融,就有可能和第三次产业革命擦肩而过,也就是需要在发展中规范互联网金融,给出弹性的创新空间;第二,如果发展中有一些问题,在并不撼动大局的时候密切跟踪,密切观察,看准了风险何在,就赶快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发展中要跟着规范,看得很准的时候规范要赶快确立,而且要争取尽快提升到规则最高的“法”的层面,一开始可能是红头文件,初始阶段这不可避免,再以后可能是暂行条例,再走向更成熟的法律,这是一个立法过程的必然逻辑。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承认这样一个动态的规范和提升过程。发展的空间与立法的规范这一对矛盾不是简单的谁否定谁的问题,是一个基本逻辑排序清楚以后,二者互动的关系。我认为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面对现在这样的挑战和机遇,后面跟着的就是我们必须处理好发展和规范这一对矛盾。
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大家都在反思经济学的主流理论出了什么问题,很多人都在问:这么多经济学家、这么多知名人士(甚至被称为形成了经济学帝国),怎么没有人稍微像样一点地做出对这次百年一遇的世界金融危机的预测?我们的认识就是,必须承认大家所运用的经济学主流理论,已被实践证明是有明显缺陷的,关于经济学的反思和创新已把我们引导到一个从供给端考虑的新高度,也就是我们现在致力于发展的新供给经济学框架。这其中特别强调的就是,经济发展中的供给端作用在过去被低估与忽略了,需求管理没有很对称性地配上供给管理,而现在我们更多强调经济学理论应该反映的现实是:实际生活里供给端的创新标志着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时代。简单来说,你所标志的什么时代、什么阶段,一定是基于供给端的突出特征。比如我们现在所说的第三次产业革命,就是供给端互联网代表的高新技术带来的新突破和新发展,这种创新又要求一定要给出制度供给的创新支持,制度供给、制度创新要打开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空间,让所有的潜力涌流出来——互联网金融,我认为就是这样一个三层面创新结合的过程,所以,我们第一要强调“发展中规范”,第二要跟上防范风险的“规范中的发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合理必要的政府监管都属于规范的方式与手段。